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将“问题楼盘”化解专项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涉“问题楼盘”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切实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以民为要、全面梳理、系统治理”的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审判要求。监督推动驻在单位积极参与全市“问题楼盘”处置工作,市中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涉“问题楼盘”案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作为全市法院涉“问题楼盘”案件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涉“问题楼盘”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相关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处置。
二是深化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市中院先后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置“问题楼盘”的意见》《全市法院涉“问题楼盘”案件处置化解操作指引》,针对涉“问题楼盘”案件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环节制定了明确的司法应对措施,为全市涉“问题楼盘”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权威、系统、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有效提高办理涉“问题楼盘”案件的审执效率,《意见》和《操作指引》均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化解质效。聚焦“问题楼盘”普遍存在“引资续建难”“拿房办证难”“保全解封难”“破产重整难”“群诉化解难”等五大难题,“嵌入”案件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涉“问题楼盘”案件实质性化解。截止2021年底,全市法院共办结涉“问题楼盘”诉讼类案件6115件、破产类案件30件、执行类案件4257件,合计10402件,结案率达99.43%,基本解决了55个“问题楼盘”引资续建、交房办证、破产重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