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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严查损害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5-04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现在每天三菜一汤,有荤有素,我们的伙食真是改善太多了……”住养在江苏省涟水县高沟敬老院的刘老爹指着碗里的饭菜说道。这是淮安市开展供养机构大宗食品集采统配,切实改善供养老人生活质量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淮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监督中发现并处理少数敬老院、福利院等供养机构存在工作人员就餐挤占供养人员伙食费、克扣套取伙食费、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以及饮食配置质量不高等问题。例如,该市涟水县纪委监委第二监察员办公室在开展专项监督中发现,大东镇时码敬老院院长尚某某采取虚报大米、面粉购买数量的方式套取敬老院伙食费1.1万余元用于支出招待费、职工福利等费用,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针对损害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50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问责11人,留置3人。

  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发监察建议,督促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区域统筹、资源统筹,联合出台《淮安市公办特困供养机构大宗食品等物资统招分签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县为单位的公办供养机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从2023年开始,各个县区每年分别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两家供货企业并与供养机构签订采购合同。

  “为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供养机构食品采集统配机制落地落实,全县敬老院采取统一配送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让老人们吃得实惠、吃得放心。”涟水县第二监察员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3个供养机构实现大宗食品等物资的集采统配工作,惠及集中供养人员3000多人。该市实行“五公示”,即采购合同公示、财务明细工作、每周菜谱公示、效果评估公示、满意度评价公示,让集采统配机制阳光运行。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监督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作为大事要事扛在肩上、靠前监督,通过实地走访集中供养人员,动态抽查集采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党的救助政策高质量落地见效。”淮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孝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