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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危房改造补助,为何要交“手续费”
发布时间:2019-02-18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只想着为单位创收,就把手伸向了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实属不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原上河镇(现平桥镇)村镇建设服务站(以下简称村建站)站长翟正兵,因收取危房改造"手续费",被淮安区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后忏悔道。

事件源于一封举报信。2018年8月,淮安区在危房改造专项巡察过程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其家中于2012年进行危房改造,向上级申请了1.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却被村建站以"手续费"的名义索要了1000元好处费,且有其他危房改造户也被索要了好处费。

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后,批转第二监察员办公室调查。经过分析研判,调查组认为这极有可能是基层干部"雁过拔毛"的问题。

经了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是面向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的专项补助资金,淮安区每户危房改造补贴标准为翻建补助1.2万元、维修加固补助6000元。上述补助基本低于危房改造实际造价,贫困户仍需自补资金缺口。

调查人员从原主管单位区民政局调取了危房改造名单,发现原上河镇2012年至2013年集中进行危房改造,共审批122户,下拨补助款111.6万元。

调查人员根据申请名单进行走访,有部分危房改造户反映被收取了所谓的"手续费",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有人翻建房屋领了1.2万元后,被村建站索去4000元。

调查人员兵分两路,在找村建站站长翟正兵核实的同时,调取了村建站的账目。

面对询问,翟正兵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哪敢收好处费啊!站里是向部分危房改造户收了一些手续费,也征求了他们的意愿,毕竟是我们帮他们向上级争取的资金,况且这钱也没入我自己口袋,都是为集体的。"

"帮困难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资金不是你们的本职工作吗?为什么要收几百、上千元的手续费?你们不索要,他们会主动交钱吗?"调查人员抛出了一串问题,让翟正兵无从闪避。

沉默片刻后,翟正兵有些无奈地辩解道:"我也不愿意收钱,但当时村建站是自收自支单位,考虑到日常开支缺少经费,才想到在这方面创收。"

"钱是如何收取的?用于哪方面了?"

"危房改造款打到各户银行账户后,我安排站里通知各户去银行取钱,然后来交手续费。所有收的钱都开了收据,以‘档案资料综合服务费’的名义入了账,用于站里日常开支。"

"是不是所有的危房改造户都交了手续费?"

"愿意交的交,实在不愿意交的没强求。"

"除了收钱外,还有没有向群众索要过其他东西?"

"没有,只有一户看到我们办公室在装修,买了一套沙发送给我们,抵了1000元手续费。"

"单位缺少资金来源,应该向镇党委政府反映。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是为了解决困难群众盖房的燃眉之急,怎能从困难群众手里‘雁过拔毛’?你知不知道上述行为是违纪的?"

"我心存侥幸,认为他们以后肯定还会有求于我们,不会说出去,更何况钱也没进我个人口袋,我就自我安慰是为单位要钱,没什么要紧……"

经调查,原上河镇122户危房改造户中,有40户领取了43.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却向村建站交纳了5.1万元的"手续费",平均每户1200余元,严重损害了镇党委政府形象。

"为集体,绝不是‘雁过拔毛’的理由,要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调查人员表示。

在该案调查期间,村建站退回了上述5.1万元费用。为做好"后半篇文章",淮安区监委要求当地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照全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清单清理违规收费,将村建站人员工资、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避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损害群众合法利益行为再次发生。(贾智慧 汤浩,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