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5年2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金湖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湖县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李振亚主持召开向金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周海波的反馈会议,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周海波和金湖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向党组领导班子的反馈会上,巡察组副组长赵进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金湖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加晔就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讲话;周海波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金湖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淮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精准开展政治体检,坚持实事求是,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巡察监督全过程。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及时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李振亚指出,2020年以来,金湖县检察院党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促进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金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但巡察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统筹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能力不能充分适应新需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严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够强等。
针对金湖县检察院党组存在的问题,李振亚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要聚焦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办案质效。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服务发展和维护大局稳定中发挥检察职能,提升“四大检察”协调性,补强监督短板;二要树牢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检察履职主动性。提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注重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三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守纪律法律制度,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确保各项权力依规依纪依法运行。
徐加晔强调,市委对金湖县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金湖政法单位的重视。县检察院党组要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快速落实整改要求,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勇于担当快整改,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不见成效不松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要深化运用促发展,将巡察整改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强化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周海波表示,金湖县检察院党组将坚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把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做好整改统筹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将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剖析上、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在正风肃纪反腐上抓整改,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有效破解制约金湖检察监督履职的堵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市委第五巡察组其他成员,金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天翔,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荣健,县检察院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金湖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县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金湖县检察院部分干部职工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