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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室探索“谈话风险量化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12   来源:dzw_ags   浏览次数:

2023年,市纪委案管室与县区纪委案管室联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针对谈话安全中的风险要素,运用量化评估理论,建立谈话风险评估体系,量化“谈话风险”指标,为监督审查调查谈话安全可控提供保障。

一、量化“谈话风险”指标,建立负面清单,破解评估“定位不准”难题。

一是提取谈话负面要素形成负面清单。根据有关谈话安全规定,了解谈话对象“六必知”文化程度、经济状况、健康状况、性格特征、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建立谈话安全负面清单。二是确定谈话风险基础指标。选取典型案例,由案管室组织对案例中存在的谈话风险负面清单进行多轮论证,确定出谈话风险基础指标。三是计算谈话风险综合评估分数。制定《监督审查调查谈话安全风险评估表》,将谈话风险指标进行量化,根据风险大小设置风险减分项。在扣减谈话对象谈话风险基础指标后,计算得出综合评估分数。

二、设定“三级”预警,界定范围标准,破解预案“千人一案”难题。

一是细致划分风险类别。重点划分“四类风险”。即:疾病风险,包括谈话对象患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以及谈话过程中突发疾病等情况;心理风险,包括谈话对象心理压力大,在谈话时或谈话后出现自伤、自残、自杀、逃跑等情况;情绪风险,包括谈话对象情绪起伏过大,与谈话人发生口角纠纷、现场厮打致不良后果等情况;意外风险,包括谈话对象前往或者离开谈话地点途中出现意外等情况。二是全面识别风险。重点了解谈话对象患疾病、既往病史、酗酒等状况;细化谈话对象家庭是否和谐、经济状况是否稳定、对象人际交往是否复杂等情况;三是精准拟定风险等级和预警等级。坚持“一人一评估”原则,根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风险可能性大小,随时调整评估和预警等级,加强对谈话风险的动态管理、全过程监督。

三、明确“四步”流程,破解操作“流于形式”难题。

一是事前摸底。采取了解关系人、查询健康档案等多种途径,在了解谈话对象的家庭情况、健康状况、性格品行、生活习性、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问题线索对谈话对象安全程度进行讨论研判。二是具体评估。明确分管领导、调查组组长、具体承办人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责任,按照各自权限分类审核签批《监督审查调查谈话风险评估表》,并将该表作为《谈话工作预案》附件,随卷装订。三是建立预案。实行“一人一策”,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开展谈话的重要参考。低风险等级,按照监督审查调查谈话相关规定正常开展谈话;中风险等级,对照谈话对象存在的风险因素,配置相关保障设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在确保消除谈话风险因素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开展谈话;高风险等级,一律严禁开展谈话,待风险因素部分或全部清除后再开展评估。四是事后回访。谈话结束后,根据不同谈话对象的状态定制个性化的交接和跟踪回访程序,落实“手递手”交接制度,确保谈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