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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监督职责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dzw_gbjds   浏览次数: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推动巡察整改为监督工作的重内容,督促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保巡察整改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督促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在正视问题中增强行动自觉,在深化整改中彰显工作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在整改中淬炼党性,在整改中创造业绩。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程跟踪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市民宗局、市工商联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要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在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推动市民宗局、市工商联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成果。推动市民宗局修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推动市工商联制定《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践行“四敢”精神,激昂实干斗志,勇于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