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涟水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涟水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未完全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学习《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定期收集发布“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组织各级党组织以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等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对重大主题宣讲、主题教育等,由县局政治处结合实际及时拟定议题,报党委研究部署落实。(3)进一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方式,先后开展“致敬公安英烈 激发奋进力量”“追寻先烈足迹 激发爱国情怀”等实境课堂活动。
2.关于“护航发展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使用“小喇叭”在86个小区进行定时广播防范语音宣传,通过“涟水警方”公众号发布防范非法集资文章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宣传。(2)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县域民间投资中介、养老服务等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3)就非法集资等案件侦办、追赃挽损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向政法联席会进行汇报,进一步加强政法机关协作配合,提高办案质效。
3.关于“安全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深入事故多发点位周边村庄、集镇,通过播放警示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安全海报、开设安全讲座及警民互动竞答等形式,开展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2)科学整合警力,开展针对性巡逻防范工作,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遵章率。重点整治酒后驾驶、分心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限等重点违法行为。(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汇总造册形成台账,上报县政府推动相关部门整改。(4)组织警力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过堂式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交办督促整改到位。
4.关于“执法为民意识有待增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将12345平台办理工作纳入县局周例会通报内容,限期整改反馈结果。累计在14次所队工作例会上通报阶段性办理情况,呈送局领导12345工单办理提醒30余次,通过工单办理,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意识。(2)加强对交警大队的日常监督管理,避免工作人员与驾校、二手车商等企业出现交往过密、不正当经济往来等情况。持续加强机动车管理中队人员日常培训学习,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车驾管部门服务质态。(3)组织学习《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等内容。开展针对接报案、接处警常见问题、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培训共计6场,参训人员达700余人次。通过调阅接警与接报案记录、回访群众、随机抽查、平台巡查等方式,排查梳理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加强对不规范接处警接报案行为的检查通报。(4)依托传统侵财案件打防中心,强化源头盯案,紧盯“研判、抓捕、审查、追赃”环节,坚持以打开路,以“老贼”、惯犯为打击重点,加强城区、乡镇各重要点位的监控设备建设。刑事案件发案数、财产损失数大幅下降显著成效,侵财案件追赃挽损占比接近50%。
5.关于“争先创优绩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2025年度派出所打防工作质态评估意见》。增加重点警种、各派出所涉诈类重点数据评估,明确标准、完成时限。定期分析打防工作质态,布置阶段性重点任务。(2)不断强化执法流程监督管理,抓紧抓实执法办案源头、执法办案过程、执法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定期发布巡查提示,案件审核提示。严格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措施倒逼民警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3)聚焦治安工作质态提升。全局出动警力680余人次,清查各类重点场所190余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16家,停业整顿2家,责令限期改正12家,整改安全隐患16处。(4)有序开展涉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涉未成年人重点行业源头治理,办理“五类案件”4起,查处违规经营单位16家,停业整顿2家,责令限期改正12家。常态化高压查禁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5)邀请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骨干来涟授课培训,主动派员到市局学习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6.关于“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以侦办各类重大要案为“契机”,积极探索侦查办案体系改革,强化专业警种对派出所的牵引力,形成“多警联动、高效处置、全面保障”的联动办案机制。(2)为进一步提升警情处置能力,累计开展相关培训7次,组织学习110负面清单、常见重大敏感警情问询跟踪要点、110台各项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敏感警情演练3次,发布动态工作指引200余条。(3)印发专门通知对案件分工管辖进行重申,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强化主体责任。(4)不定期组织警力开展突击检查,着力压降娼赌警情,定期研判分析涉娼赌警情压降工作质态,精准研判涉娼赌警情高发区域和地点,全力挤压滋生违法犯罪空间,不断增强社会安全感。(5)强化街面巡逻防控,最大限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做到夜间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点线面结合织密社会面巡逻防控网,不断强化社会夜间安全感。
7.关于“新型犯罪的专业化打击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累计发布警情分析227期,提供赋能支撑研判3000余人次。(2)强化技防建设,不断加强数据存储、公安网端平台运算能力,进一步赋能实战。
8.关于“检察机关纠正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专兼职法制员名单和岗位责任任务进行再次明确。对涉及的警情、案件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反馈等工作,加强对各部门集体通案制度履行和案件审核把关职责。(2)强化法制部门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全面加强对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推动整改。(3)制定印发《涟水县公安局集体通案制度》,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三级通案制度,并严格执行。(4)针对检察监督案件常见问题,定期组织一线执法办案民警开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9.关于“案件办理程序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对行政诉讼案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并针对接报案、接处警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开展日常培训、理论考试,加强实践应用和总结,增强民警规范接处警意识,不断提升接处警工作水平和能力。(2)组织开展团伙性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严肃查纠和整治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方面执法顽瘴痼疾。(3)常态化组织庭审旁听,对县局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组织一线执法办案民警旁听庭审,让民警亲身感受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
10.关于“受立案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对受立案情况的检查监督,严禁超期立案情况再次发生。制定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基层所队规范调查取证、推动案件办结。(2)召开专题清理工作推进会,加强积案清理,县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逐起听取积案办理情况,推动提高办案质效。(3)针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伤害案件、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涉未成年人、家暴的轻伤害案件等开展多元化解。开展涉伤类案件办理培训,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4)对相关民警追究执法过错。
11.关于“取保候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呈请保证人取保候审前、侦查过程中、移送审查起诉前对取保候审保证人资格进行审查,杜绝保证人取保候审流于形式、保证人无保证能力、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等问题发生。(2)组织全警对《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涉及取保候审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加深民警对取保候审规定的理解和把握,确保取保候审工作依法依规进行。(3)在案件审核中加强对取保候审措施适用、决定执行以及保证金缴纳退还等程序的审核把关,每月与县局会计室、银行三方对账,确保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法缴纳和退还。对存在未按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门账户问题的民警进行追责。
12.关于“执法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交警大队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实施条例,确保每位民警熟练掌握并准确应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2)对交通事故案卷加大检查频次,定期开展卷宗案件评析和经验交流活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记录评分、反馈整改,不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水平。(3)召开事故卷宗总结会议,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规范、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要求,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13.关于“协同相关部门信访维稳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不予公开)
14.关于“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范打击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常态化高压查禁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2)多手段强化快侦快破,严惩违法犯罪、严惩教唆行为、改进执法办案,严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3)对违反“一案双查”的宾馆等依法处罚到位。
15.关于“场所管控力度弱化、黄赌毒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场所行业监管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列管尽列管。常态化开展重点场所检查,加大对“五类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场所予以处罚。(2)强化队伍管理和轮岗机制。深入开展民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堵塞队伍管理盲区。(3)利用“6.26”禁毒宣传日,会同淮安涟水机场对过往旅客进行毒品的种类、危害以及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防范技巧宣讲。
16.关于“刑事案件破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补盲感知单元、优化阵地控制,大幅提升刑侦实战能力。(2)坚持接警处警快、侦查破案快、围追缉捕快、部署措施快,力争案件在始发阶段或短时间内得以侦破,始终保持对八类案件、黑恶案件、性侵案件“零容忍”。(3)紧抓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信息初侦初查、“每案必研”,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加强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力争还原窝点位置和窝点人员,优化警力配置落地打击。
17.关于“邪教溯源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不予公开)
18.关于“党建工作力度较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2025年度县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涟水县公安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意识,提升党建工作能力。(2)重申《党委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形式、范围,规范提出预案、明确议题、会议讨论、逐项表决、形成决议等程序,推动严格执行。(3)组织学习《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推动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4)建立“三会一课”记录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定期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平台录入等工作。(5)重申《涟水县公安局局务会议制度》《涟水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落实落细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整理,确保完善、细致、规范。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政工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分析,结合日常干部队伍调研反馈,形成干部配备专题报告,积极向上争取。(2)结合队伍实际和人事调整,推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3)根据公安院校招生政策,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公众号发布推送等方式进行宣传,动员考生报考公安院校。立足工作实际,征集警种部门意见,形成专题报告,争取在年底招录计划中增设相关特殊专业岗位。
2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不予公开)
21.关于“从严治警‘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听取全局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队伍管理情况,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2)细化《2025年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任务。印发《局领导重点工作提醒》,推动局领导班子全面掌控队伍、业务动态。(3)每季度组织召开队伍风险防控例会,通报近期民辅警立案查处、问责处理情况,研究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4)公布车驾管业务工作规范、岗位职责、监督电话和办理流程,在大厅设置意见栏,公开监督渠道,及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5)加强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落实业务抽查制度,不断提升车管中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6)开展“黄牛”打击整治工作,净化交管服务场所周边环境。(7)对工作中收到的投诉举报或发现的违规泄漏警情情况,一律移交纪检部门。(8)组织全体辅警学习辅警相关规定和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辅警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组织各用辅单位学习《淮安市公安机关带辅民警责任清单》,明晰用辅单位、带辅民警责任,杜绝职责不清、责任不明。(9)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辅警队伍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整治当前辅警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压实压紧管理监督责任,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提升辅警队伍整体素养。(10)严格涉辅投诉举报核查,对查实的举报投诉均按照要求予以问责处理。(11)定期随机进行居住证办理情况抽查,对检查的问题通报至相关派出所,督促整改到位,定期进行复查,形成工作闭环。
22.关于“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资金专项审计工作,下半年全县公安机关涉案物品专项审计工作正在开展。将审计专业民警纳入2026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招录完成后将充实本单位审计专业人员队伍。(2)排查清退2004年以来在账超过1年的保证金,县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推动保证金退还工作,目前166笔已清退完毕。(3)组织警务保障室全体人员学习《县局财务管理规定》。(4)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已出具相关报告。对符合核销条件的资产,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核销,数据更新至资产云平台。
23.关于“招标和采购项目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对非法转包情况进行回溯,并报县住建局对有关公司进行处罚。(2)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不发生设置“门槛”、违规拆分、“先定后招”等违规现象。(3)禁毒教育基地已经组织二次验收,智能化参数不达标的,已经提请党委研究同意变更,询价工作已完成,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石湖派出所拆建工程已经通过消防验收,经济开发新区派出所营房改造已通过竣工验收。
24.关于“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成效不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进行清理,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还款。(2)会同镇街、属地派出所、县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对辖区内群租房进行滚动摸排检查。定期发布工作提示,指导派出所对群租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排除隐患。(3)排查清理133件未及时入库物品,目前已全部整改入库。建立涉案财物巡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涉案物品入库并加强日常通报。组织全警学习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并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开展系统培训,强化民警执法规范化意识。(4)对存在未按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专门账户问题的民警进行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960129;电子邮箱20918181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