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清江浦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清江浦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共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25个,截至目前,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引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等。二是传达学习《全市政法系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规定(试行)》,使班子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有了进一步理解和认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3月份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等27次,其中交流研讨6次。
2.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全体人员发放《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学习,深刻理解领会《条例》精神,运用《条例》指导开展政法工作。二是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淮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我区《工作规则》;传达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贯彻落实措施。三是落实《加强镇(街道)政法委员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镇街政法委员述职,督促镇街政法委员进一步聚焦政法主责主业。召开全区镇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多次赴镇街指导业务工作。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督促政法单位围绕有关内容及时进行报告。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政法各单位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并就抓好落实提出要求。
3.关于“以新发展理念护航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每季度向区委汇报政法有关工作情况,明确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对综治中心建设、维护稳定、政法改革等难点形成报告。二是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60名,充实矛盾纠纷调处一线力量,目前人员已全部到岗工作。三是区综治中心围绕服务水平、调解工作、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开展3期网格员培训工作,镇街围绕群众服务、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等方面已开展96批次培训,累计培训3200余人次。
4.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组织镇街及相关单位利用现有平台,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5.关于“重点领域及群体整治成效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出20期反诈宣传视频,各社区民警、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反诈宣传,发放反诈宣传单页。二是制定我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全区3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重点主题,开展法治讲座21场次,覆盖学生9500人次。三是制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
6.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务下倾,推动各镇街融合法庭、村(社区)法官驿站建设。二是落实定期联络制度,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实行“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工作方式。强化调解指导工作,区法院积极指导基层调解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线上“面对面”的答疑解惑和线下“手帮手”相结合的指导服务。三是充分发挥示范裁判典型引领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化解”,今年以来,融合法庭已开展巡回审判5场,化解纠纷201件。
7.关于“网格化治理工作运行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规模适度、界限清晰、无缝覆盖”的原则,对网格、微网格进行优化调整,新增29个网格(综合网格27个、专属网格2个),调整后,全区共583个网格,其中综合网格516个,专属网格67个,微网格2015个。二是加强网格员绩效考核,切实提升网格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三是组织开展全区“民调重点指标提升攻坚月”活动,多措并举提升网格知晓率,对全区16个镇街开展2轮网格知晓率满意度提升情况摸底测评。
8.关于“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综治中心统筹推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中心建制入驻,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进驻,构建起“1+7+10+N”的综合解纷服务架构,确保群众化烦解忧“只进一扇门”。二是镇级综治中心,整合公安、司法、信访、为民服务中心等力量,一体推进为民综合服务、矛盾综合调处,实现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服务联抓、平安联创。目前,区综治中心和16个镇级综治中心围绕“五有”建设要求已基本规范化建设到位。三是2025年2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政府采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项目”,新增“精神病人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子项目,由5个子项增加到6个子项,明确在收到完整补助金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操作并支付补助款。
9.关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一体推进学查改。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情分析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三是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推进政法干警“进网入格访情解忧护安”行动,1-5月“三官一律”进网格442人次。五是组织对部分基层政法窗口单位开展暗访。
10.关于“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以来围绕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会办、司法救助、打击拒执犯罪等召开联席会议9次。二是从区人大、政协系统、政法各单位及律师群体中选聘人员纳入执法监督专家库,专家库由原来的42人扩充至85人。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共评查案件50余件,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11.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开展攻坚行动,召开多次推进会,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努力提高化解质效。二是完成2024年度涉法涉诉信访情况报告、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分析报告等,分析形势任务,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1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政法委书记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政法委书记与全体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政法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个人廉政谈话。三是落实相关要求,督促政法单位及时报送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形成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原因分析报告,深入梳理分析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特点和原因,研究工作举措。四是开展“以案为鉴 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镇街政法委员、区政法各单位重点岗位干警及2025年全体新入职干警等120余人,旁听一起受贿案件庭审,进一步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警示教育成效。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科级领导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职责任,全面压实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二是班子成员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范围。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廉情分析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工作。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要求,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作风建设。五是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听取区综治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与区综治中心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14.关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
拟定区委政法委办理上级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交办信访件工作程序,确保流程闭环。
15.关于“费用报支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有关科室学习《清江浦区区级财政支出标准汇编》及各项规定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报销规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落实“一函两单一票”要求,细化报销流程和规范。
16.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由中国人保中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险项目,按照规范程序,签订项目合同。二是日常采购零散物品,开展比价程序。三是对达不到公开招标要求的办公设备采购,规范采购审批程序,在“苏采云”网上平台进行采购。
17.关于“挤占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省补资金管理办法,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二是进一步深入核查省补资金2025年使用情况,未发现资金安全风险。三是科学安排经费预算使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经费,及时报销办公等费用,避免挤占省补资金。
18.关于“涉密文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要害部位管理,调整机要员,明确责任,组织委机关科室人员开展保密知识培训。二是对收到的涉密文件进行梳理排查,做到及时收回、规范保存、定期销毁。三是对各科室进行检查,重点科室配备保密柜,严格保管责任。
19.关于“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一盘棋谋划、一体化考核,推动机关党建与政法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全区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将从严治警、党建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等,有序推动党建工作开展。
20.关于“组织活动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经区委区级机关工委批复同意,9月初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二是3月份,委机关党支部、中心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前支部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委机关及中心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8人次。三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安排专人做好会议准备、记录、存档工作。四是实现网上交纳党费,做好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今年新发展党员1人、转正1人。
21.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议事决策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做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班子会议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均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等规定,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逐个表态,并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并存档,截至7月研究相关事项17个。
2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分工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区有关文件精神,部署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均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四是压实信息发布员责任,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网络身份管理试点工作,规范互联网政务应用网上标识。五是3月份以来,“清江浦政法”微信公众号更新51次,发布56篇信息。
2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进行原因剖析,进一步提升执行制度的政治自觉。二是加强学习《领导班子会议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确保问题切实有效整改到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经组织程序,调入1名公务员任科室负责人。二是制定应知应会重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组织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委机关科室人员参加“政法融论谈”、政法大讲堂,提升法律素养。三是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上半年职务提拔1人,职级晋升1人。开展公务员及事业人员2025年第1、2季度平时考核评议。
下一步:年底将退休1人,与组织部沟通,选调1人充实科室力量。根据人员业务素养,调整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186581;邮政信箱: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清江浦区委政法委;电子邮箱qjpzfw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