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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贯彻巡察要求,全力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批示精神,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落实主动性。

(二)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以对党负责、对单位职工负责、对财政国资事业发展负责的严肃态度,以敢于担当的责任精神,扎实抓紧并务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以严谨务实、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作风,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落实,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确保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深入反思差距不足,全力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党组压紧压实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破解难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关于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传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印发《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专题学习计划》,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提升学习质量效果。注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编印《市财政局中心组学习材料汇编》,供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

2.关于防范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要求,把有限的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二是有序组织全市2021年还本付息工作,并按月向省厅及时汇缴,有效防控风险。三是结合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针对不同主体,建立负面清单,全方位防范化解风险。

3.关于清理财政往来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实地调研推进。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题调研组,赴相关单位开展调研,督促做好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确保往来款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统筹清理往来资金。组织召开全市国库条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相关县区根据实际制定计划,严格按计划进度规模还款。目前各相关县区已制定上报了详细计划。

4.关于出借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财政对外借款。组织召开全市国库条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县区加强对外借款管理,清理县区本级对预算单位借款,准确掌握财政对外借款种类、规模和结构。二是加强对外借款制度建设。制定《淮安市本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建立对外借款回收保证、到期预警和督促清收等机制,待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执行。

5.关于管控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更加契合淮安实际。二是健全资金分类。汇总整理各项目的设立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按照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城市建设、产业引导等基本类别,对项目政策和资金进行分类。三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坚决防止出现超管理办法申报、超范围使用的情况。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违反资金申报范围、使用方向的专项资金,一律压减或取消下年度预算安排。

6.关于对安排年度项目专项资金审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预算安排。根据2021年2月5日市长办公会议要求,明确2021年预算安排补贴资金预算金额。二是强化绩效管理。督促机场公司提出绩效目标,录入绩效考核系统,努力提高客运航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加强监督审核。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对2018-2020年淮安机场客运航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并初步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使用质效。

7.关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自评价工作要求,促进各预算单位增强支出责任意识。二是选择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结合各业务处室选报结果,选择2021年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拓展绩效评价类型和评价覆盖面。三是规范评价机构操作流程。出台《淮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操作规程》,对评价机构的选择、实施程序、报告质量等作出要求,提升工作实效。

8.关于运用评价结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缩减专项资金。2021年,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归并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利用、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整合为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项目并将项目金额缩减为600万元。二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价。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初步拟定有关专项资金巡察整改方案,待研究通过后,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在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关于资金拨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淮安市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资金分配拨付时间要求等。二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节点要求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

10.关于项目审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使用回收资金。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下达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时,将原计划安排的产业园项目资金予以收回,统筹用于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二是强化资金分配审核。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下一步,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发展引导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切块下达各县区。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在下达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资金时,要求各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抓好资金监督管理。

11.关于评审中心自审比例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评审事前管理。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政策,将财政评审工作重心前移,开展预算评审和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职能。列入年度财政评审计划的重点项目进度款审查由评审中心自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进度款拔付要求、有无超进度付款等情形,符合要求的及时审结。三是压实评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四是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财政部门批复的项目决算,由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计部门直接实施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除外),出具项目决算评审(审核)报告,并注重审核结果的运用。

12.关于委托评审程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取协审单位。市级财政评审项目一律通过“公开招标”或“中介超市”方式选择协审单位。二是规范签订协审合同。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的协审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协审合同;对通过“中介超市”方式选择的协审单位,在公示期满 20个工作日内签订协审合同。三是规范管理协审合同。加强协审合同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协审合同签订、整理、归档等工作,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规范。

13.关于对协审单位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审单位管理。严格按规定对协审单位进行考核管理,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将考核结果纳入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的信用管理体系。二是优化财政评审档案管理模式。制定《淮安市财政投资评审档案管理办法》,将项目合同、施工图纸、竣工报告等重要评审资料全部纳入评审档案管理。

14.关于出具评审报告时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财政评审信息化系统。对2021年新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全部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对概算评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超时限的项目及时予以预警。二是健全评审工作通报机制。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可能影响财政评审进程的情形,以书面方式告知建设单位和财政对口处室,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制度。制定《淮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及时解决评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问题,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15.关于编制预算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积极准备下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结合单位性质和职能,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保障方式。二是开展项目资金梳理。充分评估部门单位现有人员力量、项目实际需要、项目实施条件等,以零为基点,分轻重缓急编报具体项目预算,切实打破“基数”或“基数加增长”的做法。

16.关于预算管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调整程序。对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支出使用方向的预算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坚决杜绝随意调整现象。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在2021年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按照年度编制项目全部通过电子化手段导入预算执行系统,确保预算导入数据与编制数据一致。

17.关于确定一级预算单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单位预算级次管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单位的职能定位要求,合理确定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级次,确保预算编制与单位履职需求相适应。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力度。对资金量小的一级预算单位加强财务监管,拟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1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印发《关于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规范使用微信办公,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定期开展专题研究。1月28日,局党组会专题听取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19.关于“存贷挂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拟定《淮安市本级财政专户间隙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草案),待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执行。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全市国库条线工作会议,就资金存放问题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区规范财政资金存放管理,防范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三是开展专题调研。赴各县区就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开展深入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从基本情况、成效经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四个方面反映我市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四是推进专项治理。印发《市财政局开展财政资金存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我市各级财政资金存放安全规范,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

20.关于账户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账户资金情况。经核查,反馈问题资金已于2019年按照规定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二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依法将部门各类收入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情况发生。严格按照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相关要求执行,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及时清缴衍生利息。经委托中介机构审计清算,做好衍生利息清缴工作,对核定相关账户存续期间的衍生利息已及时按要求缴库。

21.关于组织人员培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调整局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涉及外出培训项目,一律待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和纪律组织外出学习培训。三是规范培训内容。制定印发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财政讲坛、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2.关于招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成立淮安市财政局内部采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抽调采购、法规、财监等处室人员参加,积极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参与,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采购流程控制。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局内部采购工作控制制度、工程劳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针对工程、劳务等内部采购事项,结合不同采购限额设置对应的监督流程和要求,及时公开有关采购事项;重新修订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我局内控制度体系,推动依法依规实施采购工作。

23.关于维修改造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精算力度。对工程改造、设备购置等大额支出项目,积极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事前代理,严格编制工程造价概算,经审核后再履行采购程序,切实提高工程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落实集体决策要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严格按照我局工作流程实行大额资金上会要求,确保审批规范、行为合规。三是严格经费预算约束。对经批准的经费预算,严格执行和约束力度,确保“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实际执行额度发生重大变动时,按照规范流程重新履行审批决策程序。

24.关于采购控制价设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流程控制。组织成立内部采购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部分专业人员参与审核工作。制定出台内部采购工作控制制度、工程劳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内控体系,提高采购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采购概算控制。依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经验,积极参与内部采购咨询、代理、概算等工作,按照规定聘请专业中介机构,严格编制项目概算,规范编制采购控制价。三是规范履行采购行为。对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行政府采购,确保行为合规、流程合规。

25.关于派出的财务总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完善制度。结合市属企业重组整合方案安排,健全完善市属企业专职监事和外部董事制度,规范推动市属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市属企业监管。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市属企业经营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防范企业经营、财务等风险,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内控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市属企业财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市属企业在财务管理以及其他重要领域等方面的约束,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26.关于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借款制度。进一步优化并严格执行《淮安市财政局财务经费管理细则》,从严控制个人借款,取消因私借款,因公借款必须经批准方可申请办理,确保借款一事一借、一人一借、专款专用。二是加大欠款管理追缴力度。对借款期限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结清,逾期应及时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否则从借款人应发工资、奖金、福利等项目中扣还。

27.关于个人承担捐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款项,目前全部资金已到账、整改完毕。二是抓好政策学习。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制度和政策规定,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三是抓好制度落实。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经费政策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确保支出合理、程序合规。

28.关于津补贴发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放标准。严格执行《淮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工作,确保考务费发放标准和范围合理、合规。二是严格考务费报销管理。在报销考试考务费时,要求按规定提供相关凭证,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制定班子成员参加支部活动计划,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全年不低于6次”列入《市财政局(国资委)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切实发挥局党组成员示范带头作用。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材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并统一配发使用《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和《党小组会记录簿》,确保记录做到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和整洁规范。四是及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已于2020年4月28日完成换届选举,局机关党委拟于今年5月实施换届。目前,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方案已初步拟定,正按计划推进。

30.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干部队伍进行日常分析研判,重点分析队伍结构、履职情况、优化方向等,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合理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多渠道加强干部培养锻炼,今年以来,已选派4名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和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推荐1名干部挂职锻炼。三是优化队伍结构。加大人员调整补充力度,通过省公务员招考、名校优生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

31.关于部分干部交流轮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坚持集中交流轮岗与干部日常调整相结合,今年以来,已交流、提拔重用和晋升科级干部77名。

32.关于混岗混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各处室具体职责划分意见》(草案),进一步厘清各处室的职能职责,待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文件执行。二是严格编制管理。制定《市财政局(国资委)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严肃干部借用工作,规范借用行为,确保机关运转规范有序。三是加大消化力度。认真落实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用好用足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职数资源,通过加大招录力度、自然减员、控制借用人员数量等方式,逐步消化混岗混编人员。

33.关于党组决议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把关作用。充分发挥党组在全局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定期研究干部考核、监督管理等事项,严防干部职工“带病评优”“带病表彰”。二是严格规范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干部考核积分制,按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分别进行常态化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严格监督问责。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真正把制度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34.关于 “一岗双责”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录入履责信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坚持一事一记、一事一录,及时录入履责信息。二是规范记录履责内容。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记录履责主体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切实提高履责纪实质量。三是主动开展自查评估。围绕履责纪实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自我评估,重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如实记录有关事项的重要措施、重要环节、重要结果。

35.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规矩。调整市财政局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月份,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相关问题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春节前,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述职会议上就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持续改进作风。3月份,对日常工作纪律进行了4次抽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在春节前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值守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节日安全提醒和廉政提醒;2月9日,组织召开市财政局新提任和职级晋升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确保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这根弦。

36.关于制度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将相关文件归入个人档案,切实抓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二是规范干部管理。根据市属企业优化重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将对派驻财务总监人员进行岗位交流调整。三是规范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市财政局(国资委)2021年度党风廉政和纪律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守纪律守规矩。

37.关于制发的处分文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正文件。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重新梳理编印相关文件并及时归档。二是明确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日常公文规范管理,由局文印室专人对发文编号进行核对管理,严防错号、重复使用文号,切实提升公文处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年至今已规范发文183份,无一错漏。

三、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只是阶段性的,还需加大力度推进。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局党组将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着力解决好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明确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始终,以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实际问题,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168212;电子邮箱:hasczjrjc@126.com。

 

 

                             中共淮安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