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程嵌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由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明确专人牵头组建监督工作小组,利用"阳光扶贫"系统,采取线上随机抽查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再监督,实施线上随机检查,及时发现责任落实薄弱部门和环节,对检查发现资金拨付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明显不匹配的,实施线下重点督查,确保项目跟着流程走、线上线下同步走,推动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
二是滚动抽查督查,倒逼各项措施落地有声。以"一单、一书、一函"工作机制为抓手,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查纠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以查处倒逼工作落实。今年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建档立卡专项检查、责任清单检查、产业富民项目督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集中交办建档立卡存在问题,下发监督意见书22份。会同县农委、财政等部门对产业富民工作开展督查,下发整改通知6份,责成限时整改。
三是用好问责利剑,形成持续有力震慑效应。坚持分类处置,对在帮扶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轻微单一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较为典型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套取挪用、工作失职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今年6月,有两名乡镇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因履责不力被倒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