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全力护航乡村振兴。全市开展专项监督项目9个,其中市县联动项目1个,各县区自选项目8个,截至5月底,全市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共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59条、立案546件,党纪政务处分148人。
为了让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得到聚焦,淮安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群众关注热点、资金富集领域和重点权力环节,选定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乡村公共空间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惠农补贴发放等5个方面作为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领域重点监督项目,并制发《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选取供水饮水、土地复垦等8个方面作为自选项目,专项监督的中心更加聚焦。
制定《淮安市纪检监察专项监督工作管理办法》,从立项审批、实施推进、考核评定、项目报结、结果运用等方面对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实施“全流程管理”,并明确了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前期研判、方案制定、问题筛查、联动监督、督促整改等具体措施。从县区、派驻及职能部门选取专业人才,建立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人才库,通过跟班学习、交叉互查、指定检查等方式实操锻炼、储备人才,专业特长涵盖法律财会、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多个领域。邀请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参与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建立“特约监督员”队伍,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定期参与督查督导,跟踪问效问题整改,综合评估监督质效。
整合资源力量,推进“室组地”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和“监督与监管”联动,强化信息化运用,建立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围绕监督思路、比对规则、数据来源、预期效果等11个乡村振兴建模方案专门调研论证,部署推动部分县区先行先试、成果共用。出台《淮安市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专项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推进机制》,与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等业务部门建立联合检查、问题移送、会商会办、定期调度等七项工作机制,形成协同联动推进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监督工作格局,构建监督“共同体”。全市共制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6批次25起,对违规摊派收取费用、虚报套取资金、不正确履职等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深入推进全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