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德园机房UPS电池搬迁改造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德园机房UPS电池搬迁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AJWCG-2023-1。
二、项目需求
拟将德园UPS电池迁移至主机房旁的消防控制室,需对房间进行隔断,铺设电缆,安装气体消防、温控、漏水监测、空调等设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5:00,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并同时开标。
2、报价函递交方式及递交地点:报价采用密封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快递或派员递送至: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政府北楼1003房间。
五、注意事项
1、报价按采购方提供格式填报,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
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现场勘察时间为公告后2日内。
4、设备清单为估算。
5、开标日如需现场参与评标,可提前联系。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
七、服务要求
1、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所有产品供应商最低提供三年免费的原厂产品质保。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原装合格且是正规合法渠道的产品。
八、合同条款
1、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到位。
(2)供货地点: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德园办案点。
2、付款方式:
货物供货安装到位,验收并稳定运行90天后一次性付清。
九、其它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时,只须提交本招标文件中的“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即可,但一旦提交“报价函”,采购人将视同供应商已认可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2、“报价函”为一次性全包价,甲方不再进行费用追加。
3、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渊 联系电话:1586178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