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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湖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金湖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2月1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问题后,金湖县公安局党委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始终保持高度重视态度,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全盘认同、诚恳接受,第一时间统一内部思想认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整改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巡察整改行动自觉根基。县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履行管党治警责任的核心任务,同时将其作为“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化延伸与成效提升手段。为推动整改工作扎实落地,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召开多场关键会议: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任务交办会,清晰明确各部门的整改任务与对应职责;3月6日,召开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导动员会,精准聚焦整改重点内容,专题讨论研究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3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后续整改方向;4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5月13日,召开巡察反馈整改意见专题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工作;6月5日,召开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工作人员开展整改工作的业务能力。县公安局党委及党委成员凭借坚决的整改决心、认真的工作态度与扎实的整改举措,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汇聚巡察整改强大工作合力。为保障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县公安局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各项工作;与此同时,组建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由政委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政治处的局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事宜。此外,办公室还下设综合材料组、问题整改组、联络对接组、督导检查组四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增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能力。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承担总责、全面把控;局党委成员依据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问题任务认领无遗漏、责任要求明确不模糊、措施标准落实无偏差。整改办持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力度,定期收集、整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有效避免整改工作出现前紧后松、边改边犯的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与走过场现象。

三是坚持政治标准,精准聚焦巡察整改关键环节。5月13日,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中共金湖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40个问题,细化制定出194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均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真正做到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对其中明确的整改事项逐条深入研究,进一步将整改任务具体化、整改目标数量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时限精细化,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严格依照既定序时进度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政治建警有关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治建警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委班子成员学习,按照单月学理论、双月学业务,每周五开展全警亮灯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累计达110余场次。二是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入融合,每月下发主题党日清单和学习内容,各单位每周召开所队会议前先学思想政治及党建知识。三是制定年度政治轮训计划,全年分批分层次组织所队长、政工干部、青年民警进行轮训,截至目前已开展政治轮训2期,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培训2期。四是完善队伍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和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召开队伍风险防控例会,常态化对党员民辅警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及时预警预防,强化队伍监督管理。

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具有典型培树的人员进行梳理挖掘,制定先进典型培养计划;二是对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上半年,县局共提拔重用干部一批次36人,其中年轻干部28人,占比77.8%,在政工一线的有11人;三是制定《县局效率效能提升十项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效率效能,增强广大民辅警的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金湖县公安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及述职报告中。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氛围,利用所队大屏播放标语、县局大楼电梯电视宣传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宣传作品、营造浓厚的环境氛围。四是各党支部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局党委每季度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4.关于“绩效考评成绩落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构建质态通报体系。在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的前提下,对标省厅“配合考核+数据监测+研判通报”工作逻辑,整合考核指标、动态监测业务数据,定期开展工作质态研判,科学制定县局质态通报机制。二是深化业务培训体系。聚焦公安业务“短板领域”,系统组织执法规范、实战技能、信息化应用等分类培训,推动培训内容与实战需求深度衔接,持续提升民警专业能力,筑牢队伍根基。三是持续推进专项行动。针对目前,省厅12项正面清单,7项在全市排名前三,整体质态排名全市第二。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局实际情况,制定《金湖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在全警营造尊商、亲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公安护航发展贡献度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制定《金湖县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和《金湖县公安局派出所综合窗口工作制度》,统一全局和派出所综窗的规范和制度。三是制定《金湖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工作清单》,积极协调解决、跟踪助力,着力为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效能。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转发并执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等规定,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6.关于“回应社会关切不够积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聚焦“空间布局、巡防机制、监督闭环”三维发力,推动接处警效能升级。一是空间重构,科学布局织密警务响应网。对主城区黎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管辖区域进行科学划分,打破警务覆盖盲区;同步合理规划警务室建设,推动警力“下沉到网格、靠前到一线”,构建“警情触发—就近响应”的空间支撑,确保处警力量第一时间抵达现场。二是巡防升级,网格联动构建动态防控圈。深化“网格化布警+巡处一体化”改革,制定《金湖县公安局关于开展网格化布警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工作方案》,细化网格巡防单元,优化巡防路线与力量配置。三是监督闭环,制度约束压实处警责任链。构建“流程监督+常态督改+机制规范”闭环,完善接处警巡逻单位日调度机制,建立接处警质量“日督+限改”机制,健全《金湖县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推动接处警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响应”升级,切实提升社会关切回应质效。四是建立民意访评中心,每周对警情、案件电话回访,直接将群众警情、工单、案件不满意情况反映给所队主要负责人,疑难问题直接向局领导反映,并在县局周例会通报满意率,对疑难复杂问题由局领导会商解决办法,指定所队督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7.关于“便民措施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采购更新设备。为黎城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采购新款综窗设备,提升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效率。二是加强自助设备的管理使用,明确责任人,常态巡检、维保,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保证群众办事便捷、高效。三是加强宣传,线下在派出所“综窗”设置办事指南和业务清单公示牌,社区民警日常走访等广泛宣传,线上在平安金湖和金湖论坛公布综窗事项清单、联系方式、办事指南,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

8.关于“行业场所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打娼赌违法犯罪。梳理近年来接报的娼赌警情和12345工单,针对重点关注目标和场所,制定打击方案,广开线索征集渠道,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1-7月,全局办理黄赌刑事案件13起,采取强制措施23人,受理黄赌行政案件87起,行政处罚255人。二是全力整治治安问题。持续推进打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打促防。对全县黄赌警情多发、高发、重复举报重点场所、部位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人防、技防等手段构筑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治理网络,着力压降黄赌警情,提升案件转化率。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和警示教育。对以往涉黄案件线索,逐件逐案组织开展“回头看”,严肃督查问责,对在手侦办涉黄赌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涉案人员违法,也查责任民警违规,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绝不姑息。同时,利用警示教育日,定期组织民辅警学习涉黄涉赌典型案例,严明组织纪律,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升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法水平。

9.关于“重点案件查处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开展大案攻坚。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八类案件破案率100%。十类涉恶个案发案同比下降35.7%,破案率100%,未发生街面聚众斗殴类案件。二是坚持每案必研制度。县局成立了“智慧侦查中心”,专门负责对传统侵财案件每案必研,做到应查尽查、查实查细。三是强势推进快抓快办。县局建立了“中心+战队”工作机制,7*24小时警力值守,对于“智慧侦查中心”研判出的人头立即组织抓捕,力争现案速破、追赃挽损。截至9月30日,我县盗窃案件破案率为85.7%,其中入室盗窃破案率达95.2%,已达省厅要求,全市排名前列。四是做实反诈预警宣防。全力构建多元化反诈宣传体系;在做好原有资金预警、APP预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新型取现预警工作,确保劝透劝醒;成立“资金查控专班”做实资金查控工作,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开展线上止付冻结返还,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损,截至9月30日,我县电诈挽损率19.82%,全市第一。

10.关于“交通事故防控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科技赋能。申请超长期国债,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大数据应用,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交通安全风险。二是强化违法查处。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采用突击检查和日常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纠,严查“四不像”等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机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面包车超员超载、拖拉机、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源头管控。持续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2025年1-9月份,全县事故类警情同比下降2.4%,事故致亡人数同比下降26.1%。

11.关于“政保基础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五进”宣传,大力推动反邪教宣传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等“五进”活动。二是强化教育帮扶力度。由公安民警、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评估小组,通过与邪教人员及其家属交流、观察日常行为等方式,了解其参与邪教的目的、受影响的程度,心理认知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思想教育、科学知识普及、同时进行心理辅导、生活帮扶、让邪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能够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三是强化沟通协作力度。加强与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动态掌握邪教动向,依法从严打击,铲除邪教土壤,筑牢安全防线。

12.关于“执法监督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严肃追责,彰显狠抓执法规范的决心和力度,问责两名民警。在县局召开内部会议,通报相关情况,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主动对接检察院。对于已发出的书面纠违及检察建议,逐件梳理,分析问题根源,主动与检察院对接,了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促进执法规范,建立与检察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从执法源头杜绝问题的发生。组织执法监督专题培训,邀请检法机关业务骨干、法律专家授课,提升执法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法制民警审核责任。法制民警提升权威性,督促指导各部门严格落实接处警、执法办案的规章制度,有效助推执法满意度的提升。

13.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清理。对长期滞留公安账户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应退未退的原因,主动联系当事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完成清退。对滞留公安账户的保证金定期清理,每月由法制部门与警务保障室牵头清理。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对各办案单位负责涉案财物的民警强化培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章立制。法制大队出台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督促各派出所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立涉案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涉案财务管理。

14.关于“办案设施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报修制度,需求单位报修,警务保障室及时响应。二是针对吕良派出所证物室监控仪问题,立即整改,升级监控存储设备,确保数据保存时限符合规定。三是法制大队及各派出所全面排查办案设施状况,有问题及时整改。

15.关于“管党治警责任链条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下发责任清单,加强对党委班子和各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每半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听取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给出意见建议。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聚焦责任传导、制度执行等内容,组织党委班子和支部书记专题培训,不断提升责任意识。

16.关于“纪法教育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党纪法规学习、专题教育培训、警示录像辅导等方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二是选取反面典型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局人员不定期观看。三是严格落实周五警示教育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对各单位学习情况下发通报。四是到周边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场馆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实境课堂活动。

17.关于“风险防控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队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通过召开队伍建设风险隐患工作例会,全面分析队伍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具体举措。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定期开展谈心和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三是常态化开展积案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四是每季度开展规范执法技战术、应急反应和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演练。

18.关于“效率低下慢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攻坚案件办理。对在手案件及时办理,依法从快办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案件均依法办结。二是集中攻坚积案清理。针对10年以上未结案案件,成立由法制大队牵头,刑侦、经侦、治安等多部门参与的积案清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积案清理工作推进会,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案件办理跟踪督办。对每起案件从受理、立案、侦查、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实时监控,建立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发布案件办理进度报告,对办理进度滞后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并向责任民警及其所在部门发出督办通知。

19.关于“作风漂浮不作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反映的问题,县局成立调查组,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对涉事民警予以严肃问责并调离原岗位。二是严格依法办案。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处理事故,强化程序意识,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接出警、不按规定处警、案件久拖不结等现象的发生。三是严肃监督执纪。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对事故处理、案件办理、工作作风等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全警范围内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日常的“亮灯学习”和警示教育学习等活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民辅警违法违规案例等方式,引导大队民辅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

针对“巡察走访发现,塔集镇生态区内,长期存在非法捕猎野生鸟禽问题,直至巡察组报警督办后,才予以打击”问题,县局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持续深化破案打击。针对金湖县地域特点和产业特点,重点关注非法捕捞、非法狩猎和侵犯知识产权三类违法犯罪。上半年,县局共受理案件11起,涉及非法捕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非法狩猎4大类食药环侦民生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二是重点推进民生宣传。坚持“宣传就是战斗力”,采取传统+现代宣传手段深入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在“平安金湖”公众号定期通报涉渔涉猎案件侦办、线索征集等情况,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意识。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打击涉渔涉猎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判会商、通报工作进展。

20.关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平安金湖建设表彰奖励办法》,2025年3月14日召开基金会理事会,要求重大事项经理事会研究决定后实施。二是专题学习《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参照完善了县级基金会章程。三是组织政治处、警务保障室等部门认真学习表彰奖励办法、见义勇为条例等规定,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1.关于“违规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在全局部署开展“规范收费、廉洁执法”专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通过专题党课、案例通报、警示教育片展播等形式,筑牢全警“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思想防线。二是注重建章立制。修订《金湖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经费支出遵循“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经费管理,警务保障室负责日常审核。三是强化培训教育。组织警务保障室所有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从严执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2.关于“违规公款报销费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依规定立即清退违规报销费用。二是对违规报销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追责问责,并提醒谈话,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修订完善《警务保障制度汇编》,组织科所队负责人和内勤学习财物报销等规定,重申报销制度。

23.关于“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退违规费用。对核查确认违规领取评审费的人员,逐一下达退款通知,明确退款金额和时限。目前,所有违规款项已全部退还到位。二是深化排查堵塞漏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对2021年以来所有项目评审费用发放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评审人员资质、费用标准及审批流程,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形。三是强化学习筑牢防线。组织各科室、派出所负责人及内勤人员专题学习招投标管理办法、财务报销规定等文件,通过案例剖析、政策解读等形式,提升全员纪律意识,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吃请礼贿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依托亮灯学习、警示教育日常态化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党规党纪,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腐的能力。二是内外部同步监督。内部借助“荷警清风”队伍监督平台,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对预警且有风险隐患的人员加大问责力度;外部依托平安金湖小程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反映的问题,认真深入细致调查,并按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完善规章制度。结合现有制度,持续完善相关廉洁制度,扎紧制度笼子,纠治违规吃喝与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5.关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纠正。对未执行比价的费用开展“回头看”,组织专人核查维修清单、耗材采购记录及费用凭证,重点排查定价合理性,确保每笔费用合规透明。二是完善制度规范。重新修订《金湖县公安局机关车辆修理规定》,明确单笔超2000元维修及耗材采购必须执行“三家比价”流程,要求留存比价记录并由财务、督察部门双重审核,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三是强化学习教育。组织全局科所队负责人及内勤开展专题培训,通报违规案例,解读新修订规定,强调“先比价、后实施”原则。

26.关于“现金收费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取消收费,严肃追责。立即取消相关项目收费,避免问题反复。同时,主动对接县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专题研究收费的法律政策依据、标准核定及发票申领流程,推动问题根源解决。二是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对全局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梳理户籍、出入境等高频业务收费环节,发现未按规定开票、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当场督促整改,确保收费全程公开透明。三是认真核查,严肃问责。对涉事派出所户口簿收费情况、费用保存及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已查明各单位违规收费的具体金额、涉及人员及资金流向。对相关责任人民警、辅警依规依纪予以约谈、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四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结合整改完善行政收费管理制度,重点规范户籍业务收费流程,明确票据使用、资金缴存、台账登记等要求,将收费行为纳入常态化监督,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7.关于“截留专项基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完成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将滞留在账户资金全额拨付至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同步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和台账登记,确保流程合规可追溯。二是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组织警务保障室、法制等部门对2021年以来全局各类专项资金(包括救助资金、捐赠款项等)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后续将建立每月自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强化财务规范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学习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8.关于“对单位招投标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处置涉事问题。依法核查后,按照规定取消涉事企业投标资格,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县局招投标项目。同时,对全局近3年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制度中与当前招投标工作新形势不适应的条款,开展“废、改、立”工作。废除2项过时制度,修订《金湖县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金湖县公安局合同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强化学习与全程监管。组织招投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全流程监管模式,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四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聚焦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开展专项排查,未发现违规线索。对参与招投标的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普遍性提醒谈话,强调廉洁纪律。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机关党委每月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各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情况必须向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召开组织生活时党委派员全程监督。三是加大对各支部书记的培训力度,每年开展不少于5天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持续提升党支部工作能力与水平。

30.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培强配足机关党委人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选举,规范机关党委运行。二是进一步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力争将派出所党支部划归到县局党委。三是加大对派出所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抓党建的能力。

31.关于“支部活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三会一课”召开频次、会议流程、记录规范等相关要求,确保全体党员熟悉支部活动规范流程。二是每月召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分析会。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委工作人员开展党建政治理论测试,全面通报党支部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每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阅检查,对未完成、完成质量不达标的党支部下发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四是结合“四强”党支部评比活动。根据各党支部特色,扎实推进党建文化创建,重点打造具有公安特色和较高水平的党支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2.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动议通气、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广泛公示等规定动作,并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办的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使用干部。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的学习,让参加考察的人员熟知每个考察流程,确保干部考察全程无问题。

33.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基本整改到位,疑难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聚焦组织统筹。县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交管工作,实地勘查、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和道路亡人事故压降工作,围绕道路隐患整改和交通事故压降带头想办法、出主意。下发《金湖农村道路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二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滚动排查长效机制,持续排查辖区道路交叉口、危桥、穿村过镇路段、事故多发、交通易堵、隐患突出重点路口路段以及学校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坚持立排立改、即查即改。三是扩增交安设施。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安防设施完善升级改造力度,通过加装电子过街系统、主要道路设置机非护栏、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切实保障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四是强化安全宣教。创新构建“动静融合、精准滴灌”的交通安全宣传体系,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的治理转型,定期深入农村集镇、学校、村民活动中心等人员聚集地开展“美丽乡村行”“赠头盔送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强化对农村地区及国省道沿线“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宣传。

34.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数字证书使用管理。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通知,要求所有人员签订规范使用警务平台和数字证书责任书。二是强化保密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召开数据网络安全和保密培训会,通报典型案例,在全警树立培养公安信息资源保密意识。三是完善规章制度。联合大数据管理大队,纪检组、警务督察大队,保密委员会等印发金湖县公安机关民警信息查询系统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共建共管常态化监督执纪合力。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目前全局未发生民辅警违规查询公民信息行为。

3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清查盘点,夯实管理基础。在全局范围内启动固定资产清查行动,组织各部门对办公设备、警用装备、房产土地等资产逐项核对,详细登记数量、规格、使用状态及存放地点,彻底摸清资产底数。通过账实比对,对未入账资产及时补登,对盘盈盘亏情况依规处理,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准确、账实完全相符。二是搭建智能管理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开发金湖县公安局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录入、调拨、报废等全流程线上管理,实时更新资产变动信息。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维护与日常管理,强化动态监控,杜绝漏登、错登现象,目前该系统已上线使用。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修订完善《金湖县公安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形成“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系。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每季度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回潮。

36.关于“政工干部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目前我局股级政工干部已调整到位,科级政工干部待机构改革后一并调整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拟采取三方面工作:一是对政工干部力量配备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摸排梳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政工干部专职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县局政工干部队伍现状,拟定政工干部调整方案。三是根据公安机构改革要求,在配备基层政工干部编制数量上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

37.关于“护航保障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县局领导包案制度,通过领导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掌握动态,了解诉求、化解诉求。二是开展“密切警民关系”专项行动,从源头减少信访事项发生。三是制定“密切警民关系+”实施意见,加强民警教育,持续厚植为民情怀。

38.关于“编制使用较为随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中,对正股及副股干部进行优化调整,基本满足民警岗位职数配置需求。二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的学习力度,积极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协调请示,确保编制使用规范、选任工作有序。

39.关于“轮岗交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干部队伍现状进行调研,分析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轮岗交流机制。二是参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金湖县公安局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对符合交流的人员提出调整意见。

40.关于“对‘三超两乱’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全局机构编制进行调研,积极与县委编委进行沟通协调,根据我局民警现状增加股级干部职数配备,并在新一轮三定方案中予以调整。

三、坚守政治立场,持续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当前,整改工作已收获阶段性成果,接下来我们会继续落实问题整改举措,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落实。

一是稳步推进整改。保持目标任务不变、工作强度不降,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改所得;对于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与效果评估,保障取得切实成效。

二是压实责任担当。切实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长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引领警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局面。

三是构建长效体系。着眼长期管理需求,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对于已建立的各类制度,坚决执行到位,确保发挥实际作用;对于需新建的制度,加快研究制定进度,填补制度空白,避免问题反复出现。

四是推动成果运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相衔接,与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相结合,助力县公安局各项工作迈向新高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995186;电子邮箱:jhxgajxczg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