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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制定出台加强市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为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需要,持续以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加强专职干部选配、强化人才力量支撑、发挥熔炉锻造作用、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打造巡察监督铁军等方面,对巡察干部队伍长远建设进行系统谋划,强化实践探索。

一是总结固化巡察实践经验。科学系统总结近年来淮安市推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将优化专职巡察干部结构、建立市委巡察人才资源库、开展“一线五导”(强化一线组织领导、一线业务指导、一线工作督导、一线责任传导、一线作风引导)、完善巡察干部培养机制(“导师制”“领办制”“积分制”)、加强巡察干部履职评价结果运用等经验做法,总结提炼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并持续健全完善,推动全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深化队伍建设实践探索。组织专题课题组,会同市委办等单位开展深入调研,结合淮安巡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选派新提拔县处级年轻干部参加市委巡察、盘活市县监督力量和干部资源、建立市县巡察干部“上挂下派”机制等方面实践探索,在推动解决市县巡察全覆盖任务重、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的同时,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引入“活水”,更加有力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三是市县联动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将“深化上下联动,发挥熔炉锻造作用”单列为一章,在统筹盘活干部资源、灵活调配监督力量、联动开展教育培训等方面坚持“市县联动、一体推进”,充分发挥市级巡察机构的统筹联动、组织协调作用。将市县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县区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审计局副局长等9类人员统筹纳入兼职巡察干部抽调范围,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队伍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