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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有的“消费体验”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巡察发现,市消费者协会存在多名工作人员长期接受某牛奶公司赠送的牛奶卡问题。”不久前,江苏省淮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收到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求限期办结。

“问题线索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从何处着手调查呢?”拿到问题线索交办单后,第十八纪检监察组陈组长陷入了思考。

经过集体讨论后,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形成了一致意见。由于该牛奶公司为淮安本地企业,主要在当地销售,调查组决定从该牛奶公司在几个片区的订奶点入手调查。调查人员查阅大量销售账册,并同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人员名册一一比对,发现每个季度,市消协工作人员都会到各订奶点订牛奶。

据订奶点工作人员介绍,市消协工作人员每次都是拿着牛奶卡来领取牛奶,领取时间短的有一年,长的有好几年。调查组随即来到牛奶公司了解情况。

“这几年消费者对我们公司偶有投诉,市消协的调查处理还是很公正的,我们很感谢。再说了,市消协的领导下班后也是消费者,我们企业生产的牛奶产品请他们‘消费体验’一下,给我们把把关、提提意见,也没什么不妥嘛。”对调查人员的提问,牛奶公司的销售负责人不以为然。

“你们公司是市消协的服务对象,市消协收受服务对象的商品预付卡,合适吗?”调查人员反问道。牛奶公司销售负责人一时语塞。

掌握证据后,调查组趁热打铁,开始同市消协工作人员谈话。面对摆在面前的证据,市消协相关人员均承认收受过牛奶卡。

“牛奶公司送牛奶卡给我们,主要是感谢市消协在协调解决消费纠纷方面所做的工作。”市消协秘书长赵朝辉在接受调查时说。

“对消费者的投诉,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你们职责所在。俗话说‘拿人手软,吃人嘴短’,你们收了人家的牛奶卡,以后遇到涉及该公司的消费纠纷,还能客观公正地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吗?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你们还收牛奶卡,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面对调查人员的发问,赵朝辉羞愧地低下了头。

经查,从2007年起,该牛奶公司以“消费体验”为名,连续十年赠送牛奶卡给市消协工作人员,用于个人“品尝”。消协工作人员按时收到该公司每个季度送到的牛奶卡,通过附近的订奶点每天领取鲜奶。十年间,牛奶卡种类由单一鲜奶发展为鲜奶加酸奶,牛奶卡数量由3份逐渐增加为9份,收受人员也从市消协在编人员扩大到消协的长期聘用人员。截至调查之时,先后有14名工作人员收受了该公司赠送的免费牛奶卡,折合人民币约4.9万元。

“当时认为数额小没有当回事,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行动上就有了偏差。”经过批评教育,14名工作人员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退还了还没消费的牛奶卡,已经消费的折算成人民币退还。纪检监察组依据有关党纪党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并以此为典型案例,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中国纪检监察报  孙鹏 宋应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