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通过专题政治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坚决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责任分解。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与“院党组整改任务三清单”。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式管理。院党组每月研究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推动整改,工作专班督查验收。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着眼标本兼治,确保整改成效。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改,深层次问题按计划、措施推进改,注重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和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
1.关于“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性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提升办案数量。加强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的分析、通报,入额院领导办案数同比增长42%。二是带头办理“大要难新”案件。入额院领导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比同比增长10.03%。三是高质量办案。对入额院领导办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质量高。市检察院一名入额院领导办理的一起陈年命案,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庭审评议获好评。
2.关于“案件质量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院党组每季度分析业务质效,各业务部门守牢办案质量生命线。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构建起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疑难案例评选、评析,为检察官办案提供参考。严格贯彻检委会议事规则,确保审议案件的质量。全市检察机关没有无罪判决、责任性撤回起诉案件。
3.关于“刑事检察监督质量不够高”问题的整改。开展认罪认罚案件专项核查,对退查未重报案件实行动态监督、逐案核查。与公安机关开展同堂培训,统一监督认识,提升监督质量。2025年以来,全市刑事诉讼监督的数量、质量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监督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
4.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加强检察机关内设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加强与公安、法院、仲裁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防范制裁虚假诉讼的合力。开展民事检察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今年以来,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8件,同比大幅度上升。1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人代会报告案例,3个案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例,2个案件被江苏省电视台报道。
5.关于“行政检察监督成效不大”问题的整改。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围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业务开发检察监督实务要点课程,举办行政检察业务练兵活动,5名选手入围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后备人才,入围人数和入围率全省第一。二是提升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全市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数同比上升300%,采纳率100%。三是提升案件质量。市检察院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对制发的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开展实质性备案审查,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3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6.关于“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不宽、监督能力不足、监督效果偏弱”问题的整改。一是拓展公益诉讼监督案源。通过开展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定激励机制发挥志愿者履职积极性,拓展案源。办案数同比上升19.78%。二是扩大公益诉讼监督领域。今年以来已在10个领域办理了案件,四大传统办案领域和个人信息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领域办案数均同比大幅上升。三是扩大公益诉讼监督效果。更加注重行业治理、系统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5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件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经验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专刊。四是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参加全国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点评培训6次、全省公益诉讼小课堂培训5次,举办全市公益诉讼小课堂培训2次、业务练兵1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课题研究获省检察院领导肯定,大运河文物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专题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肯定。
7.关于“‘检察护企’服务经济发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市检察院领导挂钩县区(园区)担任营商服务专员,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帮助协调解决涉法问题,服务重特大项目发展。二是深化护企“一院一品”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盱眙龙虾”“智造金谷”等特色护企品牌。经开区检察院优化检企“连心桥”小程序,便捷检企联系,该院办理的一起假冒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商标刑事案件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涟水县检察院建立健全“一中心四站点”企业常态化联络机制,开展金融、建材等产业领域专项保护活动。盱眙县检察院在全市首创“法治副会长”机制,获市委政法委推广,被省检察院工作简报、法治日报宣传推介。开展法律赋能商会活动,被最高检等五家单位评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典型案例”。三是立足司法办案护航经济发展。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共清理该类案件10件。加大民营企业创新保护力度,依法起诉侵犯著作权、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市检察院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对商会和企业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现场答疑解惑,被《法治日报》报道。
8.关于“推进社会治理思考不深”问题的整改。市检察院专题研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定期分析工作质效,确定选题计划64件,并由职能部门跟踪督促落实。在工作网网站设立专栏,转发全市优秀检察建议及经验做法。1份检察建议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建议,3份检察建议被全省检察建议专刊采用。
9.关于“接待群众信访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规范信访接待流程,符合条件的来信来访一律录入信访系统。二是提升信访处置效率。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热线,信访人可一键接通信访反映问题所属相关县区检察院,有效提高信访处置效率。三是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来信来访事项属县区检察院管辖的,一律在系统中登记、转办、交办,并加强跟踪问效。
10.关于“‘如我在诉’理念树立不牢”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司法为民理念教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做遵纪守法的检察人”专题讨论交流等活动,增强党的宗旨意识。二是加强办案流程监管。各办案部门强化案件管理,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每日开展系统流程监控,对办案期限实时进行预警,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无超期办案情形。
11.关于“指导县区院检委会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跟踪监督县区检察院检委会运行质态8次,目前,各县区院检委会人数均为单数并规范开展工作。市检察院在工作网站设置检委会栏目,明确工作要求,交流工作成果。检委办严格贯彻检委会议事规则,压实议题审查职责,规范议题报送程序,确保议案(事)效果。
12.关于“错案追责制度化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案件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论得到上级检察院认可。建章立制完善错案处罚制度,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关于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中规范问题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规定(试行)》,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13.关于“对基层院业务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市县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强调请示案件的受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加强对请示案件办理流程监控。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案件流程。严格对照文件规定,审查县区检察院请示案件是否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理由,对符合请示条件的案件及时转交相关业务部门办理。三是规范口头咨询案件办理。对县区检察院口头咨询案件,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要在认真阅卷基础上给出参考意见。
14.关于“三类人员协同发展缺少统筹”问题的整改。一是拓宽三类人员发展渠道。拓展检察官助理的入额路径,市检察院1名检察官助理到基层检察院入额。规范开展轮岗交流,对长期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的15名干警开展轮岗交流,其中跨类别交流4名干警。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制定《2025年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通过“五四”青年干警座谈会、新提拔晋级人员座谈会等,与47 名干警开展了谈心谈话。依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三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管理。晋升5名司法警察警衔,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将司法警察类人才列入重点专业需求目录。加强警务技能培训,打牢履职基础。
15.关于“落实‘三个管理’不够主动”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各主体职责任务。二是全面增强“三个管理”意识。通过检察长座谈会、耕淮法研社、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强化“三个管理”意识,明确“三个管理”要求,落实自我管理的责任和措施。三是提高落实“三个管理”的组织化程度。制定年度案件评查计划,已开展6次。对业务质效开展季度分析会商,找准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实现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的闭环。
16.关于“政治部职能发挥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政治部职能。召开政治部工作会议,围绕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和计划。今年以来,规范组织开展了初任检察官遴选工作;提请人大任命3名员额检察官;晋升干警职务职级等级34人次。二是配齐配强政治部人员。配备政治部副主任2名,宣传处处长1名,组织人事处副处长2名。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纪委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增强机关纪检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廉政提醒,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党风党纪建设。积极做好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开展专题调研座谈活动,听取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情况汇报。
17.关于“检察业务缺少领军人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人才评选培养。出台《全市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评选,动态更新专家人才库;抓好“耕淮法研社”等研学平台建设,今年以来研学20次,组织开展青年干警业务学习、案例测试等活动28次。出台《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抓好检察业务专家的评选与管理。开展检察理论集中研修活动两期,为储备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全市业务专家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承担课题调研任务,为参评全国、全省业务专家做好人才储备。三是加强人才推介。3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18.关于“部分岗位功能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开展初任检察官入额遴选,市检察院2名检察官助理入额。二是推进检察侦查队伍梯队化建设。招录1名具有侦查工作经历的年轻干警充实到检察侦查队伍。积极与市委编制部门汇报沟通,报送重点专业需求目录,将侦查专业岗位列入公务员招录计划。三是补齐部分岗位工作人员。今年以来,通过公务员招录、名校优生选调生、择优比选等方式,多渠道引进优秀人才7名。
19.关于“应对新型犯罪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练兵。将新类型案件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和条线培训,邀请业务专家来淮授课,提升办案能力。二是建设疑难案例库。组织开展刑事疑难案例评选活动2次,编印《淮案析疑》2辑,为办案提供参考。三是常态化开展案例学习测评。组织开展案例学习测试活动2次。检委会定期组织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四是健全骨干人才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耕淮法研社”沙龙,提升干警学习研讨能力;组织干警开发实务课程并积极推荐授课,3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基础人才库。2名干警赴法院和公安挂职交流。
20.关于“党组会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修订)》等文件规定,全面规范党组会组织流程,落实议事规则和要求。二是研究事项表决前充分讨论,确保决策民主、规范。三是加强对党组会内容、记录、纪要的检查把关,归档前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要求。今年以来,规范召开党组会15次。
21.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院党组对上半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专题研究,研判工作情况,剖析问题不足,明确工作举措;党组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学习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今年共开展学习2次。二是持续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制发《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党建责任清单》,并强化基层党支部帮抓指导,组织专项督察2次,督促整改问题36个。三是完善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党建基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抓常、抓长”。完成机关8个党支部的改选补选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选派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和专题学习;党组书记项目、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先后在市级机关及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22.关于“选人用人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规范开展职务职级晋升34人次,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二是全面加强人才建设。制定市检察院公务员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图和进人计划表,配备35岁左右正科职和30岁左右副科职干部各1人,推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干部梯次结构。多种方式引进优秀人才7名。三是加强针对性培养锻炼。2名干警赴法院和公安挂职交流;3名干警赴新疆和青海开展对口援助,淮安对口援助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3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四是抓实部门“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进部门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相融合,增强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3.关于“作风建设未能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印发落实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活动,督促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关于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中规范问题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严肃会风会纪的规定》《廉政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全面规范作风建设。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主题教育、专题党课、纪法宣讲、节假日前编发作风建设提示短信等途径,提升干警防范违规意识。四是开展酒驾醉驾、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活动,深化作风建设。五是加强退休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淮安市检察机关加强退休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老干部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重温检察史、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退休人员遵纪守法,树好形象。省委老干部局对我院老干部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预算意识,科学编制预算科目,规范经费支出。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议,推进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法转移资金支出标准,未出现政法转移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按季度统计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向院党组专题汇报。三是严格车辆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确保两项工作规范运行。
25.关于“主动关爱职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做好干警慰问工作。共慰问干警12人,体现组织温暖。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与部门干警、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把握干警思想脉搏,帮助纾解情绪心结,凝聚团结奋进共识。三是主动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团支部、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集体观影、参观学习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26.关于“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备案、任职等工作;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中,继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规定,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严把讨论决定关,规范全程纪实材料归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3个
1.关于“争先进位效果不显”问题的整改。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策,不再对各级检察院工作进行考核、排名、通报。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高质效办案上,并从以下方面抓整改:一是推进“一院一品”典型事例打造。市院政治部牵头赴8家基层院调研并指导基层院打造“一院一品”典型事例,择优推荐3个典型事例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典型事例评选。二是加强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打造。市检察院职能部门赴县区检察院开展案例小课堂活动,点对点指出问题、促进案例工作开展。在工作网开设案例栏目,发布本级评选的典型案例,为评选做好储备。1-7月份,全市共有14个案例获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1例获全国推广。三是围绕重点案件开展宣传。1-7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07篇,省级主流媒体发稿200篇;推动部分县区检察院结合实际开展办案故事讲述活动;涟水县检察院案例参加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行政检察工作专题案例讲述2场,淮阴区检察院案例参加“淮安企业家日”主题活动案例讲述。四是积极参评先进基层检察院和杰出检察官,择优推荐2家基层检察院参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推荐3名优秀干警参加全省杰出检察官(检察干部)评选表彰。
下一步举措:持续跟进省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事例评选工作,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加大典型案例打造力度,扩大市级层面典型案例库。继续围绕重点案件开展宣传,储备案例讲述素材。三季度推荐1个办案故事视频至省检察院参加办案故事讲述活动,四季度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案例讲述会。
2.关于“制度建设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差旅费管理、公车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更新完善汇编成册。初步完善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经费开支和审批程序规定(试行)》《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市院机关差旅费管理细则(试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重新制订《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步举措:将各项修订完善的制度提请党组会研究,研究通过后汇编成册,形成体系化规章制度。
3.关于“招标采购部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职能部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增强依法采购意识;初步制订了《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下一步举措:一是成立市检察院财经监督工作小组,对重大项目招标采购开展事前审核,辅助院党组作出科学决策。二是出台《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化。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把讲政治贯彻到整改全过程,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确保反馈问题全部高质量整改完成。
一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尚未整改完成的事项,按照“三清单”逐一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长效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果,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成果不滑坡。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职责分工扛牢整改责任,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并针对整改情况定期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提请院党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研判,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质效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3189858;电子邮箱hajcjwdc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