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推动巡察整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市民政局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助推巡察整改工作常治长效。
一是聚焦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督促市民政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在深化整改中彰显工作成效。督促市民政局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整改时限。
二是聚焦监督检查,全程推进整改。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针对市民政局巡察反馈的问题,全程跟踪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督促对市民政局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同时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三是聚焦成果运用,扎牢制度笼子。督促市民政局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民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整改中淬炼党性,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造业绩。针对巡察中反映出的难点、热点问题,督促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老问题不推诿、新问题不拖延,有效的去存量、控增量、见成效。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