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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回访教育激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dzw_fgyjs   浏览次数:

湖南郴州:回访教育激励“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得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派人对自己进行回访教育,时任驻汝城县东山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曹健心头一热:“组织没有忘记我!”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对200余名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进行集中回访教育,摸底掌握其工作生活等方面困难,引导其知错改错,重新焕发干事创业的斗志。曹健正是回访教育的对象之一。

  “怕被人瞧不起,怕失去组织的信任”

  曹健对受处分的事情记忆深刻。那天,两份处分决定书送到他手中,“一份党纪处分决定书、一份行政处分决定书,两张薄薄的纸拿在手中却是沉甸甸,感觉自己的政治生命就此打了句号。”曹健对回访工作人员说。

  此前,曹健在担任郴州市政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反相关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处级干部确定待遇。

  “当时内心很复杂,犯了错误是要付出代价,但被撤职这个代价确实沉重。”曹健说,那时自己才46岁,已经有11年的处级干部经历,在郴州市正处级领导干部中算年轻,在推动政务服务改革中也做出过成绩,对前途抱有期望。

  处分让曹健感到悲观:“背着这个处分,即便过了影响期,也是一辈子的污点。”

  得知曹健受到处分,家人和朋友来安慰,觉得他“有点可惜”,“但是谁不犯错,不能灰心丧气”。分管领导也做他思想工作:“功过不相抵,要吸取教训”,“一些领导之前也受过处分,后来不是也干得好好的。”当然,也有人看笑话,对他冷嘲热讽,“以前太顺风顺水,现在受到处分了,以后还怎么高调。”

  曹健的心路历程具有一定代表性。“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往往思想包袱较重,怕被人瞧不起,怕失去领导和同事的信任。”郴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党员干部犯了错就要承担后果,否则党纪法规就是“稻草人”,但是组织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对犯错的党员干部弃之不顾、放任自流,会给组织带来更大损失。郴州市科学合理确定回访教育对象,重点回访受到“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理、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等人员。

  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工作信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度低迷的曹健想改变自己的这种状态。几个月后,组织找他谈话,认为他有开拓精神,准备安排他担任市委驻汝城县东山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在这个岗位上再拼搏一次!”曹健下定了决心。

  从改革前沿部门到大山里的贫困村,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也令他无暇顾及内心落差。经过调研走访,他带领工作队制定三年脱贫路径,提出“产业兴村、旅游旺村、生态绿村”思路,一锤一锤钉钉子、一件事一件事干,修路架桥、修缮学校、发展生姜和辣椒种植产业……一个个扶贫项目应运而生。

  这几年,曹健和村里干部群众的辛劳没有白费。2019年,486户农户年纯收入由2014年的2600元增加到9680元,近70%的村民住进了新房,新办了小学,新建了卫生室,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

  曹健说,他发现努力工作是化解内心苦闷的一剂良药。扶贫期间,上级领导和纪委对他开展多次回访教育也让他感觉自己没有被组织抛弃。“这种信任和关心,让人更有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底气。”

  “绝非给了处分就‘由他去’,要帮助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卸下思想包袱,提振工作信心,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回访教育开展前,市纪委监委负责人提出要求。

  在过去回访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2月,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回访教育工作办法,既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为受处分(处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开展回访教育列出工作清单,又列出回访教育的工作内容,要求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

  “我犯了错误,但组织上没有‘一棍子打死’,不抛弃、不放弃,帮助我认识和改正错误。以后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在接受回访教育时,郴州市疾控中心干部原财务科长曹必国表示。此前,他因上班期间玩游戏受到免职处理。被免职后,他深刻认识错误,积极努力工作。疫情期间,他不惧风险,主动请缨运送病例样本到省疾控中心复核。

  为把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回访工作人员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有的好面子,不能正确对待;有的自诩劳苦功高,知错悔错改错表现不明显;有的所在单位顾虑多,对受处分干部不闻不问……每个案例都有特点,每个受处分人员性格履历都不相同,回访工作必须有的放矢、精细进行。

  让纪律处分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在回访教育中,工作人员发现,因工作失职、不到位而受到处分的同志,不少是单位的骨干、能人。“如果对他们不闻不问,他们很可能破罐子破摔,对单位和家庭都不好。如果能拉一把,让他们重拾信心,有利于发挥积极作用。”郴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受处分人员普遍担心一旦受处分,前途就基本“画句号”。为打消这样的顾虑,工作办法明确提出,对处分(处理)影响期已满、能够深刻认识并切实改正错误的干部,如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表现突出,其个人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正常执行,不受原处分(处理)影响。

  汝城县在认真调研走访的基础上,对那些真心悔错改错、深刻吸取教训、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向县委和组织部门推荐,目前已重新启用4名“跌倒”干部。

  对受处分后仍踏实工作的人员要厚爱,对于那些受处分后还有不良表现的人则要严加管束。“回访教育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疏导帮教,还是日常监督的利器。”郴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郴州市将回访教育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让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