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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三项机制”督促驻在单位履行“一岗双责”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驻在单位“一岗双责”监管意识和责任传导,清江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不断优化监督方式,督促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和部门负责人履行好法律业务和教育管理“双责”。

“跟踪督导”机制。向驻在单位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发送督导“两单两书”,法律工作执行发送“交办单”“督办单”,规章制度执行发送“监督检查意见书”“制度执行意见书”,督促履行监管职责,限期反馈整改或落实回复,作为综合衡量作风建设成效体现。

“嵌入推进”机制。月初梳理履责工单发送班子成员,提醒责任内容,月末对照内容检查完成情况,把履责工作项目化。联合驻在单位政治部门查阅资料、随机访谈了解支部书记如何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督促支部书记责任规范落地。开展述责述廉、廉情和违纪违法专题分析会,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适时通报。

“结果运用”机制。实行督导负责制,监督检查更具针对性,对履责情况发现的情况以“书面通报”方式曝光2次,约谈驻在单位2名分管领导和4名部门负责人,并对1名领导进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