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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六室聚焦“三项监督”保障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dzw_jds5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和保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近日,市纪委六室启动监督执纪专项工作,重点开展"三项监督",确保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初衷得以实现,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开展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监督。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淮安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十不准"规定》,远离红线,守住底线。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是开展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重点对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中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监督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健全问责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各相关部门沟通联络,督促按季度移送需问责事项,分清责任,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方案,以问责促履职。

三是开展重大信访事件风险防范专项监督。实行信访举报重点约谈制度,加强对信访重点地区的督导,督促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实施信访责任倒查,对因各地各部门未认真履行信访稳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调查人员、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查办不及时、调查处理不到位、失职失责,导致信访人越级重复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责任倒查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