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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平在六届淮安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坚持从严治党  坚守责任担当

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助推科学跨越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淮安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6日)

葛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天,在淮的市委常委出席了会议,市委书记姚晓东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建设“廉洁淮安”为主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业,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主责,强力推进“八项创新”,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中央纪委领导、省委主要领导先后7次批示肯定;中央纪委信息专刊3期予以推介;省纪委《苏纪办通报》、信息专刊先后10期刊载转发。

 构建“1+7”制度体系,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以市委文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明确责任清单,并制定“两会三述”、“一案双查”等7项配套制度,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1+7”制度体系。围绕责任落实,市委集体约谈各县区、市直部门“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书记带队到各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开展调研交责。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市委常委带队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县区和78个市直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提出整改建议286条。

 开展“常态化”督查问责,推动作风持续深入转变。坚持“严”字当头抓作风,采取上下联动对口查,县区、部门互相查,重大节日、重要时段重点查,使督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年来,查处作风问题330个,党政纪处分54人,并及时通报曝光。坚持严格问责促落实,出台《淮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开展“执窗服”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机关作风“庸懒散拖”专项整治,全年问责2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69人,以问责力提升执行力和落实力。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车购置与运行等费用分别同比下降16.9%、19.6%、25.7%、6.1%。

 实施“五统一”管理,提升查办案件整体质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9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24件,乡科级干部案件205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66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76件、渎职侵权案件14件。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调查统一部署、场所统一集中、人员统一调配、成果统一使用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转变办案方式,增强办案合力。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环保系统“塌方式”腐败案件,涟水县委原副书记嵇海婴、涟水县原副县长朱兆昆等“圈子”腐败案件,清浦区原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曹兴龙等“能人”腐败案件,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金湖县政协原主席张厚龙、盱眙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花纯艳等腐败案件,形成强力震慑。深入剖析两年来查处的134名“一把手”案件,分析报告得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省委书记罗志军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共对225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86人进行了函询。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通过调查核实,为6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问题,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强化“立体式”监督,织密制约权力的笼子。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直单位五项重点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明确“一把手”对单位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权力“五不直管”,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三不决策”,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批示肯定。开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指数评价,对47名领导干部和10个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对被预警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警示提醒谈话。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出台《核查暂行规定》,按照10%的比例抽查了28名县处级干部财产申报情况,取消了一名瞒报财产的正处职干部任职资格,对9名申报不实干部进行诫勉提醒谈话。去年7月,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带队专程来淮调研,并肯定“淮安做出了宝贵的探索”。

 深化“五德”教育,构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新高地。开设“五德”大讲堂,各县区、市直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围绕“五德”讲廉政党课76场。创新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用好德园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警示报告会,视频连线“两规”对象被审查现场。全市8个县区、100多个单位,2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集中开展以“认清权力、敬畏权力、用好权力”为主题的“权力观”教育月活动,党政主要领导上专题党课,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

 推进“四度”建设,打造能征善战的“铁军”队伍。坚持正人先正己,着力提升队伍的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群众的满意度。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周恩来总理为镜,深入查找“四风”问题,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刊登相关做法。深入落实“三转”,市纪委先后开展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和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在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执纪监督室占内设机构的71.4%,一线人员占编制总数的65.6%,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40个减少到9个。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制约内部权力规范执纪监督行为的暂行办法》,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杨晓渡等予以批示肯定。出台改进作风“二十条细则”,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对违反规定的,实行直查快处,去年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案件7件,通报曝光2人,并调离纪检岗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当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把手”涉案、“能人”腐败、小官大贪等问题时有发生,惩治腐败的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对“四风”变样、隐身等问题研究、查处不够有力,对乱作为、不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等行为问责还不够严格;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展不平衡,聚焦主业不够集中,存在工作泛化现象,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讲话中首次提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强调反腐败斗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担当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立报国之志,怀忧党之心,始终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新路、走前列。

 清醒研判形势,坚定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反腐决心前所未有,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提振了党心,凝聚了民心。成绩鼓舞人心,道路依然艰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惩治腐败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从淮安情况看,“四风”问题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防止反弹任务艰巨;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如“塌方式”腐败、“圈子”腐败、系统腐败、“能人”腐败等等,在淮安都有案例印证;面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仍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坚持“严”字当头,让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伴随干部成长一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管党治党必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总结党的建设实践,一个重要经验就是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分析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制度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把“严”字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延伸到干部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宁可严抓严管,让干部感叹“为官不易”,也不能因为我们疏于监督管理、执纪不紧不严,导致干部违纪违法而抱憾终生。

 增强法治意识,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反对腐败,更加自觉地把依法执纪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之中。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围绕管住权力,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织密制度“笼子”,形成配套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依规依法行使执纪监督权力,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聚焦聚焦再聚焦,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凝神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依据党章规定,以着眼全局的战略视角和聚焦主业的清晰思路,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这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铸剑”“磨剑”的创新举措。两年来的实践证明,工作越聚焦、重点越突出、作风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三转”,切实解决上转下不转、明转暗不转、想转不会转的问题,坚决防止跑光、散神、游离等聚焦不准的问题,做到真转快转实转,咬定主业不放松,强抓主责不懈怠,不辜负时代赋予的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聚力“六个突破”,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构建具有淮安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营造更优的从政环境和发展环境,为淮安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加强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守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等“七个有之”,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追究,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

 保证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大治庸治懒力度,集中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两为”整治,在执行效率上求突破,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让“乱作为”的失位子、“不作为”的没市场,真正将广大干部心思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精力凝聚到推动发展上来。

 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四项整治”,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任)职取酬、收受购物卡以及涉农专项资金、公有房屋租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抓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整体转变。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者,既要处理当事人,又要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动态研判、及时发现解决“四风”方面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制度规定。

 (二)严肃认真追究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各级党委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委“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7项配套制度,扎实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党委常委“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创新责任巡查。定期对下级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实施党风廉政专项巡查,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求突破,对权力较为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反映较多、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三清”指数评价得分靠后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查找问题症结,推动问题整改。专项巡查要害在“专”,要精准发现、定点突破,针对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查,查深查细查实,使专项巡查指向更加明确。

 以问责推动落实。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藏匿证据、搞攻守同盟等掩盖违纪事实、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惩处。在违纪违法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精准打击、集中整治上求突破,坚持系统查、查系统,集中精力查处“圈子”腐败、“塌方式”腐败和“能人”腐败。对问题反映集中的干部和单位,以专项审计、专项巡查开道,摸准情况,再行突破,保证查处的精准度和成功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督促发案单位查找原因、建制堵漏,达到查处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提升纪律审查质效。完善“五统一”管理模式,对于重要案件,由市纪委统一指挥,指定县区纪委异地办案、交叉办案。建立涉案信息查询“绿色通道”,加快建设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数据平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平台和安全办案监控平台,提升查办案件的科技含量。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移送的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最大限度避免干部犯错,犯重复性错误,犯大错误,决不因执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迟,而把党政纪案件“拖成”大案要案,把轻微违纪的干部“养成”犯罪分子。在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对由于在改革中触及矛盾受到打击诬告的同志,为他们澄清事实、撑腰壮胆,绝不让腐败者逍遥法外,绝不让改革者蒙冤受屈,绝不让干事者流汗又流泪,最大限度地提高查办案件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关键制约权力,健全“不能腐”的监督体系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在县区、乡镇党政正职权力监督制约和规范运行上求突破,厘清“一把手”的职责权限,明确不直接分管的重点权力事项,研究制定县区和乡镇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具体办法,开展党政正职“两会三述”,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的有效途径。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监督,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让卖官者占便宜,绝不让买官者得位子。

 强化“立体”监督。深化“三清”指数评价预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将作风状况、个人诚信等纳入干部清正评价,对被预警的干部和单位,及时开展警示提醒谈话。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派驻监督,实施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对部分派驻机构进行调整、整合,在部分市级机关新设派驻纪检机构,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化“阳光纪检”,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完善法规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止制度留“暗门”、开“天窗”。

 (五)坚持不懈补钙提神,夯实“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持续深化“五德”教育。道德滑坡、精神缺钙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第一推手”。 为此,在道德教化、弘德践德上求突破,举办“五德”研讨会,组织编写“五德”教案,把“五德”纳入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开展“勤廉村官”和“‘五德’干部”评选,编排以弘扬周恩来“五德”精神为主题的话剧,组织开展巡回演出和事迹宣讲,弘扬正能量;深入开展“树立清廉家风,创建廉洁家庭”主题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常态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三警一线”警示教育,建立案例警示库,编发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书,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震慑教育功效。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月活动,举办市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班,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在党员干部提拔、存在信访反映,以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通过廉政谈话,扯扯袖子,使党员干部保持警醒。

 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坚持遵纪守法和崇德重礼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坚持全社会参与、全媒体覆盖,将弘扬古代优秀廉政文化成果与宣传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开展廉政微视频、微动漫和廉政公益广告等优秀作品创作评比展播,推进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

(六)始终不渝严抓严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改革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创优组织建设、激发队伍活力上求突破,县区纪委要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调整;落实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实施县区纪委拟提拔分管案件副书记异地任用,建立县区纪委班子后备干部人才库,在干部管理上增活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责任重大。要加强党性修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执纪用权、干事创业,永葆忠诚本色。坚持求真务实,对工作要严、细、深、实,养成极端负责的作风。坚持学思践悟,开展“双百一提升”业务培训,组织百名办案人员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百名新任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和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举办高层次讲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履职水平。

 坚守责任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肝胆、有血性,敢于红脸、敢于瞪眼、敢于与腐败分子刺刀见红。纪委书记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管理中敢于担当,领班子、带队伍,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带出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碌碌无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执纪办案“五严守、五禁止”,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执纪用权。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构作用,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党和人民寄予厚望。我们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以从严治党新常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淮安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