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6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市委批示精神,全面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委党委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徐亚平同志、主任马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委党委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明确要求党委和领导班子集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落实到位。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整改方案落实,稳妥有序全面推进整改。
二、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委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委党委书记徐亚平同志、主任马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巡察反馈涉及国资委以下6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目前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8:债务规模、成本仍处高位。
修订《淮安市国有企业融资交易平台运行规则》,研究国有企业融资监督平台与交易平台融合,通过国有企业融资交易平台“点对点”推送国企融资数据分析报告,帮助国企打破信息壁垒,为国企融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问题10:金融运行仍有隐患。
指导城发集团组织开展下属子企业清收工作,跟踪清收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完善制度缺陷。
问题11:国资管理十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
各级有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构建问题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制定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暂行办法,国资监管提示函、责任约谈和问题通报工作规则等文件,部署国有企业问题整改信息系统。二是持续精准压缩管理层级。三是推进亏损企业注销。将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进行年度动态更新,并每月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指导。四是扎实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序时推动市属企业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行动计划,以市场化经营为前提,结合实际逐项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年度盘活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和时限要求,对资产台账开展全面梳理和统计,并按月动态更新。
问题12:国有企业改革不够深入。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增强企业核心功能。2024年1月修订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对市属企业投资项目实施分类指导,执行报告或备案制度,严控非主业投资。重新确认市属五大集团主业并控制在3个以内,完成集团子企业主业备案。推动各集团间与企业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专业化整合重组,按照省内领先标准分类组建各类专业化产业集团:打造以城市建设运营和产业发展服务为核心的国投集团,打造以数据为核心业务的数据集团,重组以淮安稻米产业为主业的大米集团。鼓励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国资新赛道,谋求国企新发展:国联集团布局低空经济,城发集团做大做强建筑类主业,交通集团内河集装箱量长期稳居全省第一,文旅集团多场景激发消费新活力,金发集团实现我市担保企业在发债增信领域重大突破。二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牢牢把握引导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的总导向,参与组建80亿元淮安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向全市“7+3”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和未来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合理规划引导国有资本的产业、区域、项目投向,着力打造纳沛斯半导体产业链、淮安港三期铁水联运提升、盐穴储能发电、卤水制盐、平台经济(棉花交易平台)、分布式光伏新能源等主业突出、板块清晰、竞争力强的重大项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系统谋划、多次协调推进全市国企改革工作。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防范风险、盘活资产、加快转型、强化监管”国资管理四项要求,牵头制定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和标准,为全市国企改革确定“任务书”、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指导市属企业和县区国资监管机构制定任务清单、编制工作台账,按月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度检查,确保各层各级有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印发《市属企业202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对市属企业分别制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上缴税收考核指标。
问题13:国资监管方式转变不够彻底。
一是优化完善考核指标。修订完善2024年度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模拟利润考核,分清企业正常市场化经营和承担的政府功能项目界限,对企业经营业务中的市场化来源部分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结合实际设定目标任务,提升考核精准性。二是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完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成立市属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建立投资论证专家库,对市属企业投资进行提级管理,重要项目实施“双重论证”,提高国企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三是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加快出台激发国资国企动力活力指导意见,完成市属企业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绩效薪酬比重占50%以上,其中各级子企业经理层年薪中的绩效薪酬占比达到60%以上。四是加快薪酬考核节奏。规范做好薪酬测算工作,及时报请市领导核准,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依托企业主责主业和重点工作任务,侧重个性化赋分,将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基金业务管理等列入对市属企业考核范围。
问题24:推进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一是实施加强市属企业党的建设“铸魂”工程。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国资委单独设置,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将市委组织部市属企业党建管理职能同步划转,国资监管职责首次实现“三统一”。为稳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加强市属企业党的建设“铸魂”工程,通过开展“政治领航、思想领航、强基领航、先锋领航、清风领航”等五项行动,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意志行动,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落实企业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市属企业各级“一把手”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监督,及时分析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以更大力度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加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抓学习促队伍建设、抓服务促国企改革”“双抓双促”活动,引导全市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纲纪执行,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四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针对近年来国企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情况,在交通集团打造国企领域“观镜鉴、知行止、担使命”警示教育室,用身边人身边事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
三、推进提升整改实效
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梳理细化目标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确保各项反馈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国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有效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真正把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动力,深入推动全市国资系统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517-89007886;电子邮箱:hasgzwdq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