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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3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工作。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市委编办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深查细挖,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不竭动力。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带头强化主体责任。编办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2021年第1次室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办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持续推进整改作出部署。2021年1月13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虎专题听取市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1月28日,市委编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办领导班子认真分析、反复研究,区分问题与问题具体表现,紧扣问题实质,经征求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意见,形成《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同时制定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一览表,成立督查推进组,采取双周督查形式,实行全程挂图整改、定期对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升工作质量。对问题分类施策,深挖问题根源,既立足当下整改落实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抓好体制机制完善。对指向明确、条件成熟的个性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完成;对普遍存在、涉及面广的共性问题,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到位;对涉及体制机制层面的深层次问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通过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目标意识,注重成果转化,按序时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达质达效

1. 关于个别机构职能划转水土不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根据2020年度“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逐一反馈,要求相关部门3个月内正式行文反馈整改成效。并根据最新文件要求,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往年工作经验、各部门整改情况及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评估内容设计、方式选择和结果运用。

二是持续优化部门机构职能和编制资源配置。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及时解决部门运行中出现的职责不清问题。根据统计工作需要,调整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和职能。为加强全市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调整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和职能。为进一步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小营派出所更名为市公安局淮阴分局高新区派出所。为保障生态文旅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调整生态文旅区管理办公室领导职数。

三是完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调研论证机制。涉及重大改革和重要机构职能体制调整时,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摸底,科学制订改革方案。今年3月,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带队赴各县区开展“优服务 解难题 开好局”专题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问题建议,梳理形成服务清单。在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中,印发《全面开展市级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调研工作方案》,陆续赴部分重点部门开展实地调研。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订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机构设置方案,待提交市委编委主任会研究审议。

2. 关于县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厚薄不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谋划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根据前期调研摸底情况,已制订深化淮安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商务、交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10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意见,正根据反馈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根据省文件要求,初步完成了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制订工作。
    二是加快完善重点领域执法体制。已对县区交通运输领域“一大队两中心”的领导干部任免情况、在编人员划转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和法人登记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三是加强对县区督查指导力度。以盱眙县、金湖县县域综合执法改革为样板,积极整合县区相近职能执法队伍,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3. 关于牵头抓总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改革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牵头建立重大改革和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和评估机制,会同组织、财政、人社、司法等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意见。

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草拟一体化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管理职责和业务要求。下一步继续完善一体化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适时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是建立“1+N”制度体系。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配套出台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暂行办法、科级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建立系统的制度体系。

4. 关于源头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动态管理。草拟一体化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管理职责和业务要求,适时征求各部门意见。与财政局沟通争取模块建设经费,做好相关跟进工作。由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召开全办机构编制数据征询会,征求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机构编制数据需求,探讨交流机构编制数据统计重点,为下一步系统升级做好准备。

二是加大控编力度。扎实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在面上按一定比例精简事业编制,对使用效益不高或长期未使用的编制加大收编力度,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推动人员编制使用方式创新,跨区域跨行业调剂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基本公益服务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结合我市实际需要,会同市公安局,对我市城区人口流动情况进行调研,谋划深入推进教职工编制市域调剂工作方案。

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强化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民生保障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足额保障用编需求。批复清江浦区、淮阴区、涟水县、盱眙县置换部分事业编制性质,专项用于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事业。设计提醒函模版,梳理反馈单位,做好对部分县区、市级部门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已核准未使用计划的督查准备工作。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3月1日,印发《2021年度市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必学专题。3月26日,印发《市委编办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抓好落实。2月26日,对照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及时调整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编制市委编办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表,层层传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明确每半年组织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听取1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

三是建强舆论阵地。在深化社区共建、农村帮扶、101%服务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宣传。严格落实“学习强国”平台阵地学习管理,实行平台学习周通报制度。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用好“党校在线学习”平台,按要求落实学习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编办在线”微信群、“市委编办党史学习教育”QQ群,定期推送、转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文章、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史学习资料等等。

  • 关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督促整改。针对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方将主体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2月23日,市委编办向建设方江苏物合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整改提醒函》,要求其严格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中止与第三方的合作。2月26日,江苏物合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回函表示已中止与第三方的合作,保证开发建设一体化系统的相对独立性。

    二是规范采购监管。严格遵循“先审批、后采购”的原则,采购处室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申报,并提请室务会集体研究,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相应数量标准的项目,须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2月24日,印发《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工程类项目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和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阳光采购。

    7.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漏洞,完善管理制度。组织专人开展财务管理“回头看”和规范自查工作,修订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制定印发《市委编办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财务工作流程和审核报批程序。把牢个人申报、处室把关、财务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签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五道关口,一定额度以上支出由主要领导事前审批,重要支出、重大财务事项由室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重点补齐“空白地带”“监督死角”等短板,扎紧财务监督制度笼子。

    二是退缴违规费用,规范财务基础。责令相关同志退缴违规报销的误餐补助、出租车费、出差补助等费用,进一步完善对账手续,逐项补全相关报销附件,加强对财务工作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核和复核机制,明确财务管理人员权限和责任,保障各类经费核算报销规范。分别于2月7日和3月3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和审计局相关同志,专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法纪意识。

    8. 关于主动履职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机构编制督查体系。研究草拟一体化系统管理办法、机构编制报告、领导职数核定备案等制度文件初稿。汇总各县区、各单位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设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函件模版,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向8个县区、部分市直单位发放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函10份,对一体化系统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核准未使用用编计划情况开展书面督查。

    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常态化受理信访举报件,2020年受理有关机构编制工作信访件2件,其中1件为省委编办转办件,均已办结并获得信访人认可。相关信访事项均不涉及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9. 关于纪律意识未能夯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理相关人员。2020年11月29日,已对邮寄次数和金额较多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并将相关谈话记录报送派驻纪检组备案,责令6名同志全额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邮寄费用。

    二是开展系列警示活动。在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学习领会的基础上,通报相关违规问题处理决定。2月7日,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严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就实际工作中易发、多发问题开展精准警示教育。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严肃各项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光荣榜”“差错榜”管理制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2021年第一季度,记录党员干部“光荣榜”“差错榜”共4次。

    10.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政治学习,健全管理制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市委十二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公车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制度。3月12日,制定印发《淮安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保障范围、保障地域和用车纪律。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装GPS定位系统,严禁超范围用车、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等。

    二是明确管理责任,开展专项督查。将公车交由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管理,从公务用车申请程序、车辆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中心车辆使用和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不定期对车辆审批、调度使用、运行轨迹、封存停放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车辆使用有规可循。

    三是严格派遣手续,完善工作台账。严格用车申请和车辆派遣,根据用车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人员等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由市委编办综合处负责相关经费使用审批,加强对车辆加油、维修保养等经费支出审核把关,及时做好工作台账收集整理工作。

  • 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学习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领会其中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立场方法。2月26日,召开“先行先试走前列”学习座谈会,学习传达全国编办主任会议主要精神和省委编办2021年工作要点,各处室、中心围绕学习贯彻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省委编办2021年工作部署,争取更多省内改革试点,结合淮安实际打造更多特色品牌,交流座谈了学习体会和工作打算。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3月26日,印发《市委编办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市委编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完善学习机制,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统一实施。

    三是注重学用结合。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在市委编办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形成“7+1”重点学习内容框架。学用结合、以学促改,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为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从3月1日开始,市委编办主要领导率队赴各县区开展“优服务 解难题 开好局”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与任务清单,更好地为县区排忧解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好组织生活会。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报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审核同意,于1月28日召开市委编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一季度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好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二是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防止“三会一课”形式化。2月7日下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严阵,以《党员干部易发多发问题解析与预防》为题授课。

    三是规范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科学调整支部设置,从严履行报批程序,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巡察反馈,结合工作实际,按程序报批,科学调整支部设置。3月12日,向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报送《市委编办党总支关于调整支部设置的请示》,3月25日,收到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中共淮安市委编办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批复》,3月底完成支部调整后选举准备工作。

  • 关于下属事业单位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机构综合设置。扎实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省改革试点要求,初步拟订市委编办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方案。

    二是逐步配齐工作力量。按照“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的原则,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培养。1月29日,统筹考虑市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化管理中心人员情况,提拔任命副主任1名。下一步,在完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基础上,逐步配备领导班子成员,形成合理的干部梯次队伍。

    三、用好巡察成果,持续巩固深化,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管理服务入细入微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重点聚焦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本源性问题,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收手、整改不到位绝不收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部署,全面开展市、县区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调研,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面上推开做好准备工作。大力推进“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实行总量限额管理,精干设置为机关提供支撑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机构功能重塑和整体效能提升。

    二是有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更是展现党和政府形象的窗口。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研究出台我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打造“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建立县镇审批、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实现县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统一指挥联动。

    三是着力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加强重要领域体制机制保障,切实做到大局在哪里,机构编制工作的主攻方向就在哪里。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深化改革、腾挪精简相关机构编制,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发展最吃劲的部位流动、向基层最繁忙的一线倾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605243;电子邮箱habwb@163.com。

 

 

      中共淮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