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城发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城发集团党委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分解任务,全面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融入深化企业改革,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针对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三轮逐一过堂,积极主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认真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严格工作要求,完善销号机制。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制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牵头领导带头抓好、抓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层级压减提级”问题的整改。
印发集团业务整合重组方案,聚焦施工、开发、产业板块,压减非主业经营主体,整合后集团二级子企业12家,三级子企业14家。
2.关于“产业链上下游低端重复”问题的整改。
深入落实“国资管理十项重点工作”要求,将集团业务由原六大板块整合为施工、开发、产业三大板块,推动各子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经营范围,利用“赛马机制”优胜劣汰。对部分子企业总经理开展公开竞聘,打造职业经理人队伍。
3.关于“三年亏损企业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发文至市国资委说明保留公司具体情况,项目公司中普通项目公司清算后实现盈利,PPP项目公司进入运营期后实现盈利。印发集团业务整合重组方案,对相关子企业进行提级管理,利用赛马机制进行市场化优胜劣汰。
4.关于“盘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加快资产盘活力度与效率,成立资产公司专项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
(2)开展集团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审计工作,盘清底数,严控自用房产标准并整改落实,对自用房产中涉及办公、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通过业务整合重组,明确土地开发板块规划,压实子企业管理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闲置土地,结合市场行情和土地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开发方案及复工计划。
(4)完成市国资委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平台资产管理模块对接。
5.关于“安置房去化率较低”问题的整改。
为推进安置房去化工作,集团积极与市征收办、清江浦征收办沟通协调,目前已将安置小区存量房上报至全市存量房源项目库。同时,参与清江浦区房票安置,完成安置房源认购工作。
6.关于“资产管理不够尽责”问题的整改。
(1)已开展业务整合重组,明确土地开发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2)修订集团《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推动编制资产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梳理业务流程与权责权限,梳理明确资产类别,建立业务管控标准,在合规合法前提下,充分授权资产公司推动资产出租行为标准化、便捷化。
(3)集团已开展资产全面清查对重点房产的招租行为及租金合理性专项检查。
7.关于“投资计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修订集团《投资管理制度》,配套制定2份二级办法和3份三级管理细则,构建集团“123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认真梳理省、市投资管理制度,结合集团现行的三级投资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成册,指导规范子企业相关投资管理工作。下一步集团将严格按照最新制度要求做好类似相关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8.关于“投前调查工作不够详实”问题的整改。
集团制定系列投资业务标准化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通过指导水利地产公司完成修订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投资流程,对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重点增加对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对合作方的公司概况、财务状况、履约精神等进行重点研究,同时,对后续拟合作对象,将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流程予以确认。
9.关于“投资盈利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针对投资项目,集团将强化监督力度,督促各实施单位深入开展投资市场趋势、行业前景的分析工作,同时持续抓好项目进度、成本、质量以及风险等方面的过程管理,全方位保障项目能够达成预期目标。
10.关于“投资参股不审慎,大部分长期无收益”问题的整改。
目前,依据项目投资协议的明确规定,待各项目满足分红条件时,集团将督促各子企业加强项目管控,根据项目实际运营状况,迅速且高效地开展项目分红收益相关事宜,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货款及违约金清收,相关子企业制定了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催收计划,推动清收工作有序推进。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下一步,相关子企业将进一步优化催收策略,加大催收力度,切实维护企业资金链安全稳定。
11.关于“核心板块盈利能力差”问题的整改。
(1)制定以收入利润为重点的子企业管理考核方案。
(2)印发集团业务整合重组方案。
(3)建立集中采购平台,降低集团采购成本。
(4)推动相关公司利用房票等政策,提升项目去化速度。
12.关于“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不善”问题的整改。
(1)完成优化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实时上传政府相关部门建筑垃圾进场数据和车辆等管理信息。
(2)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可行性缺口补助政策,方案市政府已完成审批。
(3)推行劳务机械吨单价结算模式;物资工业品平台集中采购模式已完成;水泥制品养护用水新建养护池改为循环水;机选轻物质工艺改进,降低轻物质比例,减少生产成本。
(4)完成干净混凝土再生水稳研发工作,并形成小批量销售。
13.关于“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
(1)市国资委已同意集团2024年招聘需求计划,涉及法务风控、产业招投等相关岗位,已完成第两批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积极做好人才培养,加强企业经营、基金管理等内容培训。
(2)完成所有一级子企业董事长轮岗选聘工作。
(3)下发包含集团系统任职资格体系、职级体系、薪酬体系的《劳动人事分配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宣贯讲解。召开集团本部及子企业“三定”方案推进专题会议,完成集团本部及下属共享服务中心、下属子企业的“三定”工作,并报市国资委审批。
(4)印发集团《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管理实施办法》《近亲属回避管理暂行办法》。
14.关于“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4年以来,在所有一级子企业董事长全部轮岗选聘基础上,开展内外部结合的公开竞聘试点,完成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岗位及内部公开竞聘工作。通过差额推荐的竞聘方式提拔新任职干部7人。
(2)下发包含集团系统任职资格体系、职级体系、薪酬体系的《劳动人事分配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宣贯讲解。召开集团本部及子企业“三定”方案推进专题会议,完成集团本部及下属共享服务中心、下属子企业的“三定”工作,并报市国资委审批。
(3)对于不符合集团发展战略,没有竞争力且亏损的公司坚决关停。
(4)已将子企业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改革要求推进落实情况作为2024年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待2025年开展考核时进行考核打分。
15.关于“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4年开展的2023年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已将营收、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人均净利润等多个利润导向指标纳入考核。
(2)各子企业设置个性化的营收、利润总额考核目标,已实现分层分类考核。并将子企业经营层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与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强制挂钩,执行强制分布。
(3)下发包含集团系统任职资格体系、职级体系、薪酬体系的《劳动人事分配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6.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印发《往来款项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银行账户和应收款项清理的通知》。
(2)组织子企业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分类制定清收方案。外部款项通过催收、发函、诉讼等多措并举推进清收工作;内部款项由集团牵头厘清各子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通过组织专题会议有效推进“三角债”化解工作。
(3)集团党委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对子企业债权债务逐一过堂,稳步推进款项清收工作。
17.关于“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结合贷款支持、利率水平、服务水平等因素,印发《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
(2)集团印发《关于开展银行账户和应收款项清理的通知》,组织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工作。
(3)运用信息系统,增设开户申请、销户申请等菜单,加强银行账户开销户审批管理。不定期抓取低效账户信息,督促各子企业加强账户管理。
18.关于“年度融资计划预见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通过银行低息贷款置换实现非标债务压降;通过路演等系形式积极对接机构确保五年期债券的顺利发行,提前谋划债务到期接续,错配到期时间,有效缓解了未来债务集中还款压力。
19.关于“短期融资项目占比高”问题的整改。
集团通过统筹谋划,确保还款资金来源均有相应还款计划,实现了债务全部按期还本付息。未来将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继续做好债务期限、结构优化。
20.关于“执行‘应上尽上’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融资业务均按照市国资委及集团规定办理,融资交易平台应上尽上,全年平均新增融资成本较上年实现较大降幅。
21.关于“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仍有空间”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调整存量中长期贷款利率及新增业务成本压降,年末平均存量债务成本较去年末实现压降;全年未发生金融机构违规费用支付。
22.关于“工程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召开集团系统内自查自纠会议并形成报告;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议;强化招标全流程管控,对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进行把关备案。
(2)相关子企业负责人已免职处理。
(3)印发《关于开展承建施工类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的通知(试行)》,集采平台已试运行开展标准工业品、办公及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工作。
23.关于“类金融贷款业务极其混乱”问题的整改。
集团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督促相关公司集中精力清收贷款,重新梳理制度流程。相关公司所有不良贷款业务做到应诉尽诉、应执尽执,积极与法院对接沟通,加快诉讼立案、案件执行进程。截至2024年12月底,相关公司已完成清收目标的30%任务。建立健全集团管控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指导,对各子企业财务进行集中管理。
24.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存在敷衍应付、持续发力不足等问题”问题的整改。
(1)组织相关公司学习工程制度,加强集团对工程项目管理。
(2)督促相关公司分别对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制定《投资项目后评价问题整改交办清单》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分解到相关子企业督促落实整改。
(3)集团已制定《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土地及商品房积压占用大量资金”问题的整改。
推动相关公司按低效闲置土地上报相关政府单位,积极跟进地块纳入政府收储计划。已收回前期部分投资款,剩余款项相关单位正借款用于专项支付。针对在售自营及合作项目,积极利用政策及销售策略,不断提升销售进度。
2.关于“财务管控系统建设进度迟缓”问题的整改。
(1)NCC资产模块数据(包含经营性资产、土地)已按要求补录,数据采集率约95%。
(2)已完成NCC项目管理模块优化改造,组织项目填报人员开展相关模块操作培训,针对系统操作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持续解决填报问题。
3.关于“违规出借资金,损失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推动与相关债权人签订转让协议及分期还款协议,于3年内分6次付清所有本金及利息,目前已按协议正常回款1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切实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集团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扎实开展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全力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持续跟踪推进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打造以党委全面监督为核心,纪检监督部门协助配合、职能部门融合联动、其他监督主体有效补充的监督模式,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护航集团改革稳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601890;电子邮箱:htkgdq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