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法院党组坚定不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院整体工作的难得契机,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落实、强化推进督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郁奇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全面认领问题,加强专题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市法院党组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郁奇同志先后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等重要会议作出部署强调。及时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序时进度向有关部门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等。
(二)精准对标对表,逐条细化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抓好分管工作整改,逐个问题挂账销号跟踪督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责任部门会议,逐条逐项分解细化,推动各职能部门逐一对照、深入分析整改事项,找准症结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求,市法院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整改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要求各责任部门每月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做到对标对表,按时推进。
(三)加强统筹督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结合起来,科学统筹,主动研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定期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梳理汇总、分析评估、督导推进。召开党组会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过堂,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相关分管院领导两次集中调度整改工作,推进具体事项整改。注重系统推进巡察整改,市法院指导督促各基层法院落实整改责任,上下联动整改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诉调对接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建立的14个类型化诉调对接平台运行存在不均衡性,金融纠纷调处平台尚未实现“有机制、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的目标。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推进“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机制实质化运行的工作指引》《加强和规范民事立案与先行调解的工作指引(试行)》,优化“14+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与审前调解工作衔接流程。全市8家基层法院民事立案功能整体迁入综治中心,91名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建立落实“1+1”双岗引导机制,上半年分流委托调解5486件,调解成功1522件。调研督导各基层法院“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分流化解矛盾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融合法庭”建设的通知》,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机制,指导各基层法院开展“融合法庭月度联系日”活动,探索构建纠纷排查和巡回调解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各基层法院坚持把打造“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作为参与镇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抓手,1-7月,委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753起,开展走访7324人次,134名挂钩法官赴镇村开展走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成立由特邀调解员、各平台联络员组成的诉调对接办公室(解纷团队),安排具体负责同志跟进督导各平台实质运行情况。市法院按照“四有”标准全面推进14个诉调对接平台实质化运行。截至7月底,市法院分流案件551件次,相关业务庭二次分流案件184件次,分流率33%,其中调解成功案件24件。各基层法院按照“四有”标准建成“7+N”诉调对接平台45个,向平台委托调解11401件,调解成功4390件。
(3)编印《“淮上枫桥”——多元解纷案例》2期,发布多元解纷案例20个,推广宣传基层法院调解员事迹。根据工作需要,在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融合法庭、法官驿站等场所发放1800册,并组织驻院调解员学习相关案例。市法院举行“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平台全面启动仪式,目前平台已全面实质运行。
(4)先后赴多家银行开展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调研,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就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调处流程多次交流讨论。积极对接挂牌江苏省金融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点事宜,与电信部门沟通失联修复工作。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已实质性运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商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淮安市商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工作章程(试行)》,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提供机制保障;以新区法庭为阵地,整合公证处、仲裁委、银保监会三大机构,按照“专业、高效、智能”标准重新规划空间,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提供场所保障;在原有法庭人员配备基础上,增设执行团队,专职办理金融纠纷执行案件,另外致和调解中心、公证处、市仲裁委、银行均派员入驻办公,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提供人员保障;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构筑立体化协同机制,大大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提升了审判质效。
(5)深入贯彻落实《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淮安市法律赋能商会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工作部署会暨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讲座。成立“法润淮商”涉企司法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心情况。市法院法律护航服务队走进市宿迁商会、市台州商会、市泗阳商会开展活动,提供法律指导,提升商会调解组织化解纠纷能力。成立淮安致和商事调解中心,依托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法律赋能商会建设入围全国工商联第六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案例,系江苏首推案例。
2. 关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问题:“由裁判者负责”的制约监督机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少数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
整改情况:(1)印发《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刚性阅核和弹性阅核情况,进一步完善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促进院庭长监管有思路、有方向。按季度统计院庭长阅核情况,扎实开展阅核工作。
(2)召开院庭长数据会商会议5次、全市法院发改案件情况专项会商1次,对收案增长较快的相关案由进行专题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开展部分质量指标提优恳谈会,作出审管提示函。
(3)指导经开区法院制发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记录模板,规范会议记录事项。指导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
3. 关于“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问题:繁简分流工作弱化,2020年以来受理民商事速裁案件498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3.2%,低于简单案件应达比例。
整改情况:(1)深入调研市法院繁简分流工作,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从案件类型、办案质效、审判机制等层面剖析繁简分流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对二审案件现阶段繁案和简案区分标准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调整市法院简单案件案号、案由及适用区间的方案》。对二审简单行政、民事案件识别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将本院简单案件适用区间设定为30%—35%。
(2)印发《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的实施意见》,推广、规范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调研经开区、金湖县、淮阴区法院诉前分流、审前调解、道交一体化模式的运行情况。编发8条审判资讯、7期发改通报,供基层法院学习。开展案件专项评查,与6家基层法院13次研讨辖区内重大或典型案件,召开6次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从2025年1月开始,将有一方当事人为个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调整由速裁庭集中审理。通过多维对下指导,优化了简案分配渠道,提高分流效率,对买卖合同、涉道交案件等裁判规则进行了统一,对基层法院涉众、涉民生、典型案件进行指导,有效提升速裁条线案件审判质效。
4. 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问题:理论学习结合实际统筹谋划、交流研讨较少,学习广度、深度不够,存在简单传达、碎片化学习现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政治”与“法治”“情理”与“法理”尚不熟练,“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做得还不够实,一些案件处理没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结果。
整改情况:(1)印发《2025年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围绕中心大局和法院重点工作,每月突出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推进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举办院领导班子专题读书班,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
(2)抓实党支部理论武装,依托“三会一课”,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第一议题”作为党内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深入推进党支部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上过党日”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或基层联系点讲专题党课。抓实问题查摆,基层党支部对标对表建立问题台账,动态更新、挂账销号。
(3)制定《2025年度全市法院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班的必修内容。按计划认真落实培训任务,已举办知识产权、司法调研、核心业务素质提升等培训班8期,“淮安法院大讲堂”“淮执智汇社”等专题讲座8期。特别是在全市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核心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女法官人文素养培训班、司法警务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班等专题班中安排《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解读》《周恩来的家风家规》等课程。
(4)开展全市法院申诉申请再审率专项分析,按照法院、部门、案由等要素深入分析,剖析原因并制定措施,形成报告。印发《二审、再审随案评查工作暂行办法》,对原审案件事实查明、法律释明、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随案评查,从5月10日开始,二审、再审案件承办人在结案前对一审、原审案件开展随案评查,同步压实一审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和二审法院定纷的责任,精准定分止争。
5. 关于“主体责任层层下移、力度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问题:对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指导不力。经开区法院2020年至2023年未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1)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听取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2024年述责述廉情况,总结2024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制定《2025年市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照市委下发的季度工单,制定派发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分解表,加强跟踪督办,梳理报送工单任务完成情况。
(2)制定《2025年审务督察工作方案》,聚焦立案和诉讼服务、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履行执行工作职责、审判及卷宗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扎实开展审务督察。
(3)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 法纪如山》《剑指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学习最高院及省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检视剖析干警违纪违法情况,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引导干警处处知戒律、事事守规矩。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暨纪法宣讲。
(4)印发《全市法院建设工程领域诉讼案件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细化工作举措。重点围绕案件质量、审理机制、执行环节、接触交往等方面,进一步制定审理执行相关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常态长效机制。
(5)指导经开区法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及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召开上半年廉情分析会暨全院干警警示教育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给全院干警讲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6. 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文多会多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发文和督检考事项的通知》,围绕规范文件制发、压降发文数量等方面细化14条具体事项。紧盯“三量”加强审核把关:一是制订计划控总量。年初统筹制定年度发文开会计划,对总量实行计划管理,并做好动态跟踪,未纳入年度计划的文件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二是强化评估防变量。制发文件前,由起草部门填写《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表》,经相关部门评估后,报办公室复核,未经评估审核的一律不得擅自起草印发。三是定期预警减增量。每月末收集汇总各部门发文开会情况,并与上年同期对比分析,对发文开会过多或增长过快的部门进行预警提醒,并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发文办会均大幅压降。
7. 关于“内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问题: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存在往来款长期清理不彻底等问题。
整改情况:(1)一是健全采购管理机制,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管理机构职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及验收结算、采购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管理规定;二是加强投标文件审查,建立会商制度,重点及复杂项目引入专家评委参与会商;三是每年外聘专业人员对上一年度采购项目的招标及履约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不断强化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通过公开招投标重新选定了代理、监理、审计机构。
(2)清理长期挂账案款,查明长期挂账往来款原因,已逐项清理完成。修订往来款相关规定,明确行装处与办案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办案部门应当逐案逐款建立流水账,定期与财务进行对账,确保款项与案件一一对应。
(3)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经费审批范围,细化审批流程,建立工资发放及社保、公积金缴纳审核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差旅报销支出。
(4)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强化预算管理,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预算方案,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8. 关于“部分工作指标落后”问题的整改。
问题:在营商环境考核中,牵头的“解决商业纠纷”“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不够稳固。
整改情况:(1)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商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淮安市商事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工作章程(试行)》,为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实质运行提供制度保障,为金融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提供制度支撑。深入贯彻落实《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淮安市法律赋能商会建设实施方案》,与市有关单位组建法律护航服务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淮安市法律赋能商会建设”工作,成立淮安致和商事调解中心,依托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开展商事调解工作,提升商事调解的专业服务水平。
(2)牵头组织建设“淮法智破平台”,该平台分为破产案件法官办案平台,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债权人、债务人管理平台,管理人协会平台四个部分,对破产案件资金实行全流程有效监管,促进管理人履职尽职,实现破产案件业务全流程办理,法官、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协会、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全流程业务协作,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起草破产审判标准化手册,按照破产制度文件汇编、破产案件审理、破产事务办理、信息化平台操作指引、破产文书样式汇编、破产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等几个方面丰富内容,供破产审判人员、破产管理人参考,增强协作的向心力,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9. 关于“推出的部分举措收效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问题:如以“活封活扣”等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企业“重获新生”的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工作,在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强调破产重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谋划、挖掘适宜破产重整案件,加大筛选执行终本案件的力度,帮助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摆脱困境,全市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5件。
(2)赴洪泽区、淮阴区、盱眙县、经开区法院开展调研,交流破产审判经验,点评破产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帮助全市破产案件办理法官提升运用破产重整制度的水平。举办“破产房企工企涉税实务与政策解析”专题活动,邀请破产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通过面对面授课的形式交流破产审判经验,进一步优化破产房企、工企涉税问题的处置流程,推动破产程序依法高效推进。完善《破产审判标准化手册》,扩充文件汇编、案件审理、事务办理、信息化平台操作指引、文书样式汇编等内容。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评选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管理人名册优化调整评审方案》,为高质量审理破产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3)推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建设,搭建共商共解平台,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调立审执破的工作模式将有效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参与破产重整进程。与工业园区共同报送2025年度全市改革创新案例选题,选题名称为企业重整再生中心建设,旨在依托园区经验,为困境企业提供债务重组、战略调整、管理优化等支持。牵头组织建设“淮法智破平台”,实现破产案件业务全流程办理,法官、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协会、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全流程业务协作,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
(4)对保全措施是否恰当、有无超标的查封、程序是否合法开展执行案件专项评查,定期组织办案团队开展案件核查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开展执行规范化专项指导培训,引导执行干警优化执行举措。全市法院灵活运用“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为企业缓解被诉压力。
(5)通过纳失预警督促企业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对企业暂缓纳失;通过屏蔽或缩短时限的方式帮助企业恢复信用。深化信用修复告知工作、强化信用修复服务保障、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典型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采用。
10. 关于“司法服务企业的覆盖面较窄”问题的整改。
问题:市法院开展的司法护航重大项目攻坚和法润民企“双走进”活动,走访的多是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和投资额较高的项目,对中小项目企业关注不够。
整改情况:(1)与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淮安市法律赋能商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法律服务队,通过走访中小企业、参加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提供“面对面”答疑、“点对点”指导,市法院法律护航服务队走进市宿迁商会、市台州商会、市泗阳商会开展活动。淮安“法润淮商 助企强会”法律赋能商会建设活动在全国第六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上荣获表彰。
(2)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聚焦企业运行管理、管控合同风险、企业用工管理等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结合第二个“淮安企业家日”,全市法院开展系列司法服务企业活动,走访中小企业,邀请中小企业参加座谈会、观摩庭审,围绕涉企保全、立案、执行、破产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支持。创新淮安法院涉企司法服务工作举措,提供审执信息全流程公开、涉企纠纷一体化办理、执破衔接靶向式处置、体检培训全方位护企、专家智库精准化赋能等5项司法产品,7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介绍“法润淮商”涉企司法服务有关情况。
11. 关于“司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还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问题:在防控社会治安风险方面,参与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成效不显。在防控经济金融风险方面,对涉大型企业债务、房地产等风险的研究应对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1)对全市法院危险驾驶罪等案发较多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增长势头较快案件和轻罪治理等问题开展调研,要求转变刑事审判理念,高度重视轻罪案件的办理工作。总结危险驾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类案审理经验,统一裁判尺度,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加强财产判项实质化调查等相关工作,印发《关于规范与完善财产性判项庭审实质化工作座谈会纪要》。组织召开刑事条线业务沙龙暨“一二审”圆桌谈,就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及认罪认罚、财产判项庭审实质化调查、涉政府融资平台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开展交流讨论。
(2)围绕反诈、反非法集资、反邪教等主题,开展法律宣讲和巡回审判,增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制作的普法视频《以案说法: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入选江苏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名师讲堂》。组织各单位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4次,围绕电诈犯罪组织开展公开庭审旁听活动,全市法院开展进学校、社区、村屯等“七进”宣传活动11次。
(3)《2020-2024年度金融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已完成,审判白皮书详细分析我市金融纠纷案件现状、特点。在淮安市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召开座谈会,两级法院与中国银行、农商行等多家银行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分析梳理了现阶段银行普惠贷、房贷两大类金融贷款的现状、特点,金融纠纷案件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4)走访市工信局、商务局等职能部门,收集各县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议示范文本,针对招引企业土地出让以及土地租赁方面修订完成招商引资示范文本。发布《深化司法护航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与招商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市住建局就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源头治理平台实质化运行进行会商,推动解纷平台高效运行。收集司法护航重大项目攻坚特色亮点工作及典型案事例13则,形成汇编材料,并在条线内发布。
12. 关于“司法职能拓展延伸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问题:少数干警仍习惯于坐堂办案,不善于发现社会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对诉前调解、服判息诉等非核心审判事务关注不够,特别是司法建议职能弱化,发放对象回应度不高。
整改情况:(1)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明确两级法院在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前,必须经所在法院审委会研究讨论并报备案登记。非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由所在法院调研职能部门自主登记,调研职能部门对司法建议实质性把关。深化落实司法建议备案登记制度,司法建议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共5件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居全省法院前列。
(2)在司法建议发出前,相关业务部门主动与被建议单位联系,向被建议单位了解情况、指出问题、征求意见,争取被建议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提升司法建议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同时,强化司法建议发送后的跟踪督促,每月梳理司法建议反馈情况,及时主动与被建议单位沟通联系。
(3)两级法院抓好司法建议与调研工作的结合,深入分析审判执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务实、有操作性的司法建议。面向全市法院征集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选题,共征集到选题19个,择优确定6个为年度重点。截至7月底,全市法院共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9份,涉及金融秩序管理、不动产登记、集体土地发包、规制高额彩礼等领域,收到反馈9份,反馈率100%。
(4)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立案后调解专题业务培训2次,指导各基层法院围绕家事、物业、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类型化纠纷案件,组织编写调解案例37件。其中有4件案例被最高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收录。
(5)印发《“一案一清•双百巡审”活动方案》,全市法院百名法官走出法庭走入乡间地头,走入工厂社区,走入百姓家中开展百场巡回审判,让案件以最有“益”于群众、有“益”于类案、有“益”于社会的方式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实现涉诉纠纷“一案一清”。
13. 关于“‘立案难’仍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问题:诉前调解未达预期效果,存在部分案件以调代立、久调不立等情形。
整改情况:(1)召开全市法院立案信访条线视频会议,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立案登记制相关文件和最高院通报的不立案典型案例。召开“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 不断提升‘优+’诉服水平”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不立案”投诉热线。在诉讼服务中心持续开展立案登记制宣传。
(2)印发《全市法院提升优+诉讼服务十项措施及立案登记“十个不得”》《关于开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月”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基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开展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宣传工作,安排导诉员指导当事人填写相关示范文本。印发《加强和规范民事立案与先行调解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重申立案登记制工作要求,细化规范先行调解工作流程。
(3)常态化督导立案登记、诉讼服务工作,要求各基层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相关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开展“不立案”投诉整治活动,及时处置不立案投诉举报。
(4)赴经开区法院就立案信访工作开展座谈,督促经开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和上级法院相关规定要求,完善立案与调解衔接机制。
14. 关于“行政诉讼领域申诉申请再审率仍处高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024年行政诉讼领域申诉申请再审率仍处高位。
整改情况:(1)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数据会商,协同推进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深入现场调查事实,力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抓好判后答疑,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
(2)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审查标准。行政庭持续加强与立案庭沟通联系,确保审查尺度的统一性。
(3)坚持做好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特别是对于请求确认违法案件,依法引导当事人一并提起赔偿请求,力促一次性实质解纷。
(4)举行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启用仪式,搭建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争议调处、智慧研判、法治实践等“五大板块”,打造“1+8+N+91”行政争议调处模式,推动形成全市行政争议多元综合治理格局。积极引入多元解纷力量,聘用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作为专兼职调解员,助力提升实质化解成效。
15. 关于“案件评查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问题:评查报告见人见事少,评查结果未与派驻纪检监察、司法督察有效贯通。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审务督察与案件质量评查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试行)》,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联合开展督察评查工作,及时通报督察评查发现的问题,推动强化案件流程监管。对评查审查发现违反审判职责的,将及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强化审判权运行监督和案件内部质量监督。
(2)改进评查通报内容,以“一张表”形式涵盖一、二审案号、发改原因、点评要点及一审存在的问题等要素,将发改基层法院案件情况纳入《审判资讯》内容,要求基层法院组织发改案件学习,分析被发改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市法院报备。
16. 关于“破解执行难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2024年对重点案件组织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占比不高。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淮执砺剑“春季攻势”“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行动,聚焦不动产清空交付、批量性案件执结,发挥全市执行合力,执结疑难案件416件。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41场次。
(2)常态化开展“交叉执行”工作,开展“淮执智慧社”专题沙龙,专题学习最高院、省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法院交叉执行案件报请、填报、审批等工作。对重点案件组织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占比明显提高。
(3)针对线索接转中心运行流程、线索来源、线索初步研判处置、人员设置等开展座谈调研,已初步形成内部《工作指引》。全市两级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一体联动,协作配合,快速响应,对市域内异地执行线索及时实施指挥调度。
17. 关于“执行行为不规范情况多发”问题的整改。
问题:一些终本执行案件过于依赖线上查控,线下调查不足,财产查控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1)抽取全市法院部分执行案件,就财产处置、送达、结案、案款发放等重点节点开展全面评查。全面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明确执行不规范问题整治重点、措施,印发执行规范提升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序推进。组织开展涉企“查扣冻”专项评查。对全市法院终本、执行复议、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进行评查,对各法院执行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情况现场检查,指导基层法院分类整改全部问题。加强终本案件的管理,建立终本案件管理团队,积极开展“终本清仓”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2024年“终本清仓”活动以来,共开展集中执行376场次,逐步甩掉执行积案。
(2)构建执行案件每季度评查抽查制度,健全实质化、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执行监管中心明确监管专员,负责各关键节点即时跟踪、管理和监督。对全市执行案款实行日监控、周通报、月分析,建立执行案款信息公开制度和对账核查制度。今年以来,开展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18期。
(3)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开通运行“微执行”小程序2.0版,进一步强化执行公开,切实保障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与“淮执砺剑”专项执行行动,加强执行宣传,提升执行透明度。
18. 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还不牢”问题的整改。
问题:工作中对考核指标考虑得多,对群众诉求想得少,考核结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有落差。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严谨,司法态度不文明,释法释理弱化,办案瑕疵较多,对待当事人不热心、不耐心、不细心,态度冷漠、语气生硬。
整改情况:(1)修订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在考核形式上继续优化考核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结果激励,不断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考核指标上进一步对表重点任务、深化为民服务、聚焦中心工作、找准短板弱项,力求以高质量考核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
(2)制定《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裁判文书、庭审互评互学工作实施方案》《“一案一清•双百巡审”活动方案》等,针对群众关心的案件质量把关、巡回审判等,制定规范、压实责任,提升案件质量。开展全市法院文书、庭审互评互学活动,通报评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激活办案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制定《关于构建全市法院案件质量“4+1”评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评查工作从“简单定责”向“系统提炼”转变、从“个案分析”向“类案研判”转变、从“事后评价”向“过程监管”转变,助力审判工作有提升、有进位。
(3)纵深推进司法文明度、司法规范度“双提升”工程,持续抓好司法作风督察,通过开展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形式,对全市法院安检、诉讼服务、庭审谈话等场所进行抽查督察。对司法鉴定案件、合议庭实质化运行和审限变更进行专项督察评查。
(4)严格落实《全市法院优+诉服“一站全域、一次办好”标准化指引》,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导诉人员配备和引导工作,严格执行首问办结、一站办理、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印发《全市法院提升优+诉讼服务十项措施及立案登记“十个不得”》,对立案登记制、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应用、诉服作风等作出明确规定。
(5)全市法院均已实质化运行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服务热线,常态化落实法官窗口值班、局长接待日制度,截至7月底,接听热线电话14020次,接待当事人17658人次。
19. 关于“诉讼费收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截至本轮巡察进驻,存在诉讼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诉讼费收退整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目标、人员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印发诉讼费收退费专项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庭室按期全面完成清结工作。对各业务庭室收退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加大清退工作力度。经整改,市法院应退未退案件已清结90.32%,未清结案件当事人多次联系无法联系上,市法院制作清单,持续联络,开展随时退费工作。应收未收案件已清结88.4%,未清结的目前正在核查具体当事人信息,除部分执行申请人外,其余案件当事人移送执行部门立案,开展催缴工作。
(2)修订印发《淮安法院诉讼费收退费实施细则(试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3)立案庭安排专人定期收集诉讼费收退费数据,建立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对于超期办理收退费的案件进行预警提醒,对未能及时办理的,要求出具情况说明,做好收退费监督工作。
(4)督促经开区法院及时高效开展诉讼费应退未退、应收未收清理工作。要求该院建立健全收退费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督促,完善收退费工作台账。
20. 关于“执行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执行款存在提存、发放不及时问题。经开区法院存在有的案款未按“一案一账号”规定入账,执行款发放“五级把关”和“双重审批”规定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1)完成全市8家基层法院及市法院2024年度执行案款审计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将案款管理情况纳入执行案件评查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案款检查,有力提升案款管理规范化水平。
(2)严格落实“五级审批把关”“线上线下双重审批”要求,今年以来,市法院执行局发放清理案款508笔,均严格落实案款发放要求。严格延期审批规定,强化案款管理专员制度落实,每天对临期案款进行核查提醒、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3)开展因法定事由延期未发案款集中复查,其中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均已完成清理发放;对仍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定期核查是否符合发放条件,一旦延期事由消失立即发放。每日对案款发放进行监控管理,确保超期案款常态化清零。
(4)指导经开区法院规范执行款管理,与财务部门建立执行案款对账核查制度;严格落实“一案一人一账号”案款管理制度。未按“一案一账号”规定入账案款均已明确了归属案号、付款方信息等,并完成了系统调账。规范“五级把关”和“双重审批”制度。结合执行案款审计重新制定五级审批流程,职责分工明确、角色一一对应,确保线上线下审批一致。
21.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问题:抓党建方法不够灵活、方式不够多样,一定程度上存在为学习而学习、为活动而活动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还不够强,没有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经开区法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1)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印发《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将“四强”党支部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开展;围绕中心大局,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在各党支部积极培育党建业务融合案例。
(2)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执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挂钩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委委员指导帮助支部履行开展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和成效,推动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3)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制定印发《市法院“1+2+5”党建业务融合工作体系实施方案》,践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拓展党员干警“实践课堂”,深入基层开展“法官进社区、法官进网格”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各党支部到挂钩社区、辖区乡村、高铁站、学校等,开展“三下乡”“反家暴”法律讲座、义务普法宣传等基层治理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督促经开区法院修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9类26项党组议事清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院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22.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阵地建设不到位,“淮安中院”微信、抖音号关注人数不多。
整改情况:加强主题策划,在“淮安中院”微信增设“春夏秋冬·淮安法院二十四节气”“巡回审判·村区行”“法润淮商·司法行”等专栏,丰富平台外宣内容,提升作品的可视性和可读性。结合“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以及发布预约推文招募人员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方式,积极向外界推介“淮安中院”官方微信。截至目前,微信、抖音号关注人数上涨至2.1万,影响力有了明显提升。
23.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问题:队伍梯次不合理,中层干部断层。
整改情况:(1)深入实施“淮法青锐”提升工程,研究制定《2025年度淮安法院“淮法青锐”提升工程培育计划》,进一步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不断完善丰富年轻干警培养体系。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和轮岗交流情况,完成青年干警导师结对名单调整。积极组织年轻干警到其他政法机关挂职锻炼,不断提升年轻法官助理独立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2)开展全院干警调研暨谈心谈话工作,对各部门在编干警、聘用制人员开展全覆盖式调研谈话。根据谈话掌握情况,进行队伍结构梳理分析,制定《全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强化中层干部配备,选任中层正职5名,均为80后年轻干部。
24. 关于“高层次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的整改。
问题:领军型、专家型人才缺乏。
整改情况:(1)向市委组织部推荐11门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课程均已入选;向市委政法委推荐全市政法系统师资库人选31名。在全市法院业务部门开展核心业务素质提升“四个一”行动。开展全市法院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择优向省法院推荐11场优秀庭审和15篇优秀裁判文书。
(2)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候选对象1人,组织46名审判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核心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8名资深法官、专家学者授课,同步向全市法院直播课程。
(3)强化审判专家团队动态管理和作用发挥,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和“审判业务专家+调研人才”模式,组建以全市审判业务专家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和调研团队各54个。
(4)初步遴选3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重点培养对象、8名全省审判业务专家重点培养对象,分层制定年度办案任务和调研任务。组织全省法院审判业务能力竞赛淮安地区初赛。制定《关于加强及时奖励和评先评优工作的办法(试行)》,对1名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承办人记个人三等功,对1名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审判长、2名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二等奖作者给予嘉奖。
25. 关于“聘用人员考核管理还需优化”问题的整改。
问题:聘用制书记员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考核难度大,不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工作机制,组织召开聘用制人员会议,听取聘用制人员对日常考核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对《聘用制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26. 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问题:2020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涉法涉诉信访较多”“诉讼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3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反馈经开区法院问题,“审判运行机制不完善”“审判质效有所下滑”2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1)涉法涉诉信访较多
整改情况:①每月全市法院重点工作调度会上通报重点涉诉信访工作情况,传达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责任。抓好《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全过程释明工作规程》贯彻落实,做好释法明理,增强服判息诉。印发《全市法院“一案一清•双百巡审”活动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百名法官百场巡审活动,将典型案件巡审与法治宣讲相结合,以实现涉诉纠纷“一案一清”为目标,提升服判息诉成效。
②印发《全市法院涉诉初信初访事项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初信初访办理流程,建立首办负责、会商会办、提级接访、复访倒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
③对重点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一案一策明确化解方案,赴各基层法院督导重点案件化解工作,逐案指导。完成2024年度重点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启动涉诉信访终结申报16件次。
(2)诉讼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
整改情况:开展“应收未收、应退未退”诉讼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整改目标、人员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印发诉讼费收退费专项整改方案。经整改,市法院应退未退案件已清结90.32%,未清结案件当事人多次联系无法联系上,市法院制作清单,持续联络,开展随时退费工作。应收未收案件已清结88.4%,未清结的目前正在核查具体当事人信息,除部分执行申请人外,其余案件当事人移送执行部门立案,开展催缴工作。修订印发《淮安法院诉讼费收退费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收退费各环节操作规程,从源头减少诉讼费收退费问题。
(3)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开展全院干警调研暨谈心谈话工作,对各部门在编干警、聘用制人员开展全覆盖式调研谈话。根据谈话掌握情况,进行队伍结构梳理分析,制定《全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全面梳理全市法院干部队伍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对干警年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统计,形成《全市法院系统人员名册》,为后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供参考。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年轻法官助理独立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综合考虑年轻干部成长经历,选派中层干部、年轻干警赴基层挂职入额。
(4)针对经开区法院“审判运行机制不完善”“审判质效有所下滑”2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经开区法院每月召开司法数据专题会商,由审管办围绕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等重点指标,均衡结案、超长期案件、发改案件等重点事项对上一月以及本年度的司法审判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职能。指导经开区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合议庭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落实审判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庭审文书互评互学的实施方案》《关于完善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院庭长对案件的阅核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优化审判权运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审判信息录入、法官质效指标等情况,对系统诉讼文书模板进行更新,明确文书送达相关要求,规范审判流程。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从全面集中整改向全面深化整改转变,久久为功,务求实效,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进一步推进整改措施常态长效落实。党组继续强化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班子成员在真改实改上继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各责任部门持续抓好整改方案落实。做好巡察整改自查,协调解决重点难题,强化整改措施常态长效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察评估,认真接受整改质效评估,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能一抓到底、精准落地。
(二)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促进提质增效。坚持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大局、司法便民利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精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及时把整改问题的创新思路和管用举措固化为新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提升法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紧紧围绕“打造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目标,持续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79726;邮寄地址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处;电子邮箱39200915@qq.com。