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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督促做好被监督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发布时间:2025-01-15   来源:dzw_gbjds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进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释放国有资产潜能,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派驻六组把督查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举措,助力打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攻坚战,为宣传文化战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全周期”,提升监督站位结合各被监督单位报送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方案》,依照序时进度,针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实地盘点、账目核对、数据追溯等方式开展覆盖式清查,扎实推动监督持续向深拓展、向下延伸。紧紧围绕“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三个层面抓推进落实,以“报告+清单+制度+责任”为抓手,确保清查利用工作高标准、高水平开展,指导被监督单位相关责任人牢牢掌握主动性,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有章可循、管理有序。

夯实“全链条”,强化监督检查在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围绕各被监督单位国有资产转让、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监督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防范在清查利用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执行缺位等问题,着重对房屋、车辆、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和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并要求每月报送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巡察整改、购买第三方服务专项监督等相关行动,对监督单位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善资产系统数据库,掌握资产的实际使用状态,为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提供了坚实保障。

把握“全过程”,推动提质增效派驻六组恪守“到位不越位,协助不包办,促进不干预”的原则,推动被监督单位清查利用工作的开展,确保上级要求落实落细。对重点单位采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方式开展清查工作,协助业务部门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事项精准施策,以监督实效推动国有资产安全有效运营。对部分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入账不及时的情况,根据清查结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入账,帮助被监督单位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利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