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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多措并举护航“阳光扶贫”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19-10-28   来源:dzw_xcb   浏览次数:

非常感谢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全区扶贫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区扶贫办将严格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意见,加大力度督促相关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扶贫资产的产权证……”洪泽区扶贫办副主任赵斌郑重地说。

去年以来,洪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聚焦阳光扶贫工作,强化嵌入式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洪泽区6914户建档立卡户已实现脱贫6269户,脱贫率92%9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已于2018年达到新八有标准。

核准扶贫数据,夯实阳光扶贫基础。借助全省扶贫数据统一清理之机,督促区扶贫办担负起牵头抓总职责,通过召集公安、民政、医保、卫健、住建、教育、残联等重点部门,统一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姓名、身份证(残疾证)号码、脱贫人口收入、两不愁、三保障17353条基础信息进行专项校核,对核查出的529条数据空值和数据逻辑错误问题,会同区扶贫办工作人员逐户上门核实,及时调整,做到应纳尽纳、应出尽出、不漏一人、不错一户,确保贫困户数据和帮扶信息准确无误,为高质量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扶贫项目,提升阳光扶贫绩效。针对之前扶贫项目资金长期滞留账上等问题,督促区扶贫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洪泽区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洪泽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洪泽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2项,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监督扶贫项目的立项报批、实施推进、现场验收、收益分配等重点环节,针对存在问题,下发监督意见2份,推动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确定、实施、验收扶贫项目和分配项目收益,着力提升阳光扶贫项目绩效。据统计,2018年以来,洪泽区共投入扶贫资金4351.88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0个,17个项目产权证已办理,实现收益120.64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分配19.74万元,贫困户受益100.9万元。20195月,洪泽区在扶贫项目第三方绩效审计中获得很高评价,省统筹带动项目绩效评价93分,市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96.8分。

强化协同监督,助力阳光扶贫推进。协同监督问题整改。针对巡察、督查发现的5个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协同区扶贫办把握进度和质量,逐条逐项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协同监督低收入村增收。督促区扶贫办制定低收入村增收路线图和责任榜,挂图作战,协同区扶贫办对低收入村收入情况开展督查,督促指导低收入村优化增收方案,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全区20个低收入村年底前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协同监督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联合区扶贫办成立督查组,对全区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区卫健委牵头实施大病专项救治行动,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至30种,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门槛费由10000元降至5000元,实行一站式结算。督促区住建局加快推进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截至目前,完成率达97%以上。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监督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严肃问责追责,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人,辞退1人,问责2人,提醒谈话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