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涟水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涟水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涟水县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巡察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一是深化认识提站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治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紧扣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重点事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严实举措促落实。研究制定《中共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逐条督促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3月6日,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标本兼治见成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制定、完善各项制度6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不断推动服务大局、品牌打造、队伍管理等工作创新发展,奋力开创涟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26个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检察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
1.关于“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次、支部学习会27次,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会议“第一议题”。
2.关于“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持续深入组织学习《政法工作条例》,4月11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条例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条例要求,进一步理清职责定位,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2)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关于“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检察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有无经营企业问题进行排查,查核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针对案卡填录方面存在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案卡填录、系统使用等日常提示整改工作,案卡填录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下降。(3)加强流程监控,结合流程监控工作要求,编制《流程监控常见问题清单》,梳理汇总高频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推进整改,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得到进一步提升。
4.关于“品牌打造仍有空间 ”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持续打造“小雨滴”工作品牌。建好用好“小雨滴”观护基地,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跟踪帮教,目前已有3名未成年人在帮教后顺利考取大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小雨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县委宣传部列为“青少年研学推荐点位”,已接待11批次学生,前来“打卡”研学。开展进校园逐班式法治宣讲,34名“小雨滴”志愿者为近2000名学生讲授“以法为度 远离犯罪”专题法治课。(2)全力打造“稻法自然”公益诉讼新品牌。立足农业大县实际,通过“专业化办案+综合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服务保障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助力乡村振兴。(3)强化典型案事例培育,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落实典型案事例常态化学习机制,已开展学习研讨活动43期。加大检委会典型案例培育指导力度,建立案例汇编机制,打造本院典型案例“蓄水池”。今年以来,被评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事例7件。
5.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后续乏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常态化开展检察服务发展、直通企业一线工作,充分利用企检服务中心、企检联络站等平台,定期开展走访、宣讲、座谈等活动,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2)开展涉企专项治理,6家空壳公司均已清理完毕,其余20家系本院办案中梳理出的个体工商户,已向属地镇政府发函,督促其对上述个体工商户加快清理进度。(3)加大涉企案件追赃挽损工作力度,针对已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涉案企业追赃挽损工作,由刑执部门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最大程度为企业追赃挽损。
6.关于“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作用未充分凸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农村开设赌场、医疗领域腐败、网约房监管不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份,协同推进问题整改。(2)针对去年以来制发的13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逐份评查,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不断提升。(3)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培训,提高干警规范制发检察建议的能力和意识。(4)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落实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检察建议的制作签发、送发方式、跟踪督促、备案评估等流程。
7.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个别涉检信访问题,组织承办部门进行反向检视,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推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组织全院开展办案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研判,排除办案中风险隐患。(3)实施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与信访接待制度,提升干警信访接待和释法说理能力,减少因说理不到位而引发信访矛盾。
8.关于“服务意识淡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接待群众来访不规范的问题,已对个别人员开展岗位风险提醒谈话。(2)加强对窗口接待人员教育,学习《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强化服务意识,接待群众做到文明规范、细心热情。(3)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的规定》,规范来访人员登记事项、接待流程,加强管理和日常巡查,提升接访规范化水平。
9.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选准“检护民生”工作小切口,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检护民生”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涟水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食药线索公告,并开通线索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案件线索,符合受理条件,及时立案办理。加强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监督,集中摸排线索11条,对发现问题及时立案监督,守护百姓健康安全。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监督,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及时建议整改落实。
10.关于“司法救助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与县救助中心协作配合,召开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研究解决司法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凝聚共识,形成合力。(2)推动救助线索共享,将司法救助融入县社会联合救助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社会救助力量,共同提升救助效果。(3)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公平合理救助”等原则,今年以来,对9人及时进行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1.4万元。
(二)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差距
11.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本院侦协办工作方案,完善、细化侦协办的工作流程,尤其对检察履职的内容进行明确。(2)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讨论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问题,提高公检沟通效率。(3)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托侦协办开展法律监督,及时督促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问题。(4)建立侦协办同堂培训、案例交流等工作机制,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就办案中遇到的专业问题进行辅导,提升刑事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12.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编制《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案履职评价办法》,完善案件办理审核机制,明确部门对高质效办案管理承担首要责任,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和检察官的直接责任。(2)落实部门办案质效分析制度,定期开展部门质效自我研判工作,准确把握办案动态,及时主动纠偏。(3)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的意见》,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办理的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占比均达80%以上。(4)建立检委会专题分析制度,检委会将按季度组织检察办案质效分析活动,对每季度并对办案情况开展专题分析,强化宏观指导,推动司法责任制落细落实。
13.关于“轻罪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强化值班律师实质化参与认罪认罚具结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后上诉率大幅下降。(2)开展“小课堂”培训活动,加强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刑事案件调解能力培训,提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3)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要求十日内审结,有效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14.关于“‘四大检察’协同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办案力量。整合部门内部力量,组建融合办案团队,充分发挥骨干办案团队作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2)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监督新路径,适应监督的范围从传统四个法定领域拓展到4+10+N的变化,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力争实现公益诉讼监督全覆盖。(3)积极办理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比,“四大检察”履职结构得到显著优化。
15.关于“刑事检察质效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监督立案跟踪监督不力问题,加强对监督案件的分类处理,确保监督取得实效。通过召开侦协办会议、开展“积案清理”专项工作,监督侦查机关加快案件的办案周期,对于跨境开设赌场案件中仍然无法查实真实姓名或查清后仍达不到起诉条件的,建议侦查机关依法处理。(2)强化诉讼监督专项培训,聚焦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核心能力,通过定期组织学习优秀监督案例、诉讼监督工作要点等形式,全面提升发现监督线索能力。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主动意识,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和交叉评查,加强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今年以来,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重点刑事法律监督案件数在受案数减少20%的基础上同比上升22%。(3)未检部门整合司法资源、联动社会力量,在涟水县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分别建设小雨滴“繁星档案”“新芽工坊”社会观护基地,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特点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纠正其思想和行为偏差,经精准帮教3名未成年人考入高等院校。
16.关于“公益诉讼领域覆盖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扎实开展“六长出题”公益诉讼工作,集中摸排线索20余条,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2)强化数字检察赋能公益诉讼,自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个,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有效线索70余条,目前成案2件。(3)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在微信公众号“涟水检察在线”开通线索举报热线,向公众征集线索,拓展公益诉讼领域覆盖率。
17.关于“公益诉讼的案件结构亟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聚焦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法定领域,确保把办案资源集中在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公益问题上,所办案件类型占比有了明显提高,成功推动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安全、交通公共安全等问题有效整改。突出诉前程序主导作用,将诉前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最佳司法状态,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度,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质性整改。
18.关于“公益诉讼的宣传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在“3·1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2)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网格公益诉讼普法宣传60余人次。(3)加强线上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工作成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公益维权意识。
19.关于“案件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出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案工作指导办法(试行)》,制作《案件质量自查表》,正在各部门推行中,案管部门对31件案件完成专门评查。(2)编制《流程监控常见问题清单》,常态化做好流程监控实质化运作、案卡填录、系统使用等日常提醒指引工作,已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5份,口头提示29份。(3)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从今年1-5月份的112份《公诉意见书》、3份《不捕理由说明书》以及25份《不诉理由说明书》中评选出优秀法律文书5份,以比促优,规范重点法律文书制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还不够严实
2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系统谋划、精心组织,一体推进学查改。(3)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教育和政治忠诚剖析深入查摆履职尽责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压实管理责任。(4)严格落实“五必谈”要求,开展廉政教育、纪律作风建设集体谈心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切实做到提醒在前、防微杜渐。(5)建立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机关纪委监督、党支部日常管理的衔接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纠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实质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惩戒工作。
21.关于“慵懒散作风未根除”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思想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家访活动60余人次,组织全体在职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走进金堤永固·党的纪律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2)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紧盯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作风“慵懒散”等问题进行持续督察并实时通报。围绕干警考勤情况、“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听庭评议等发出检务督察通报7期。(3)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邀请部分干警家属参加“弘扬廉洁家风,筑牢拒腐防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营造组织倡廉、家庭助廉的良好氛围。
2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款物处理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办案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职责,制定涉案财务管理台账,对涉案款物处理信息实时跟踪监督。(2)有部分案件暂扣款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8日处理完毕。(3)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案管部门与承办部门的配合,案件管理部门及时提醒督促案件承办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十五日内就涉案财物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对账户利息进行同步清理。
23.关于“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统筹谋划,召开党建品牌创建推进会,讨论完善“涟青有为”品牌创建方案,细化创建措施,逐项推进落实。(2)今年以来,结合办案履职情况,已组织开展“青涟说”等活动12期,开展案例讲述会2期。深入推进检企共建,开展党建联盟等法治护航发展活动3次。依托党员工作室,推进公益诉讼助农品牌建设、法治教育、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等工作,助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3)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每月督促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认真落实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关党委指派委员列席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指导各支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4.关于“队伍建设工作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开展轮岗交流,对部分中层干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轮岗,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积极争取县委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解决聘用制书记员、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编制问题,努力为检察工作稳定开展提供人力支持。(3)开展业务测试,定期举办法研社研学活动,提升青年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今年以来,已开展法研社研学活动24期。
2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细化到人到岗,有效克服责任虚化问题,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2)加强对检察宣传稿件、门户网站等阵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内容政治性、政策性、准确性,做到内容安全、导向正确。(3)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经常性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抑制错误思潮,干警网络言行自律性提高,抵御错误思想侵蚀的能力增强。
(四)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
26.关于“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少部分90年代发生往来款项未及时核销问题,经过仔细查账核对,制定整改措施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经县财政局同意进行核销,2025年6月份已整改到位。(2)安排专人担任资产管理员,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财务资产账和资产云平台系统分人登记审核,保障财务账和资产系统数据一致,对盘点发现的部分资产重复入账问题进行整改。(3)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将部分超报废年限又无实际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同时盘活仍有使用价值的旧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检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决策部署落地。强化政治意识,确保准确理解和执行党中央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结合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从严治检,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充分发挥院党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从严约束自身。通过强化培训、组织竞赛和轮岗练兵等形式,强化对全院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队伍纯洁性和政治本色。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打造检察铁军队伍。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相应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和提升业务能力的良好机会,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有效动能,用实际行动推动检察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2320000;邮政信箱:涟水县红日大道18-2号;电子邮箱:lsjcy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