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县区传真
洪泽经济开发区:《廉政合同》为工程项目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hadzw   浏览次数:

为从源头预防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确保项目建设做到工程、资金、干部"三安全",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实行双合同制度,即管委会下属国有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合同的必须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近日,江苏省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如建工公司、南通六建公司签署了共12亿元泽润华庭工程施工合同,同步签订了A标段、B标段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我从业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签订廉政合同。这样的合同签得好啊,用‘红线’捆住了‘潜规则’,廉政合同既是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的保护。"参加淮安市洪泽区泽润华庭建设工程签约仪式的工程负责人由衷感慨。

"该廉政合同样式,既突出发包方公职人员‘八不准’的廉政规定,又明确承包方应当严格遵守‘七不得’的法律法规及廉洁要求,体现行贿受贿一起查的精神。同时廉政合同约定,双方接受开发区纪工委的监督检查,违反《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条款的,除按照约定扣除相应的工程款,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查处。"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谷朝阳介绍。

"创新探索同步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是纪工委实施嵌入式监督的有效形式,让工程项目建设戴上了纪律‘紧箍咒’,让干部肯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为常态。"淮安市洪泽区委常委、洪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周海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