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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10-08   来源:dzw_swxcb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党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坚决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以扎实过硬的作风落实整改,全面全力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专班,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从制度上查找缺失,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用整改成效体现清江浦公安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为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分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专门成立巡察整改专班。明确分局“从严办”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对照整改任务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压实责任,逐条逐项做好梳理分析,认真细化研究具体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时限,确保各项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分局党委集体研究、分管领导带头领办制度,相关部门定期会办、联席会议机制,随时把控整改的进度和质量。加强过程性监督,主动向市委第六巡察组进行请示报告,及时落实上级巡察整改最新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在部署上不遗漏,在落实上不打折。

四是强化组织推动。分局党委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加强向上沟通、及时汇报。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服务发展、新型犯罪打击、执法规范化建设、管党治警等方面,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把打造“平安高地、营商高地、共治高地”作为新愿景,坚持“边整改、边提升”,为中国式现代化清江浦新实践作出更大“公安贡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求未能落细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规范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委会议的首要议题,作为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第一项议程,持续学、跟进学、深入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是加强党性锤炼。充分发挥本地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多样化、沉浸式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缅怀革命先烈 传承红色基因”清明节主题党日活动、“严守纪律规矩 永葆政治本色”警示教育实境课堂、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党课、“警心向党 初心如磐”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强化全警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开展领导班子政治忠诚剖析和全警思想状况调研分析,打牢全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三是强化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公安工作一线,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社区110党支部、团委“菁鹰战队”、妇联“兰馨战队”等多种形式,激励党员民警在重大安保维稳和日常公安工作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敢于担当。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分局确定每月固定学习日机制,集中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三会一课”现场督学机制,目前已经完成第一轮督学工作。

2.关于“主动服务企业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定编发《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营商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全区公安机关“营商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营商高地”建设“124”措施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各警种用实际行动打造“审批事项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环境最优、企业群众获得感最强”营商高地。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进驻。以公安警务室为重要阵地,根据市场主体不同需求,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办理功能,完成一批示范性点位建设和事项进驻,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向企业拓展,为企业提供零距离、个性化、贴靠式服务。目前已在城南派出所“大喜警务室”、清安派出所“融创警务室”布设政务延伸服务点,在清江浦区数字产业园建设网安警务室。围绕企业员工办事服务需求,配置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办理、容缺受理、代办直达等惠企利企服务。

三是优化升级办事体验。加强涉企专窗、网办中心和流动服务车服务,推行“预约式”服务、“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办理事项,主动推行集中用证“上门办”,紧急事项“提速办”,企业“专享办”,咨询服务“全时办”,人性化服务“暖心办”五项服务措施,同时依托警企交流微信群,构建“全时在线、指尖触达”服务企业模式。

四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编制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加强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有机结合,推广“合并联合式检查”“分类式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形式,减少对企业干扰,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

五是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

六是维护企业“四大”安全。维护企业治安、生产、经营、网络四大安全。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法律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意识防、责任防“五防”建设;定期向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预防教育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企业内部职务犯罪风险防范能力;指导辖区内联网企业开展网络安全防护,构建企业“网安之盾”;高效严打涉企犯罪,建立“快侦、快破、快挽损”的“三快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警示教育日、每日晨会等方式,组织党委成员和广大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安部“六项规定”、省厅“十条措施”、市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点及非工作日饮酒报备制度等法规禁令。强化以案示警,印发典型案例至全警,做好对照检视;设置派出所所长(警务站站长)联系牌,印发“牢记八个想一想”提醒卡一千七百余份,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上墙”、设置桌面屏保“上屏”,实现“警示无处不在”;组织中层干部、部分民警代表集中前往德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上党课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全警守牢底线、不碰红线。

二是扛牢主体责任。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从严管党治警专题党委会、全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每周召开分局党委(扩大)会,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六项规定”等规定要求逢会必提。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党委会专题研究《清江浦分局2025年度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分局依托《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单》、周五警示教育日、每日晨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推进、同检查。

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构建监督体系。深化队伍监督“清风”工程建设,建立“1323”工作体系。出台《清江浦分局党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运用办法(试行)》《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非工作日饮酒报备制度》《清江浦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十条铁规”》等规范,向全警及警属发放告知书、倡议书、“一封信”,召开“警属座谈会”,进一步提升“八小时外”的监督合力。构建起个人自我监督、家属监督、同行人监督、分管领导监督、单位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六位一体”的立体化监督体系。

二是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切实强化分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各单位一把手、兼职督察员、纪检委员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教导员、政工干部、纪检委员当好民警廉洁从警监督员。

三是从严从实执纪问责。分局党委、纪委高举问责利剑,营造“严”的氛围,注重源头治理,治未病、治小病,强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纠治,严格执行“第一种形态”问责运用办法。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全警。

5.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纪律执行。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分局《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运行规范》《综合服务大厅答复群众咨询汇编》,明确专职民警定点值守,规范落实业务事项、制度规范、办事时限、廉洁纪律等工作要求,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提升综合服务窗口工作质效。

二是强化培训提能。定期组织窗口民辅警开展“政务课堂”培训辅导,及时传达上级政策要求,讲授业务办理要点,编纂事项清单、业务流程、视频操作指引、系统常见问题等学习资料,涵盖户政、出入境、车驾管、企业事项等高频业务,有效提升窗口民辅警业务水平。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通过设置投诉电话、意见簿、二维码等形式,畅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并对相关问题逐一核查、定向反馈,针对因工作不规范导致群众办事受阻的情况,下发工单督促责任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统筹开展线上、线下督察检查,确保综窗民警规范值守、在岗在状态,塑造良好窗口形象。

四是提升服务质效。通过升级硬件设施,打破平台壁垒,在全区13家派出所和区政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窗口均实现“一窗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针对业务高峰期及行动不便人员,开通“延时办”“预约办”等绿色通道,推行“电子证照”“一次性告知”服务,让数据多跑路,使群众少跑腿。

6.关于“公车维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排查整改。针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全局用车单位逐一核查维修的情况,逐条分析原因,要求涉及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由分局警务保障室牵头及时完成问题整改。

二是细化管理措施。针对公车维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车辆使用、维修、保养等各环节的管理措施,确保维修管理规范、透明。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车辆维保工作实际,经分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将车辆维保业务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同时,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用车单位及维保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坚决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费用报销无发票”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分局有三处租房费用未开具发票。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查漏补缺。针对上述问题,经协调税务部门办理补开发票手续,目前已全部补齐。二是全面排查整改。梳理分局各套账目,重点检查有无应开票未开票等相关情况,并在分局财务报销制度中重点标注。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分局既定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对各单位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报销程序是否规范、附件是否齐全、有无违反规定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

8.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为与上级公安机关保持统一,分局对已经制定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分局已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政策变化、业务发展和实际执行反馈,及时发现制度条款滞后、衔接矛盾等问题,修订完善现有制度,确保制度执行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9.关于“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分局组织专人对历次党委会记录进行排查,分析问题不足,加强对照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事项记录工作。今年以来,分局共召开17次党委会,均严格按照相关议事决策程序规定进行,并明确专人负责记录,相关议题和决策内容记录完整、真实、规范。

10.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党务培训。举办党建小课堂,围绕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作具体培训,就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讲解和答疑,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化。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全区公安机关“三会一课”巡查工作,重点检查2022年以来“三会一课”记录情况,翔实记录《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调阅反馈单》并组织集中整改。三是集中专项督导。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现场访谈等方式,围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进行集中专项检查,推动“三会一课”走深走实。四是建立督学机制。开展现场督学,查阅台账和开展党员访谈,观摩“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目前,第一轮现场督学已经结束。

11.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巡察发现在前期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未逐个审议和表决。整改情况如下:

分局召开专题党委会,组织全体党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要求研究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须逐个进行研究和表决。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分局召开党委会,严格按照要求逐个审议、表决,完成2025年上半年预备党员接收工作。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详细的民警信息数据库,涵盖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履历、绩效表现等方面,通过数据整合分析,精准把握每位干部的优势与短板。二是突出重点。将涉及人、财、物管理,治安、经侦等执法办案岗位列为重点交流对象,定期进行人员轮换,防范岗位风险。三是动态管控。利用机构改革等契机,常态开展对所、队、站、室民警岗位交流摸底排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活力。

1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党委会“第一议题”与中心组学习的联系与区别,明确中心组学习对象、学习成效和学习层次,均按照要求开展,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在党委分工中,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挂钩联系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三是深化检视剖析。2025年以来,党委班子成员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政治敏感性和斗争能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机构改革效果不佳。部分派出所基础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通过置换、迁建、改(扩)建等形式,争取更大营房建设面积,力争使分局各单位办公、值班、科技信息化等用房营房面积达到相关标准;二是对分局相关单位综合服务大厅面积和布局进行重新规划调整,使面积和布局达到标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全面集中整改,分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调度未整改完毕项目,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四是持续推动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123022;邮政信箱: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电子信箱:qjpgaxczg2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