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批示精神,全面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责任,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狠抓问题整改。
(二)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举措落实到位。
(三)推进提升整改实效。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各项反馈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在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有效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定期整理编印《学习参考》分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二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定期整理编发“每日一学”资料,在局办公楼摆放学习宣传牌,张贴学习宣传板,每天更新理论学习内容,着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是促进理论学习常态长效。对照“学思想、强党性”要求,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促进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2.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形势分析。立足我市政府“过紧日子”、财政收支“紧平衡”等实际情况,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形势分析研究,形成相关材料供市委市政府参阅决策。财政经济形势方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市委常委会上就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落实情况等作专题汇报;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方面,分析省对我市乡村振兴相关任务,全力完成目标;社会保障工作发展方面,分析我市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情况,按规定程序对有关社会保障标准进行提标和扩面,配合出台相关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财税联席会议机制。牵头召开全市财税联席会议,全面梳理分析我市税收完成等情况,进一步推动财税协同共治,提升税收征管整体效能。
3.关于政策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2022年,已安排资金用于电影行业助企纾困。2023年,全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二是加大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力度。定期公布各单位完成进度,加大培训宣传,落实助力乡村振兴消费帮扶政策。三是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下达相关资金,确保各项政策红利惠及企业。
4.关于财力保障不够坚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2023年全市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实现增长。二是加强税源挖潜。配合税务部门,指导异地来淮施工企业及时办理预缴业务,做好成品油加油站税收服务工作。及时上传财政涉税信息,配合有关单位上传房地产规费信息,推动税收协同共治数据共享。参与修订我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依法收税、科学治税。三是规范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定期监测重点非税收入,分析收入异动项,确保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建议市级执法部门规范行使执法权,按规定从轻处罚或纠正涉企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做好基层“三保”监测。对各区“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核,足项足额保障2024年“三保”支出需求。加强库款往来调度,保障重大民生工程与事业运转。按日监测各区库款保障水平,确保各级财政库款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有力支持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关于撬动作用不够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目前,市产业基金已增加实缴出资,后续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增加实缴规模。二是推动项目资源导入。市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设立子基金方式赋能产业发展,推动重特大项目落地县区。三是切实发挥担保效能。委托盱眙县财政局督促盱眙县金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业务推广,持续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杠杆功能。
6.关于利用政策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新增债券使用管理。通过加强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源头审核,推进债券精准发行、资金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完善项目储备机制,督促指导县区进一步提升项目储备质效。三是严格落实“双计划”管理。要求各县区、市直债券单位逐个项目制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双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四是修订市级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从项目申报、建设、完工全流程的审查督查机制。五是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对申报市级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抽查。
7.关于刚性约束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加强预算管理。持续加强对县区业务指导,要求县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及时跟踪各地预算调整情况,2023年县区预算调整追加(剔除特殊因素)较2022年有所压降。二是督促加强刚性约束。要求县区围绕量力而行、民生优先、系统谋划、提升效益等方面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2024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数、当年计划投资金额较2022年均有优化。配合市委编办做好全市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
8.关于政府投资基金风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贯彻执行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发函督促母基金管理人细化实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指导母基金管理人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经多次沟通协调,在充分了解在投项目经营情况基础上形成项目退出预案。
9.关于金融运行仍有隐患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出台严格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受托人职责文件,责成受托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履职尽责。二是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切实管住管好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规范提高基础管理质量。三是加强委托管理执行情况监督。落实财务管理专项检查机制,开展绩效综合评价,结合监督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10.关于债券资金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强化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发行等全流程管理,加强审计核查等问题整改力度,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深化专项约谈机制。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县区进行约谈。三是加强调研指导。持续跟进督促各县区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四是完善考核机制。结合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要求,持续优化县区(园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11.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市政府采购中心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二是硬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约束。要求各单位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三是制定项目用地和行政审批环节全流程购买第三方服务事项正面清单目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四是积极配合市纪委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4年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开展专项治理。
12.关于资产监管责任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整改。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原始记账凭证,对于无法查找或没有原始凭证的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并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二是开展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印发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严格各类资产登记核算,特别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要及时登记入账,全面准确反映资产家底;将全市独立编制且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纳入报告范围。
1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预算编制合理性。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落实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无绩效目标不得申报项目预算。二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印发做好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市直主管部门提出分配意见的时限。三是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及时开展项目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督促市直各预算单位按时填报绩效自评相关数据、分析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14.关于制定政策考虑不够周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奖补政策。进一步健全工业强市专项资金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积极配合市制高办等部门对工业强市专项资金奖补条件、类别、方式进行优化。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重点评价,将专项资金作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15.关于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淮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联合市卫健委出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不断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方向,持续加强风险管理,降低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16.关于资金下达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机制。印发做好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资金指标接收、登记流转、分解下达等时限,督促主管部门出台资金分配方案,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二是加强转移支付执行进度监控。按月跟踪相关资金分配下达、拨付情况,督促及时分解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加快预算执行。
17.关于跟踪监督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主管部门对相关项目逐一整改。该问题涉及项目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修订市级生态文明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从项目申报、建设、完工全流程的审查督查机制。三是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对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对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支持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与调整的重要依据。
18.关于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重要节日廉政提醒,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支部引领作用。指导行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成立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淮安分所。启动“注管中心+事务所+院校”三方联动产教融合机制,对接高校学生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为定向培养行业后备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1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选用力度。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激发年轻干部活力和动力,推进科级干部老中青梯次合理配备。二是加大各类人才招录力度。结合局人员结构编制等情况,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名校优生”等多种方式加大年轻干部招录招聘力度,储备配强年轻干部。三是加大干部培训历练力度。结合上级部门教育培训要求,立足财政干部队伍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围绕政治理论、财政业务、法治建设、公文写作等方面系统设置培训课程。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各条线业务培训,以及市委组织部相关培养计划,全面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素质。
20.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查摆意识形态方面不足。二是定期组织分析研判会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局党组专题研讨网络安全工作情况,议定全年网络安全工作计划,研究提升网络安全的措施。对照测评报告逐条修补漏洞、修复基线,整体评价达到良好等次。
21.关于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为抓手,破解“屡审屡犯”难题,明确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指导部门单位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举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班,专题讲解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二是提升巡察审计整改质效。严格执行巡察审计整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三是认真研究采纳巡察审计意见建议。坚持以“巡察审计—整改—规范—提高”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巡察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22.关于单位账户管理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撤销账户。问题涉及单位已完成撤户,并将资金交入国库。二是对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印发市级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通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步骤和检查要求。下一步,将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结合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对预算单位账户和资金开展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计划
局党组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常抓不懈扩大整改成果,真管真严,长管长严,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有力的措施推动自身建设。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整改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持之以恒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再加力”,确保按期改彻底、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长效落实,紧盯不放,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三是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常态长效上再固化,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通过问题的一个个解决把规矩一项项立起来,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168213;电子邮箱:hasczjr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