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机关快讯
运用“三个三”机制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dzw_ags   浏览次数: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在问题线索精细管理、严格监督上聚焦三项重点,创新三类方式,压实三方责任,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

一是明确三项重点,提升问题线索办理针对性。明确时限要求,对确定处置方式后超过6个月未立案或未了结问题线索、立案后1年内未结案件开展大起底,进行多轮次督办,有效削减存量。明确压缩办理时长,对案情简单、情节轻微等情形,优化程序环节,提高办理效率。明确线索处置重点,将上级指定管辖、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举报等问题线索作为重点督办对象,倒排工期、挂图督办。

二是创新三类方法,提升问题线索办理实效性。实施对账督办,明确问题线索管理台账统一制式,每月初收集汇总,对账核查,精细管理、精准督办。实施分层分类督办,对遗留线索和案件数量较少,能及时办结的,口头提醒式督办;对遗留线索和案件较多、时间跨度较大的,发函式督办。实施分类统筹督办,定期督促线索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处置缓慢原因,一对一制定措施。

三是压实三方责任,提升问题线索办理主动性。压实“主办之责”,每条线索和案件均明确具体经办人,层层压实责任。压实“督办之责”,案管部门将县区、派驻机构等部门线索及案件处置及时通报联系的监督检查室,纳入日常联系督办重要内容。压实“考核之责”,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作为各部门重要考核内容,以考促干、以评促效,督促树牢纪法意识、质效观念,推动问题线索办理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