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监督执纪
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凝聚正能量助推新跨越
——在中国共产党淮安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7日)
葛 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推动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听取了市纪委的专题汇报,今天,在淮的市委常委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姚晓东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建设“廉洁淮安”为目标,以推进“十项行动”为主线,以提升队伍“四度”为保障,主动融入大局,大胆开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第三方民意调查结果表明,人民群众对淮安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达到84.12分,比上年又有新的提高。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保障了淮安跨越发展。开展助推发展101%服务专项督查,对全市100家规模以上台资企业,1000家小微企业开展“双百双千”集中服务活动,交办督办企业反映问题538件;实施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证照分离、宽进严管”,降低创业门槛;开展新一轮行政提速和审批流程再造,核减审批项目152个。开展“美丽淮安”生态保护督查,突出节能减排、绿色增长等6大类35项重点,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构建,助推“淮扬美食·健康安全”城市品牌创建。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推动了党风政风改进。开展落实八项规定“清风”行动,设立“曝光台”和“展示台”;针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作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明确“八个严禁”、“三个一律”;加强明查暗访,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信访举报实行“直查快办”,通报6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处理180人次。开展公务用车“四统一”行动,全市节约经费2100余万元。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凸显了惩治的综合效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00件,其中县(处)级干部9件,乡(科)级干部101件,挽回经济损失5800余万元。市纪委严肃查处了曹华富、安立波、孙超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充分发挥了惩治的震慑作用。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全年共对299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通过调查核实,为5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四是强化“五德”教育,增强了干部自律意识。创建“五德”教育馆,成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和道德教育的生动课堂;联合《中国纪检监察报》面向全国开展主题征文活动,邀请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梁衡作关于官德的专题报告;举办“五德”教育情景式报告会,通过追忆往事、现场互动等方式,生动再现周恩来总理崇高品德,起到了心中有波澜、脸上有泪痕的教育效果。报告会走进了中央党校、中直机关党校和省委党校的课堂。五是强化立体监督,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加强网络监督,深化“阳光纪检”,点击量突破1.5亿人次,解决处理各类民生问题4500余件,查实违纪违规问题144起。“阳光纪检”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一等奖,登上了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讲台。加强预警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三清”指数评价和预警,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予以批示肯定。加强派驻监督,在全省首家成立派驻机构管理室,将58个派驻机构分片组成7个协作组,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公开监督,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全市2091名干部公示了财产,其中县(处)级干部232人,为中央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提供了基层实践样本。六是强化队伍管理,提升了履职能力。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正人先正己,出台纪检监察系统加强和改进作风《二十条细则》,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守则》,要求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实施“一体两翼”绩效考评,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增强履职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还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多发,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和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建设“廉洁淮安”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执纪监督为主责,以“八项创新”为重点,突出抓好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源头预防“四项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4+1”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力促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干部队伍更加清廉、党风政风更加清明,为淮安实现新起点上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增强责任担当,更好地肩负起反腐倡廉职责使命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对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再次宣示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职责使命,发挥更大作用。
——始终坚持服务发展不动摇。当前,淮安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人均GDP突破7000美元,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外向化提升的重要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要建设成为发达国家,必须跨过“两道坎”:经济上要转型升级,政治上要清正廉明,否则很可能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目前,区域发展的竞争优势,已经不再突出表现为地价、税收等政策因素,良好的党风政风,尤其是干部的廉洁、高效的行政、优质的服务,是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事成于正气,业兴于风清。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淮安跨越发展的“拦路虎”,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绊脚石”。要在激烈的发展竞争中胜人一筹,实现崛起江淮,必须惩贪肃纪、荡涤污浊,营造一个公平正义、廉洁清明的政治环境。这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所以,纪检监察机关无论体制如何变革,职能如何调整,方式如何转变,服务发展永远是第一任务,保证政令畅通永远是第一责任。要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淮安跨越发展新蓝图中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份额。
——始终坚持聚焦主业不散光。中央纪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念和思路的重要转变,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深刻的自我变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依纪依法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机构设置,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更加科学有效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始终坚持强化监督不懈怠。三中全会《决定》专门拿出一个章节对制约监督权力作出部署,强调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拒绝监督的干部容易颓废变质。监督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多一份监督就多一份安全,多一份监督就多一份踏实,多一份监督就多一份关爱。要坚持监督在前、防范在先,紧紧盯住权力这个核心,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历史经验表明,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时期,改革的重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现象的高发区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坚决惩治改革过程中伴生的腐败问题;要以超前的意识、改革的精神和科技的手段,抓住消极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探索中“排雷清障”,在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创新中推进发展,使我们的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加强纪律建设,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党的纪律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执行纪律,按组织要求去做,才能不出问题。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教育,敢抓敢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各级纪委要严肃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格监督检查,打造更优更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市委深化改革各项措施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创新打造“五最”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101%服务品牌建设,助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本级134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优化跨部门审批流程;督促推进政务服务资源全面整合,打造全国一流政务服务平台;督促推进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民创业淮商崛起,全力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发展环境。创新督查问责机制,实施效能“三方巡查”、“三级问责”,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奢”,建立部门主动巡查、社会监督员定期巡查、监察机关重点巡查制度,对违规问题,实行部门、监察机关、政府三级联动问责,通过强有力的效能问责,问出高效率,问出好环境。
三、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追究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落实,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入难,从具体问题抓起,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强化执纪问责,创新“一台三书”作风建设曝光追究机制,深入开展巡查暗访,快查快处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调查处理,一律追究领导责任,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淮安德正网和“阳光纪检”设立曝光台,曝光作风建设典型事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违反规定的下发纪检监察“通知书”、作风整改“建议书”、违纪追究“问责书”。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及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担任团体协会负责人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抓好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治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中心、养老院等问题,坚决纠正“四风”。
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敢于得罪那些得罪人民群众的人。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开展房屋征收安置和公有房屋租赁专项治理。创新开展“民生聚焦”公开问政,完善电台、电视、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用“组团式”上线、“开放式”问政的模式,让热点部门领导班子走进电视台演播大厅,走进网络新媒体,站在“聚光灯”下向人民述职报告,现场评议测评,并通过严格追踪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深化廉政与效能第三方民意调查,用群众监督和民意评判推动机关勤廉建设。
四、坚持铁面执纪,做到惩治腐败零容忍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完善追逃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管理,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创新办案“五统一”管理模式,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调查统一部署、场所统一集中、人员统一调配、成果统一使用,推进办案的规范化、智能化和协同化。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扯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既要严格执纪、严惩腐败,又要注重保护干部,把创造性地执行方针政策与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区别开来,把由于敢闯敢试、勇于改革造成的失误与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区别开来,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突出权力制约,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构建立体式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创新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梳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重点厘清“一把手”职责权限和权力流程,做到公开亮权;实行人事、财务、项目和物资采购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进行科学分权;督促市直部门建立完善“三重一大”监管实施细则,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实现制度限权;建立健全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廉政约谈制度,开展县(处)级党政正职“两会三述”,选择重点权力部门、“三清”指数较低部门的“一把手”向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德”,全委会进行评议,充分发挥全委会的监督作用。创新深化“三清”指数评价预警,完善“三清”评价体系,整合廉情信息,形成“三清”指数,对指数较低的及时进行预警,开展质询和问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完善拟提拔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在全市推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结果运用和违规惩戒。深化“阳光纪检”,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及时调查并反馈网络举报,增强“带电”功效。
持续抓好“五德”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深化“五德”教育,开设“五德”教育大讲堂,集中开展以“认清权力、敬畏权力、用好权力”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月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家庭美德教育,开展践行“五德”优秀项目展示推选。创新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参观警示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警示报告会,视频连线“两规”对象被审查现场,让教育入脑入心、触及灵魂,达到出出汗、醒醒脑的目的。
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注重把科技手段运用到制度建设和执行之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一评三书”,促进制度刚性运行。
六、严格管理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协调者、参与者,是一把永远出鞘的斩腐利剑。纪检监察干部手握检查权、处理权、监督权,经受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必须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摆上突出位置,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提升队伍的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群众满意度。坚守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集中精力抓主业,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对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对有案不查、不尽职守,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纪委的责任;对执纪违纪、用手中的执纪权谋取私利的,必须坚决查处,坚决清除。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落实三中全会的新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7+4”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深入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群众观点,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考核激励,强化纪律约束,切实防止“灯下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责任重大,职责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淮安新起点上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