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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内设机构及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hadzw   浏览次数: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合署办公,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巡察联络办公室等8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职能简介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两委工作报告、委领导讲话文稿,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两委重要文件;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会议决策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机要保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国有资产管理、涉案款物保管、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市纪委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办公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2.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委机关及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和考察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牵头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做好市纪委组织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组织部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3.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做好宣传教育阵地及平台建设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好市纪委宣传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4.做好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干部监督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负责对接市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区内负责对接党政办、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及时开展问责工作。统筹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受理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处置;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域和行业提出整治意见,跟踪督查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3.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及履行监督责任机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推动相关单位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

4.做好市纪委党风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党风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5. 统筹专项监督工作,对市纪委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监督检查室下达的专项监督任务进行分解,并做好交办督办工作。

6.负责全区面上重点工作督查推进。

负责对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信访室

1.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并按处置选项进行分办,定期跟踪移送信访件处置情况。做好市纪委信访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信访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2.负责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负责对相关室在线索处置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审核,牵头对拟立案的问题线索会商研究;协助组织召开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专题会议;承担开发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市纪委案管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案管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3.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数据平台及业务系统维护管理、上下联络、技术应用等工作。负责本委内网运营维护等各项相关工作。负责市纪委技术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技术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负责对接市纪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审查技术室和市纪委第一审查调查室至第四审查调查室;区内负责对接信访局。

四、第一纪检监察室

1.负责审查调查工作,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审查;对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

2.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配合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一案双查”建议。

3.协助配合案件审理室将研究决定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做好市纪委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4.承接对口条线的专项监督具体推进工作。

区内挂钩联系留创园、人大工委、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政法委、金融控股公司、开发控股公司和南马厂街道、金港路办事处。

五、第二纪检监察室

1.负责审查调查工作,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审查;对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

2.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配合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一案双查”建议。

3.协助配合案件审理室将研究决定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做好市纪委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4. 承接对口条线的专项监督具体推进工作。

区内挂钩联系综保办、空港办、社会事业局、住建局、党政办、人社局、招商局、人武办和徐杨街道、新港办事处。

六、第三纪检监察室

1.负责审查调查工作,对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立案审查;对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

2.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发案原因,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配合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一案双查”建议。

3.协助配合案件审理室将研究决定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做好市纪委一室、二室、三室、四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4. 承接对口条线的专项监督具体推进工作。

区内挂钩联系科教办、经发局、党群工作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土储中心和钵池街道、枚乘街道。

七、案件审理室:

1.负责全区案件的审理工作,把好案件质量关,牵头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承办党纪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和政务处分解除的审批工作,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做好市纪委审理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审理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2.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建议,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好市纪委法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纪委法规室下达的纪检监察考核和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3. 牵头负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综合考核和区内目标考核工作。

4. 负责完成纪工委承担的区安全生产、政法综治目标考核工作。

负责对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法规研究室;区内负责对接目标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法委。

八、巡察联络办公室

1.负责开展区党工委巡察相关工作,牵头全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2.做好市委巡察办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市委巡察办下达的巡察考核和市考党建考核任务。

负责对接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