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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认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行动自觉。县公安局党委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警责任的主线来抓,作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提升和延伸。8月14日,县公安局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9月8日,召开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动员会;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14日,召开市委巡察意见整改工作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推进会;10月20日,召开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县公安局党委及党委成员个人以严改的决心、认真的态度、过硬的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形成巡察整改强大合力。县公安局党委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组建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政委任主任,分管纪检、政治处局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问题整改、联络对接、督导检查四个工作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局党委成员各负其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责履责,做到问题任务认领到位,责任要求明确到位,措施标准落实到位。整改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定期收集整理整改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有效防止整改前紧后松、边改边犯,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是坚持政治标准,确保巡察整改精准聚焦。9月16日,研究制订《中共金湖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2个问题,细化制订了9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对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事项逐条进行研究,进一步实化整改任务、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照既定序时进度有序开展。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和县委、市公安局党委学习要求,重新完善制定县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做到每次学习有内容、有记录、有图片、有签到。明确党委理论中心组“第一学习内容”,即凡是习总书记讲话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和十九届五中全会讲话精神。组织全局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开展教育整顿政治练兵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开展“金堤永固”“庆国庆升国旗”“警钟”“教育整顿专题党课”系列党性教育活动4次,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把教育整顿工作与巡察整改工作、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召开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列出学习重点,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统一。全面开展政治纪律大检查工作,8月份以来,对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察3次,对检察督察中发现问题的4个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把教育整顿工作列入书记责任清单中。三是制定政治轮训方案和政治练兵工作计划,按练兵手册要求,分时分段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开展学习。督促全警、全体党员每日登录“学习强国”APP,按时完成学分,并定期进行通报;利用“周例会”“实境课堂”“县局党建网”等多种方式,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3次,系统学习理论知识;有针对性的制定“党建知识汇编”(口袋书),发放给每位支部书记,做到碎片时间学、随时随地学。6月份已开展了年中党建知识测试工作。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信息搜集研判。成立专门机构,做好信息搜集工作。二是强化管控工作。规范管控流程,实行双向推送,及时更新动态信息。

3.关于“扫黑除恶推进不够迅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线索核查,确保线索清仓见底。不定期召开线索核查推进会2次,以会代促、以会代训,下发线索交办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线索清仓见底。截至9月7日,县公安局139条涉黑涉恶线索已全部查结。二是强化案件攻坚,努力实现案件清结。王某某、华某某案件于2020年9月9日、9月11日分别在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强势推进套路贷专案侦办,已核查案件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现正在移送起诉之中。三是强化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财根基。套路贷专案共扣押房产7套、现金29.44万元、手机6部,总价值500余万元。

4.关于“改革方案草草出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在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改革讲话精神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内容,党委会研究并制定印发《2020全县公安改革工作要点》。做精机关,成立新闻宣传中心,主动对接省厅,派员随岗培训,并从派出所抽调人员到县公安局机关跟班培训,形成动态流动。做优警种,在全市率先成立副科级建制大数据管理大队,并针对工作职能专门招录计算机专业民警、辅警;对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优化办案流程。做强基层,将警力下沉,新招录警察中分配到基层所队民警比例达88.9%,将专业特长纳入新警招录计划中,充实一线。做实基础,落实社区民警进两委班子,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推进“警网融合”“全警进网格”“一标多实”“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等工作。推行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出台系列管理制度,并招录一批针对性专业人才充实辅警队伍。

5.关于“警务运行机制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情报、指挥一体化运转流程,建立涉及两抢、交通、群体等14类指挥调度处置流程图。推行移动端接处警新警务运行机制,印发新接处警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学习,目前已全面应用在日常警务工作中。9月19日,我县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合成作战机制,最终于20日下午3时许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抓获归案,发案到破案未超过24小时。 

6.关于“‘三清理四脱钩’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向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作了汇报,并会同国资委人员前往清理脱钩工作开展较好的淮安市洪泽区、淮安区保安服务公司学习。目前,已就保安服务公司移交县国资委事宜达成一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二是县公安局决定将负责保安公司日常管理的民警,待移交工作结束后撤回归建。

7.关于“‘打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破案攻坚能力。深化“云剑-2020”“蓝剑1号”“利剑”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黄赌毒百日攻坚行动”“治安集中清查行动”“净湖系列集中攻坚行动”。1至9月份,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6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0起,其中盗抢骗案件316起,刑事案件破案率增长87%。二是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城区、乡镇巡逻防控,组织联防联勤巡逻工作,明确巡逻人员和路线,印发防范宣传单,在巡逻走访过程中同步开展防范宣传。依托香港城和名人广场2个警务工作站,屯警街面,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震慑力。三是提升动态管控能力。整合综治、公安等力量,实行“警格+网格”双网融合警务,按照“一警一网一辅”标准(一个社区民警、一个网格员、一个辅警)配备工作力量,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8.关于“涉毒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县在册吸毒人员的管理,对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前科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定期检测、定期走访,落实好管控措施,并且形成工作台帐。同时,将全县吸毒人员按照户籍划分至各派出所,派出所依据规定准确评估吸毒人员风险等级,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全面摸清辖区内吸毒前科人员基本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测和进行走访等工作。二是8月份,集中开展“净湖Ⅳ号”涉毒类案件查处统一行动,共查获吸毒人员54人,抓获涉毒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目前,金湖的涉毒绩效名次由上半年的全市倒数第2上升至全市第4名。

9.关于“基层警力配置保障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双向选择、警校生分配、地方招录、轮岗等方式,将机关警力调整到基层派出所,截至目前共有11名民警由机关调整到派出所。并向省厅和县委组织部申请了2021年招录10名专业人才公务员计划,并对外发布,加大基层警力的配置力度。二是推动全员考核工作,先后到常州市钟楼分局、淮阴区公安分局和开发区分局进行实地考察,加紧出台全员考核制度。

10.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金湖县升级版技防城建设实施方案》,新建492个监控点位,1968路视频监控。织密了两道防线和六张网,重点覆盖三圈两线一中心等核心部位,实现了治安道路监控网的全面升级,达到了“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要求。2020年,县公安局通过视频监控侦查、泛在感知技术破案案件占比达53.9%,9月份通过视频侦查分别抓获了潜逃12年、14年和21年的外省逃犯,升级版技防城的建设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社会治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将风险隐患滚动排查整治贯穿行动始终,科学搭建“排查、化解、预警、督办”的闭环模式,实现风险隐患常态排查、及时整治、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到标识标线不清晰8处,安全警示牌缺失5块,重新施划标识标线8处,新增红绿灯设备4套,警示标牌6块、安全宣传标牌3块。三是在全县60所中小学、幼儿园安装高清室外球机77个、高清红外枪机1860个,布建开关电源700个、避雷器800个、录像硬盘480个,接入交换机282台,铺设网线166540米等施工任务,实现视频监控接入教体局监控中心并与公安机关110指挥中心联网。

11.关于“舆论宣传引导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新闻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平安金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平安进行时”“荷都警事”“好警纪事”“学习强警”“媒体看公安”等栏目,8至10月份共发布栏目宣传51篇,结合图文、视频等形式,通过案例讲解、典型宣传、防范提醒等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公安先进事迹,展现警营正能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队伍建设。印发《金湖县公安局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金湖县公安局新闻宣传引导员工作制度》《金湖县公安局2020年新闻宣传目标考核办法》,在全局范围内选聘41名宣传引导员,组织新闻舆论业务培训4场。每月考核通报各单位新闻宣传绩效完成情况,提升队伍整体宣传能力和水平。三是开辟意识形态专栏。在公安内网“县公安局党建网”设置意识形态专栏,及时发布、动态更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相关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12.关于“舆情预警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工作办法,密切关注相关舆情。二是组建专业力量,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处理。

1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市公安局下发季度工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相关会议材料整理工作。开展科所队党风廉政专项检查5次,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重新调整县公安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金湖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印发《2020年度全县公安机关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细则》,落实考核内容。与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各党支部书记,逐一签订《金湖县公安局2020年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书,按季度派发党组织季度工单,制定主体责任考核细则,明确考核不达标和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将严格追责问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专项检查,每月开展调阅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主体责任传递到位、压实到位。

三是开展党风廉政实境课堂、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活动,组织民警观看《警钟》警示教育片,加强对党风廉政工作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制定下发《2020年度金湖县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项责任”清单》《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层层推进抓落实。

14.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纪律要求,强化局党委成员担责、履责、尽责思维。局党委成员常态化到分管部门督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和廉政谈话活动。二是印发《金湖县公安局班子副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纪实手册》,并下发给每一位局党委成员,每季度推送履责工单,局领导均能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如实填写。三是开展“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质询评议活动。7月29日,县公安局党委召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质询评议会,局党委成员逐一作述责报告,并现场接受质询。8月20日以来,党委成员到分管挂钩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指导28次。

1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软偏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月18日,金湖县公安局党委调整党委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分工,不再分管与监督执纪问责无关的业务工作,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主业。二是到基层所队开展常态化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中秋国庆期间发布纪律作风督察提示和廉政短信提示,并对公车封存、值班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7月10日、9月29日召开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会。8月18日,对接处警迟缓、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民警进行集中提醒谈话。7月6日、10月10日,县公安局先后到治安大队、政保大队、警务保障室宣布民警处分决定并集中提醒谈话。2020年以来,共对5名民警诫勉谈话、7名民警提醒谈话,责令5名民警作出书面检查,党政纪处分5人。

16.关于“‘打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破案攻坚能力。深化“云剑-2020”“蓝剑1号”“利剑”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黄赌毒百日攻坚行动”“治安集中清查行动”“净湖系列集中攻坚行动”。1至9月份,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6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0起,其中盗抢骗案件316起,刑事案件破案率增长87%。 二是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城区、乡镇巡逻防控,组织联防联勤巡逻工作,明确巡逻人员和路线,印发防范宣传单,在巡逻走访过程中同步开展防范宣传。依托香港城和名人广场2个警务工作站,屯警街面,实行24小时值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震慑力。三是提升动态管控能力。整合综治、公安等力量,实行“警格+网格”双网融合警务,按照“一警一网一辅”标准(一个社区民警、一个网格员、一个辅警)配备工作力量,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7.关于“乱作为问题频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纪法规教育学习。8月7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一期纪法宣讲活动,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作《认清当前形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以新担当实现新作为》的专题讲座,并观看王琥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庭审过程在线回放,使广大党员民警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9月28日,县公安局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题党课活动,集中观看了《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作“共产党员必须要讲规矩守纪律”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党风廉政的自觉性。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月25日,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带队赴洪泽“金堤永固”勤廉教育基地,开展党风廉政实境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民警。2020年6月至9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执纪力度,对5名违纪违法的民警立案审查调查。

18.关于“服务群众意识较为淡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9月份以来,出入境、户政、车管等窗口单位相继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严格实行《金湖县公安局窗口服务管理规定》,落实新的办理流程,加强窗口服务宣传,有效执行考勤规定。督察部门对窗口服务情况开展常态督导检查。9月30日,督察大队对窗口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窗口服务规范,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二是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办理业务时,坚决执行本人到场、三证齐全、人证相符等相关要求,切实挤压“黄牛”“买分卖分”等违法滋生空间。组织民警签订承诺书,有效规范办事人员行为,在窗口设立宣传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中介”。10月26日,县公安局召开“打击黄牛”等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1月1日,县公安局召开公安窗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通报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金湖县公安局窗口服务管理规定》,对“放管服”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19.关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金湖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工作制度》《信息采集录入规定》《指纹采集仪操作规范》《金湖县公安局源头信息采集录入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以制度的力量约束权力、规范行为。二是重申《公安机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等规定。组织全局民警和辅警签订保密承诺书,组织开展网上保密知识测试,增强广大民警和辅警保密意识。根据《淮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记分办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1名违反公安数字证书使用规定民警,给予责任人年度考核绩效记4分、扣除绩效工资400元、全局通报的处分。三是加强辅警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金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管理。制定《金湖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实施细则》,有效提升辅警队伍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10月30日,召开全县公安辅警队伍“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对辅警队伍开展专项教育整顿。

20.关于“地区安全感建设明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打击整治。做好可防性案件特别是民生“小案”的侦破工作。组建反诈中心,严格制度流程,开展反诈宣传。截至9月份,全县刑事案件破案率达30.3%,抓获刑事人员386人(其中侵财154人)。其中打击通讯网络诈骗犯罪破案率141.67%,绩效位居全市第一。二是持续强化巡逻防范。在全县开展亮警灯巡逻,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队加大巡防密度和力度,突出显性用警,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街面,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由交警大队城区中队1名民警和5名辅警组建交警铁骑队,配备警摩6辆以及执法执勤记录仪、数字电台等信息化单警装备。设立3个巡逻组,依据早、晚高峰和平峰时段,科学划分任务,以84广场为中心,分区域、全方位开展网格巡逻。三是持续广泛宣传动员。牵头联合各镇街、各部门开展“警民联动反诈骗、精准防范护万家”主题宣传,向群众发放反诈宣传手册20000份,制作16块反诈宣传展板在各镇街流动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制作安全感宣传展板,摆放市民广场、翠湖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扫黑除恶、行业整治、平安建设等方面的成果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21.关于“服务企业措施未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走访相关企业,掌握企业员工动态,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馈。二是建立“经侦服务工作站”,制定“经侦服务工作站”的职责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民警挂钩制度,对企业开展走访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共破获侵犯企业权益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为企业挽回直接损失50余万元、间接损失10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

22.关于“规范执法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学习,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意识,从领导抓起,通过完善党委中心组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法律学习制度化,积极参加培训结合网上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制定全局民警执法学习培训计划,各条线警种根据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学习、指导,全面提高全体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二是制定了“以考促学”方案和计划,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民警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执法等级考试。每月随机抽取执法单位30名民警参加学法考试,今年下半年已组织5次学法考试,抽考民警150余人次。组织65名民警参加今年11月份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将给予嘉奖。

23.关于“规范执法能力不足”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公安局专业人才缺乏,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谋划,积极争取,用足用好政策。2名特招的计算机专业民警已上岗,9月又通过招录,引进第一学历本科以上中文、计算机、多媒体制作等专业辅警12名。2021年招录10名法律、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公务员计划已通过审批并发布。二是以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日常办理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典型案件分析等为重点,制定法制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授课培训方式学习。今年下半年已组织集中培训5次,集中培训民警100余人次,为办案民警解答执法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今年因执法问题被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移交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立案处理1人。通过检察机关监督、市公安局执法检查、日常考评梳理出45起执法问题,对其中26起存在执法过错人员提出问责意见,待报县公安局党委研究通过。

24.关于“执行公务接待‘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下发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二是强化审核力度,建立公务接待台账,严格限定陪客人数。除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安排工作餐外,对无来函、无接待审批单的,一律不予安排和报销。

25.关于“公款购买土特产、水产品、香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对近来报销的支出凭证进行全面“回头看”,对2名违规报销的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退回香烟款160元。二是先后举办两期报账员培训班,学习县委、县政府公款使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报账员思想认识,对发现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水产品、香烟等支出的,一律交由纪检部门处理。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出台了《执法执勤(公务)车辆管理规定》,9月份,全局实行车辆调度与集中统一管理,收回大队配备车辆8辆,由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健全完善全局车辆维修保养、加油台账,由专人负责车辆加油、维修保养。二是制定出台《金湖县公安局机关车队车辆修理规定》,派出所参照执行。警务保障室对派出所保留车辆定期检查,落实相关车辆管理规定。

27.关于“公务出差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回头看,对30人次违规报销的2.06万元,已全部退回县公安局账户,并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修订出台《金湖县公安局差旅费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内勤及报账人员学习,统一出差、住宿等费用标准,严格出差审批手续与报销标准。

28.关于“财务费用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公安局分批对各单位的报账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局发放的补助、奖金等支出,都采取直接转账支付方式,不再打到报账员个人卡中代发。二是修订出台《金湖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相关规定,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开源节流、杜绝浪费。

29.关于“见义勇为基金会作用彰显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43名市级以上、39名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开展信息调研、摸底排查,了解掌握困难情况,研究制定《金湖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救助办法》,明确慰问对象、范围、事项、金额等标准,进一步规范慰问审核支出流程。二是召开理事长办公会并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教育,严格按照条例规章开展奖励、慰问工作,杜绝超范围慰问发生。严格依规对见义勇为致残及贫困、大病人员开展2020年中秋慰问,上报市会慰问8人5万元,县会慰问10人2万元。

30.关于“执行合同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合同未完成的监管场所配电房、车站查缉系统、县政府出入口、城区信号灯、智能违停抓拍、刑事技术室等6个项目补缴履约保证金213498元;对合同完成手续不全的人民路与工三路交通信号灯、派出所绿化、警务工作站3个项目,动员补缴履约保证金84071元;对提前支付款项的信号灯、智能违停抓拍2个未完工项目收回提前支付款项金528725元,并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二是巡察以后实施的监管场所附属工程(中标价4387059元)和苏宁广场出入口监控(中标价158500元)2个项目,严格对照合同文件规定节点,缴纳履约保证金443461元和支付工程款2193500元。

31.关于“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县公安局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制定《金湖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和经费进行有效监督和审计管理。组织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到徐州市公安局邳州分局考察学习。巡察以后实施的监管场所附属工程(中标价4387059元)和苏宁广场出入口监控(中标价158500元)2个项目严格对照法律规定设置评分标准和人数,项目上网前由监管部门审核把关,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合规。

32.关于“固定资产未应记皆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疏理近年来建设投入使用的建筑和大型设备,应记皆记41个新增项目2661.05万元,列入固定资产。

二是县公安局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也明确一名资产员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登记工作,警务保障室对2020年8月底前的固定资产1.11亿元进行了集中清理、登记核对,对全局新购的固定资产及时录入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

33.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发文要求。党建工作文件必须经党委会研究或传阅后,方可形成党委文件正式下发。各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结合上级党委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和调阅制度,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法进行每月督察考核,并通报。每月考核通报结果纳入县公安局政工考核。三是制定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党支(总支)部书记培训3次。年底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3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调阅和“智慧政工党建平台”网上督查制度的通知》,规范制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制定“三会一课”开展的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方面的要求。要求支部、派出所严格执行,并通过网上督察、线下调阅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二是利用县公安局党建网,进行党建知识宣传,开展党建知识理论测试活动,下发党建知识测试题、公安民警政治练兵手册,供支部组织学习。利用周点调会、党委扩大会,下发党建口袋书,开展支部书记培训。

三是制定“三会一课”调阅和“智慧政工党建平台”网上督查制度,建立党建工作问责机制。每月开展“智慧政工党建平台”网上督查和“三会一课”记录调阅工作,对通报问题次数较多的4名支部书记进行集中约谈。四是加大党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身份认识。各支部、派出所组织开展党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巡特警大队党支部、戴楼派出所党支部各有一名党员未交党费,属于生病特困党员。困难党员本人已向支部提出申请减免缴纳党费,经所在支部支委会研究同意提请党员大会表决一致通过,已向所在党工委请示减免缴纳党费。上半年党费收缴情况已公示。

35.关于“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而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选优配强支部书记,8月份,对履职能力不强的禁毒支部书记及时调整。利用政治理论测试、党建口袋书、政治轮训、政治练兵、党建网等开展对支部书记业务知识培训,利用周点评会、党委扩大会,加大对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二是制定党建考核细则,制定印发党建工作任务考核内容工作标准。重新调整2020年度公安局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党建考核纳入政工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利用党建“口袋书”加大对支部换届工作的培训,做好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城西派出所四个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9月份,各支部和派出所召开了“忠诚核心、勇担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3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结合市公安局党委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中共淮安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修订了《中共金湖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和《金湖县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实施细则》,对议事的内容、范围、程序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回避等制度进行了明确。今年以来,共召开12次党委会,每次党委会都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没有临时动议、提议、会前不酝酿等问题发生。

37.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及上级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二是结合“政治纪律大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各单位开展检查自查活动,组织召开“忠诚核心勇担使命”和“七个有之”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派员参加,全程指导。

38.关于“未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下半年提拔了3名股级干部,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程序及规范进行,严格进行党委动议通气、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备案等。二是考察时树立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把政治品德、理想信念作为考察干部的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3名股级干部的民主测评优秀率、综合评价优秀率和推荐率都是100%。三是加强政工干部的业务练兵,先后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练兵实施计划》和《全省公安民警政治练兵手册》,按照市公安局要求转发了《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心理健康保护工作岗位民警大练兵实施办法》和民警警司晋升警督培训班的通知等,组织政工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了政工干部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

39. 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中心组学习和交流讨论等方式,加强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撰写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自觉性。二是根据程序,经请示县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制定出台《金湖县公安局2019年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对全局自愿退出领导岗位改任警员职务的2名同志进行了警员职务套改,对16名股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三是制定出台《金湖县公安局民警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调整分工对岗位不符的民警进行了调整。目前已调整副科长(副主任、副中队长)23名,科级干部4名,股级干部16名。

40.关于“干部配备交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干部配备情况、任职年限及岗位特点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干部配备专题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结合专题报告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县公安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暂行办法》,对符合交流对象、交流条件、交流情形及交流方式进行明确规定。结合双向选择和岗位调整,目前16名股级干部已进行了调整交流。

41.关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混编混岗自查自纠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混编混岗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协调县编办撤销县自行车管理所,成立非机动车辆登记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服务中心职能和岗位,将7名事业编人员调整到服务中心,解决机关长期借用事业编人员问题。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实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立足长效管理,用好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巡察整改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动县公安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995070;电子邮箱:jhxgajxczgbgs@163.com。

  

 

中共金湖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